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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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独立董事还将向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议案10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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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412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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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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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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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4-01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六人、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建华、王百通、吴强、沈红梁、傅祖康、马晓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将本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任非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如当选,则上述董事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上述提名。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程惠芳、楼东平、章勇坚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将本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上述提名。
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候选人声明。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17)。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建华 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市绍兴县陶里中学、齐贤镇中学教师,绍兴县大和中学校团支部书记、齐贤区化学教研大组长,绍兴县马鞍镇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绍兴县马鞍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安昌镇中学、齐贤镇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安昌镇教管办主任、教育党总支书记,绍兴市绍兴县平水镇副城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市绍兴县平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绍兴市绍兴县安昌镇党委副书记;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绍兴市柯桥区会展业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会展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王百通 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吉林农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华甫高级中学教师,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建管委会展宣传处副处长、处长,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管委党工委委员、办公室负责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吴 强 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全镇政府干部,福全镇城建办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县发展计划局投资与外资科副科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与外资科副科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办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与外资科科长,兰亭镇副镇长,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副组长,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红梁 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祖康 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国家级黄酒资深评委、中国酿酒大师。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财务科长,海南海联实业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华能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华能精工集团总经理助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会稽山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会稽山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会稽山(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会稽山黄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马晓峰 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调研助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北联市场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工监事、投资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惠芳 女,汉族,1953年9月出生,浙江东阳人,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东阳化工厂技术员,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经贸管理学院院长。
程惠芳女士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浙江省应用经济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国际贸易博士点负责人,兼任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楼东平 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楼东平先生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章勇坚 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越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章勇坚先生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兼任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图片列表: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4-01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为三人,其中职工监事一人。监事会同意提名李传芳先生和虞建妙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将本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任监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如当选,则上述监事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传芳 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浙江绍兴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州山中学教师,柯桥镇中学教师,柯桥实验中学教师,绍兴县委办公室督查科干部、信息科干部,信息科副科长、政工科负责人、综合一科负责人,绍兴县支援青川县凉水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副指挥长,绍兴县支援青川县凉水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副指挥长、纪检组长,绍兴县规划局纪检组组长,绍兴县纪委派驻县规划局纪律检查组组长,柯桥区纪委派驻区规划局纪律检查组组长,柯桥区纪委派驻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虞建妙 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绍兴县柯桥红建村村委主任、村支书,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现任中共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建社区委员会书记、社区主任,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绍兴市柯桥区建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