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弘药业”)参加了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包含:河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贵州、青海、宁夏、广西、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投标工作,本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旨代表上述地区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三、四、五批协议期满品种开展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公司的枸橼酸莫沙必利片中选本次带量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选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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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正式执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4-1))
二、此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中选的枸橼酸莫沙必利片于2020年12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0B05220)。
本次集中采购是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规模,扩充合作渠道,促进公司相关产品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目前上述药品的中选信息已公布,公司中选药品相关购销协议尚未签订。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