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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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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641%。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3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告知函,其已于2024年4月9日至4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 123,7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

  ■

  本次权益变动前,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641%。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1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减持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立霸股份

  股票代码 :603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滨河南路C-1-3号106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0号华泰证券广场3号楼9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 2024年4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立霸股份”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立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3)伊犁苏新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伊犁苏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663,278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伊犁苏新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3,7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将于2024年7月8日时间届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伊犁苏新持有公司13,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641%。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持有公司13,3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立霸股份的股份总数共计123,700股,减持交易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见下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伊犁苏新投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任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樊欣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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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樊欣

  日期: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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