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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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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特区建工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亿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公司与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3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子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龙秀文,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天职国际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其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公允、客观的审计报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2023年度总结

  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要求,结合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集团内部控制体系,推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稳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3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深入落实内控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内部控制活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定期听取内部控制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一)有序、稳步推进内控工作开展

  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市国资委、特区建工集团有关要求,公司内控工作围绕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展开,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并形成有效制衡。

  (二)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系统化、规范化建设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制度,将外部相关监管要求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并覆盖落实到全体员工。以“强内控、抓内审、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聚焦企业招标采购、工程变更、综合改革重点领域等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查找企业管控制度和流程缺陷,对不符合不相容职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等情形,及时完成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2023年集团总部层面完成55项制度、细则、清单、工作指引印发、修订,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以内控规范化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推动内控权责体系与流程优化工作

  根据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内部管控,梳理权责清单、完善流程建设。完成集团总部管控权责事项和审批流程优化,制定了集团管控权责与流程优化调整方案,进一步推动集团授权放权,提升集团运行效率。

  (四)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评估

  系统组织落实集团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工作,总结上年度风险管控情况,并围绕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面临的形势,对2023年度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制定了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及应对方案;对年度评估的重大风险每个季度进行跟踪监测,充分发挥定量监测指标的风险预警作用,并及时跟踪关注每个季度新增重大风险情况。

  (五)深入推动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

  加大对集团招标采购、投资并购、资产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管控,抓好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高度重视财务风险防范,持续跟踪关注集团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盈亏情况;2023年累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7亿元,积极开拓多元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全力以赴保障集团资金需求;推动所属地产企业加大存量资产的销售、有关项目回款和清收清欠力度;完善招采体系,优化招标采购平台,大力推行战略采购、集中采购,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和廉洁风险;加大重大法律风险解决力度,加大跟踪协调力度,做好法律风险管控;大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将风险评估嵌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加大风险提示警示,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六)加大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持续开展智慧天健、智慧安全管理平台深度应用,地产开发及施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铺开;持续完善OA系统,推进各业务版块协同开展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加强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网络安全自检自改工作,实行动态监控,梳理集团展示平台核心展示数据;大力推动BIM应用,统筹管理集团BIM技术应用工作,落实深圳市下达的各项BIM应用指标,组织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七)积极组织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2023年共开展完成10个审计项目,主要为1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和9项专项审计。2023年完成了两次审计整改跟踪工作,组织完成年度审计结果运用工作,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在企业经营考核中的应用。通过审计提示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八)深入开展内控自评价及监督评价工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等要求,完成了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整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在企业内控自评价的基础上,按计划对有关施工企业进行监督评价,并积极跟踪做好内控评价发现有关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确保企业自评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经营实际,督促所属企业做好内控评价工作,提升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九)着力强化内控体系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六位一体”监督合力,不断强化监督资源协同,对发现的监督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并采取有关处理措施等。对集团年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采取督办制度,每月进行重点事项的跟踪,加强业务活动的内部日常监督,不断推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持续提示防范经营风险,督促加强风险管控。

  二、2024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继续开展内控对标,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内控流程,加强重大风险评估与跟踪监测,强化内控体系监督落实,确保重大经营活动受控并高效运行。主要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内控体制机制

  按要求持续强化内控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顶层谋划、董事会全面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内控职能部门主责推动、业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内控建设与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监督评价的作用,压实内控建设和监督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履行对内控工作的直接领导职责,逐步完善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内控工作体系,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深入推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制度为统领,在具体业务制度的制定、审核和修订中嵌入统一的内控体系管控要求,建立制度定期更新机制,加大内控制度短板弱项梳理力度。持续加强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治理、招标采购、运营考评、责任追究等领域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集团专项风险评估以及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各项业务经营决策按规定程序进行。

  (三)全面提升公司内部管控水平

  全面关注集团总部以及所属企业的内控情况,加强内控监督指导,完善有关企业的内控管理。加强公司内部法人治理体系建设,依据法律法规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以公司章程为准则,不断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梳理集团总部与下属企业的管理权责边界,保障管控体系协调统一。持续推动授权与放权工作,推进市场化改革,全面激发公司各层级活力。根据集团管控权责调整要求,不断优化集团业务流程审批,推动公司内部管控水平的提升,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工作机制。

  (四)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与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动年度和季度重大风险评估与跟踪监测工作,分析集团面临的有关重大风险及影响程度,并制定合适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风险预警作用。进一步跟踪做好重大投资、大额招标采购、重大案件、重大合同以及有关重大决策的风险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和合规管理,综合评估企业内外部风险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全面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五)聚焦重点业务,加强关键环节管控

  聚焦公司关键业务,通过修订规章制度、修改流程、增加风险点等控制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控,防范经营风险。针对集团各企业日常经营涉及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活动,关注关键风险点实施重点控制,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测试和检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管理要求,对涉及集团发展的重组、并购等重大事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专项控制,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做好内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部分重点施工和开发企业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控制、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等内控事项进行分析,推动所属企业完善内控活动。

  (六)及时做好内控评价相关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要求,组织落实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所属企业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对各自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将重要业务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进行对比,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并组织对有关内控建设薄弱企业开展内控监督评价,推动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强化内控刚性约束,持续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

  (七)加强信息化管控机制

  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的沟通交流,提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按照集团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类、公共卫生类、社会民生类、信访维稳类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信息报送实效要求,及时主动准确报送有关情况。加强信息化统筹规划与协调,持续推进智慧天健和科技兴安建设,推进工程进度管理软件开发,完成科研信息化系统开发和运行,有序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促使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推进内控信息共享力度,积极宣传内控信息;组织对内控关键岗位员工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线上的内控知识学习,促进内部控制管理。

  (八)持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进一步健全内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协同联动作用,持续优化“监督资源集中调度、监督职责统一行使、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监督信息成果共享”的综合监管模式。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组织对所属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充分运用监督评价结果,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

  (九)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依托现有管理体系推行合规管理,将合规管理体系全面嵌入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以及业务流程中,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全方位梳理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健全公司重大投资、工程招投标、资本运作等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以合规管理防控风险,推进廉洁治理。公司分阶段有序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合规要求覆盖集团各业务领域、各所属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促进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内控体系高效运行。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夯实内控基础,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0

  2023年度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

  内审工作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紧密围绕公司经营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内审工作落实,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现对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配置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设在风控与审计部,风控与审计部分设“审计工作组”及“法律事务组”,审计工作组配备4名审计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控体系建设、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工作,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

  二、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共完成10个审计项目,包括1项经济责任审计,9项专项审计;同时完成了2次审计整改跟踪工作。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的作用,增强审计监督效果。

  (一)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根据天健集团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求,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地反映了经营者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对经营责任做出审计评价,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审计意见,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任用提供合理依据。

  (二)高质量完成经营管理审计及专项审计

  根据年初审计工作计划,通过专项审计实施,检查企业经营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揭示风险并提出意见建议,为集团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为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持续跟进审计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落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整改事项分类分项落实、层层推进,组织召开专题会,深入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二是为了强化审计监督效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整改统计、监督工作,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展、整改效果,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四)充分落实审计结果运用

  为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出具的每一份审计报告召开审计专题会,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有效推动审计整改与审计结果运用协同联动。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2024年拟持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屡审屡犯的情况,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升防范风险水平。

  (二)开展经营管理及专项审计

  2024年拟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关注项目投资、可研与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利润、设计策划、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项目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成本费用控制及内控制度执行等情况,推动项目开发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安排的其他审计

  根据2024年集团重点工作部署,开展相关专项审计。

  (四)持续跟踪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

  根据集团考核奖惩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依据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并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处理意见,作为干部任用、经营考核、奖励处分等依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叶旺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了2023年的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现将2023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九届一次至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议案49项,4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与预算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合规管理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并购、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更好地把控投资风险,如何更好地做好公司内控合规工作等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日常工作及调研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其他方式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情如下表:

  ■

  七、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重要财务问题。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八、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审慎行使权利

  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主动了解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五)加强自身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对此表示感谢!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旺春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李希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了2023年的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现将2023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九届一次至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议案49项,4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与预算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合规管理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并购、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深入研究市场政策机制,以及探索如何更好地做好抓住机遇做好主业,如何更好地与央企、省企及地方国企合作互赢互利等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日常工作及调研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项目调研等其他方式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情如下表:

  ■

  七、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重要财务问题。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八、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审慎行使权利

  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主动了解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五)加强自身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对此表示感谢!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希元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向德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了2023年的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现将2023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九届一次至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议案49项,4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与预算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合规管理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并购、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资本运作事项、激励事项等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日常工作及调研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项目调研等其他方式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情如下表:

  ■

  七、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重要财务问题。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八、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审慎行使权利

  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主动了解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五)加强自身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对此表示感谢!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向德伟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在综合分析了2024年所面临的宏观形势、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算编制范围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全部纳入2024年度预算编制范围。

  二、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9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02%,完成年度预算目标70.58%;利润总额19.95亿元,同比上年减少29.09%,完成年度预算目标78.38%。

  三、2024年预算编制的主要假设条件

  (一)城市建设业务

  城市建设业务市场拓展任务能顺利完成,各重点施工项目要确保实现年度经营计划节点目标。

  (二)综合开发业务

  1.各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确保完成计划工期,同时顺利竣工验收,办理移交。

  2.房地产市场稳定,销售价格不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房地产项目顺利完成年度销售预算。

  四、主要预算指标

  公司2024年度预计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保持增长态势。2024年度计划投资93.75亿元(土地投资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确保完成预算的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落实“强战略、抓协同、塑品牌”发展主题,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好当期经营与未来增长的关系,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转型,切实增强经济价值、战略价值。改善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规范公司治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

  (一)强化功能导向和价值创造,提升持续发展的“牵引力”

  1.聚焦经济价值做好“压舱石”,全力以赴稳增长。在“稳”的基础上持续保持“进”的良好势头,强化经济运行。增强建设服务核心能力,制定工程建设业务发展体系,明确建设全链条整体提升方向与路径、计划。细化工程管理各环节的标准制定与监督考核,夯实后端支撑力。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大势,坚持地产业务理性发展。研究投资带动,拓展股权+施工、投资+运营、代建+投资等模式,打通投融建管退路径。加快地产存量货值的去化,对于外地存量物业,要持续优化“一盘一策”去化方案,明确清盘目标。

  2.聚焦战略价值当好“顶梁柱”,全力以赴促转型。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进军绿色能源市场,研究绿色能源市场,有针对性开展资质升级、能力建设,积极拓展传统电力项目及屋顶光伏、储能、充换电桩、综合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等新能源项目,打造能源设施建设品牌。加快数字化转型,开展智能建造平台建设,实现现场管理与智慧物联、BIM等深度融合,优化智慧管养、智慧物业、智慧园区等系统。充分发挥自身经验优势,积极输出前期服务,布局城中村改造项目,带动开发、施工、物业管理全产业链发展。加大轻资产业务探索力度,开展商业代建、品牌输出业务。提升城市服务能级。结合项目需求持续对智慧园区、智慧养护、城市管家智慧平台进行升级迭代,打造标杆项目。加大设备升级和应用,大力推广养护“四新”技术应用,提升养护集约化水平。

  (二)强化体系重塑与风险防范,提升稳健发展的“把控力”

  完善法人治理。统筹开展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发挥好集团总部在党建引领、战略管控、资本运作、资源统筹、监督考核方面的核心作用,分级分类完善对所属企业的授权机制,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有息负债监控,多措并举管控集团负债率。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抓好全时全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六、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能否顺利实现,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调整、市场的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集团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86,851.7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计提至注册资本50%为限),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516.32万元,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现金股利59,793.45万元及2023年支付的永续债利息13,490万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8,084.65万元。

  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8,545,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46,713.64万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其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利润分配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保障了股东应获得的收益。

  三、风险提示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本项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1,532亿元,实际获批银行总授信额度为1,182.76亿元,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实际获批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1,061.86亿元,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额度预为120.9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20.9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8.3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实际使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62.3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按揭贷款额度75.07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使用担保额度0.95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使用担保额度24.19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实际使用担保额度75.02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使用担保额度3.07亿元。

  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授信额度使用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1,527亿元;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商品房按揭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13.6亿元。银行综合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城市建设和综合开发主业,在总授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各银行和各申请单位的额度可合理调节。

  三、关于2024年度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13.6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8.3亿元。

  担保合同内容由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合同,担保事项生效日期即为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13.6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8.3亿元。

  各所属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在审定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3.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82%。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各公司使用额度时担保事项具体安排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银企合作进程: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不同银行间的担保额度适当进行调剂。

  五、对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意见

  公司因其业务发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经审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同意在获批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后,授权董事长签署各银行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决议目录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公司董事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决议目录

  按照银行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向银行出具的31项决议如下:

  1.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3.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4.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5.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6.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7.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8.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9.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1.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2.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3.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4.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5.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6.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7.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8.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9.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1.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2.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3.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4.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5.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6.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7.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8.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9.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决议

  30.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决议

  31.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担保的决议

  上述决议有效期限截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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