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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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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处置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0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处置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1,064,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其中一致行动人“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6号基金”)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两融业务于2024年4月15日到期,有近1.05亿元偿还款项未到位,根据相关协定,“6号基金”部分等值股份有被动处置以偿还债务的风险。

  2021年2月份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响应市场号召积极增持永辉超市股票,即与喜世润合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经世5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6号基金”)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通过两融业务融资10亿元增持公司股份163,317,908股,自有资金86,716,708元增持公司股数20,978,800股;合计增持184,296,708股,其中用两融资金增持股份的成本为每股7.22元。张先生期间均准时还息,到期即按规定展期,从未逾期支付利息。

  公司近日收到《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通知函,称其收到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函件《融资融券合约到期通知》,获悉董事长张轩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6号基金”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两融业务于2024年4月15日到期。中信建投要求两融合约到期前必须偿还到期合约全部负债,逾期部分股份将被处置。收到通知后,股东主动配合,陆续还款2.35亿元,维保比例维持在350%左右。同时积极与中信建投沟通、协商,但未就展期达成一致。截止日前,尚有近1.05亿元偿还款项未到位,根据相关协定,“6号基金”市值1.05亿元的股份有被动处置以偿还债务的风险。本次系被动处置,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发展一直有信心。

  一、被动处置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被动处置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1: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006)

  二、被动处置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处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的期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处置期间为本公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后)。

  注3:被动处置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被处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被处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被处置方式、被处置数量、被处置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张轩松先生于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中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张轩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张轩松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中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张轩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被处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一致行动人解决与中信建投之间债权问题的时间和结果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被动处置金额以“6号基金”债务金额为上限,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产生重大影响。

  3、被处置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被动处置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0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晚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同期收到董事长张轩松先生的通知,张轩松先生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被动处置结束之日起6个月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股份1,231,064,706股,占比13.57%。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自被动处置结束之日起6个月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因避免造成短线交易,故在被动处置后的6个月之后实施增持)。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出售资产,筹措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张轩松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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