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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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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鹏扬永利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鹏扬永利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扬永利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16日起,调整鹏扬永利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并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拟将:“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各销售机构未规定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调整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各销售机构未规定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其他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将按规定在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公告。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国新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扬基金”)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16日起,对通过国新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鹏扬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相关费率优惠。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扬基金管理并由国新证券销售的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包括已经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产品。如有某只或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扬基金或国新证券另行公告确认。

  二、活动时间

  自2024年4月16日起,结束时间以国新证券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三、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国新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可享受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低于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国新证券官方活动公告为准。其中,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国新证券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国新证券的相关页面。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国新证券办理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费率计算、办理规则及程序以国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原申购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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