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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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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亚伟持有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2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韩亚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20,0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2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227,93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227,93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情况

  2023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核准,同意日盈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6,422,800股股票的申请。

  2023年9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27,931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相关股份的具体锁定期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10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26,227,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注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六、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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