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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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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4-2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17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8,759,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01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2,676,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83,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1%。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86,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3%。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030,0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44,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685,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56,3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84%;反对44,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7%;弃权685,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1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030,0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44,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685,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56,3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84%;反对44,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3%;弃权685,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1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38,030,0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65,2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664,5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56,3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84%;反对65,2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4%;弃权664,5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92%。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030,0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64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80,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56,3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84%;反对64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12%;弃权80,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4%。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087,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8%;反对64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14,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91%;反对64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12%;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066,6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0%;反对670,7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92,9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94%;反对670,7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09%;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066,0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9%;反对671,3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92,3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993%;反对671,3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10%;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087,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8%;反对64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14,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91%;反对64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12%;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103,4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28,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29,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38%;反对28,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0%;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2,862,6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59%;反对5,269,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0%;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反对5,269,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844%;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2,862,6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59%;反对5,269,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0%;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反对5,269,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844%;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862,6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59%;反对5,269,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0%;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反对5,269,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844%;弃权62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

  以上表决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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