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801,582.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259,2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58,872,596.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6%。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09.6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02.66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06.9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行政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财务部对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按项目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4、财务部须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人。

  5、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0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5,520.75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活动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20.7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50.75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4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850.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参照 2023 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大信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大信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琬株、欧阳可欣

  联系电话:0755-85285686

  传真:0512-6617361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10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证书

  ■

  注1: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注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十年;

  注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十五年。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应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护公司自主知识产权。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2021年2月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85,818,444.67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33,611.00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25日,依法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13,454.35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截至2023年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144,638.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943.40元(不含增值税)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4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3,563,958.79元,具体情况如下: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对前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5.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6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4,670.00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3,718.9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6,848.4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3,672.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度,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伟创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创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人对伟创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情况详见附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35,821.63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3,672.00万元,考虑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39,493.64万元,实际投入进度94.41%。

  注3:“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60.72万元,预计利息收入235.18万元,扣除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803.10万元和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募集资金175.51万元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617.29万元;“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005.48万元,预计利息收入247.49万元,扣除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2,868.91万元和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募集资金861.03万元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523.03万元。

  注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包含建设期在内的未来10年年均销售收入47,378.23万元,其中运营期第一年预计销售收入31,915.49元。为保持效益核算口径一致,“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项目在报告期内形成的营业收入金额。由于上述项目于2023年9月结项,实现效益核算期间为一个季度,因此本报告期以运营期第一年单个季度预计销售收入7,978.87万元作为实现效益的比较基准。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13,454.35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