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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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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12.48亿元,与公司2023年中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8.92亿元合并计算,2023年度全年派发现金红利21.40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8.16%。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注:根据有关规定,目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多方努力有效保障电力供应,平稳应对年初来水偏枯、电煤供应紧张、用电负荷增长带来的用电紧张及迎峰度夏、冬季雨雪冰冻天气等复杂形势。

  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降至40%以下。电力投资快速增长,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九成,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新增风电超7000万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

  由于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下半年降水形势好转,水电发电量全年同比下降5.6%。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1%,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兜底保供作用。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市场机制已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电力中长期交易在全国范围内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稳定了总体市场规模和交易价格。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由山西、广东逐步铺开,电力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起到了“晴雨表”作用。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加速构建,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有助于煤电盈利稳定及新建煤电机组回收投资成本,实现煤电由主体电源向灵活支撑电源功能转变,标志着燃煤发电功能转型速度加快、电价管理机制主动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相衔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定价机制初具雏形,初步形成了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电量电价回收变动成本、辅助服务回收调节成本的煤电价格新机制。

  2023年我国经济增长拉动能源需求,商品煤消费量保持增长,煤炭产能持续释放,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23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全国原煤产量47.1亿吨,同比增长3.4%,进口煤炭4.74亿吨,同比增长61.8%。在供需形势好转、社会库存高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煤炭价格中枢整体回落,全年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成交均价约980元/吨,同比下降约23.7%。

  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全国性上市发电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产业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及煤炭等领域,业务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业绩主要受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直接影响,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等对公司业绩产生长期驱动作用。2023年面对冬夏极端天气频发等困难挑战,公司全力以赴抓生产、保安全、促发展、提效益,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2023年公司牢记保供政治责任,大力推动以煤电保电力稳定,加强机组运行管理,全力提升保供成效,有力保障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地区电力安全可靠供应。2023年累计完成发电量4526.3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298.38亿千瓦时,较2022年可比口径分别增长3.67%和3.37%。供热量完成1.91亿吉焦,同比增长4.53%。

  2023年公司有效应对电力现货市场改革,积极构建“集中统一营销”的大营销格局,组织开展省级区域公司的集中交易、信息共享,研究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熟悉电网架构,积极争取电量电价。2023年平均上网电价437.78元/兆瓦时,较上年下降1.10元/兆瓦时。市场化电量电价溢价62.63元/兆瓦时,较上年改善0.84元/兆瓦时,煤机电价较基准价上浮20.66%。随着煤炭市场供求关系改善,煤炭价格整体下行,公司燃料成本有所下降,2023年入炉标煤单价934.96元/吨,较上年下降43.82元/吨。

  2023年公司新能源发展提质加速,与多家企业、地方政府等深化合作,全力攻坚、加速推进项目开发,象山二期50.4万千瓦海上风电等一批重大项目全容量投产,上海庙300万千瓦光伏、天津海晶100万千瓦光伏等大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公司全年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1674万千瓦,核准备案1528.80万千瓦,开工853.64万千瓦,新增装机724.57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

  2023年公司保持在常规能源领域开发力度,上海庙公司100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开工火电项目664万千瓦,核准水电项目280.70万千瓦,大渡河流域约352万千瓦水电机组在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809.9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2%;营业成本为1,545.4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14元/股。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0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年4月15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698,846,317.3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08,589,563.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835,619,082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12.48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2.26%。

  2023年中期,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92亿元,与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并计算,2023年度全年派发现金红利21.40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8.1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响应监管要求,加大投资者回报工作力度,实施完成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促进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0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31000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从业人员10,730人,其中,合伙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赵斌先生,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加入立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念韶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加入立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健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加入立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208.55万元。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320.3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积极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各项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1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

  国电建投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所属察哈素煤矿,因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7)、《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53)。截至目前,察哈素煤矿采矿许可证仍在办理中。

  ●  为降低察哈素煤矿复产时间不确定性对公司带来的持续影响,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能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以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国电建投净资产账面值47.04亿元,净资产评估值134.78亿元,评估增值87.74亿元,评估增值率186.52%。公司所持国电建投50%股权对应的权益评估值为67.39亿元,拟为本次交易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法人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已经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风险提示:如本次交易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则交易实施存在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所属察哈素煤矿,因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7)、《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53)。截至目前,察哈素煤矿采矿许可证仍在办理中。

  为降低察哈素煤矿复产时间不确定性对公司带来的持续影响,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50%股权。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国电建投5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50%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法人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总部大楼A座20-21层

  法定代表人:张胜利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2月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网络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关联关系介绍

  西部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西部能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向关联人转让资产,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西部能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50%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电建投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413,460万元,公司及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50%,由公司并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电建投总资产145.76亿元,净资产48.37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26.98亿元,净利润-4.89亿元。国电建投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亿元

  ■

  四、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净资产账面值47.04亿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134.78亿元,评估增值87.74亿元,增值率186.52%;市场法评估值130.41亿元,评估增值83.37亿元,增值率177.23%。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公司所持国电建投50%股权对应的权益评估值为67.39亿元,拟为本次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支付方式

  受让方(西部能源公司,下同)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日内向转让方(国电电力,下同)现金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金额为交易价格的51%,约34.37亿元,付清第一笔交易价款之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现金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二)内部债权债务及担保处理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交易后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无借款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标的企业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过渡期损益

  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归属于受让方,且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不进行现金支付金额调整。

  (四)协议生效条件

  1.本次交易获得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受让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获得国家能源集团批准;

  4.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本次交易已履行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程序。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将本次交易标的2023年财务数据,与公司同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比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可以降低国电建投所属察哈素煤矿停产对公司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国电建投5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国电建投50%股权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1.本项交易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做出的安排,可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

  2.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委员栾宝兴、张世山回避对本项议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国电建投5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向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50%股权,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做出的安排,可以降低察哈素煤矿停产对公司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

  2.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相关各方亦没有个人利益或偏见,评估工作符合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标的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尚在进行中,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将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如本次交易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则交易实施存在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2024-1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公司将不迟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4年4月26日或该日前送达。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霞、张培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电子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0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刘国跃董事、栾宝兴董事、刘焱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核查,严格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11.91亿元,本期净增加13.5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同意《关于经理层成员2021-2023年任期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联董事贾彦兵、罗梅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公司现任高管及职工监事薪酬合计997.56万元(税前),支付给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2年度任期激励收入合计159.77万元(税前);离任高管薪酬合计71.69万元(税前),支付的2021-2022年度任期激励收入为30.23万元(税前)。

  关联董事贾彦兵、罗梅健、刘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

  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公司本部2024年需向金融机构融资736.47亿元,其中,借新还旧488.47亿元,新增融资248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托贷款、TDFI项下的债券融资类业务、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保险债权、债转股、融资租赁等方式,以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2024年,公司本部为所属单位提供内部资金支持存量置换金额为81.11亿元,新增提供内部资金支持150亿元,2024年末提供内部资金支持余额不超过231.1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所属单位融资的议案》

  2023年末公司带息负债余额2,858亿元,考虑到资本性支出和对外分红,为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各单位仍需向银行及其他机构融资,预计2024年末公司带息负债余额不超过3,500亿元,具体融资额度按照公司年度预算执行。各单位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新增融资工作,其中,收费权质押贷款8.42亿元,融资租赁121.72亿元,承兑汇票179.54亿元,保理业务396.90亿元,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13.75亿元,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7.50亿元,发行DFI项下债务融资工具30亿元,内部资金支持85.48亿元,其他品种1,749.4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的议案》

  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9,000万元公益资金,其中,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捐赠7,000万元,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捐赠2,000万元。

  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同意《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国电建投5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国电建投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

  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三、五、七、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二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11)。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变动表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变动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0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栾宝兴、张世山回避对本项议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

  注册资本:13,209,466.115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19,421.64亿元,净资产8,077.79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8,161.97亿元,净利润802.26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总额度。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存款、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1.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贷款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债券业务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国债收益率水平、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等,通过报价方式择优确定。

  2.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保理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融资费用;

  (2)其他业务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3.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租赁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融资费用;

  (2)其他业务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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