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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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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4月10日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506,040股)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460,000股)后的股份数1,466,244,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商用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注册商标有“前进”、“大力士”、“多力通”、“劲虎”、“金刚”等,主要产品有公路型轮胎(卡客车轮胎)、非公路型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农业机械轮胎、工业车辆(含实心)轮胎和特种轮胎(如重型越野轮胎、轻轨走行轮胎、沙漠运输轮胎等))两大类五大系列产品。公司紧紧围绕“设计好每一款产品、制造好每一个产品”的要求,紧跟市场需求,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是国内商用轮胎规格品种较为齐全的轮胎制造企业之一。销售市场主要包括替换市场、配套市场和集团客户等,产品销往国内各省市及国外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配套关系。

  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赢得了多家供应商的认可与赞誉。2023年度,公司获得约翰迪尔伙伴级供应商、卡特彼勒公司优秀供应商、三一重工最佳保供供应商、上海振华重工优秀供应商、常州东风农机集团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在2023年11月《中国橡胶》杂志以2022年中国轮胎企业在中国大陆工厂和海外工厂轮胎业务总销售收入为依据的“2023年度中国轮胎企业排行榜”中,公司位列第6位,较上年上升了2位。

  1、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帘线、尼龙帘布及炭黑等,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主要通过线下询价比价、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国家认证第三方互联网采购平台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坚持供应商资格认证框架内价格优先和就地、就近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审批程序,全面实行原材料“零”库存管理。价格方面,公司根据不同类型原材料的市场特点,分别采取招标采购定价、战略合作定价、根据公开市场价格定价等多种灵活的定价策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每年年末,根据公司规划,销售公司由各销售片区经理组织对所辖区域进行市场调研,同时结合该区域历年销售数据及客户实际需求,以及公司新产品的推广,提出本区域次年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考虑合理的库存,制定公司年度生产计划,每月再根据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形成月度生产计划或临时追加计划,以柔性化生产模式,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当前的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已处于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3)销售模式

  秉承“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企业使命,公司通过产品和渠道多元化,不断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培育品牌和产品的宣传与服务体系,提升公司及产品的市场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销售分国内和海外两大市场,均按照替换市场、整车配套市场和集团客户拓展业务。

  国内市场:

  在替换市场,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各地区分品牌设立省级经销商。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经销商开发制度,重点开发区域内排名靠前的经销商客户,同时对现有的经销商客户进行持续的优化升级。公司大部分经销商在各自区域内的轮胎经销企业中位列前茅,具备完善的销售网点和服务能力。

  在整车配套市场,公司直接与配套整车厂商签订销售合同。公司与整车厂展开深入合作,开发定制化新产品,全面满足客户需求。配套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在行业以及终端客户的品牌影响力。

  在集团客户市场,公司积极开发拓展港口、矿山等对替换轮胎需求较大的集团用户,凭借优异的使用性能,有效降低集团客户的轮胎使用成本。

  海外市场:

  在替换市场,经过30来年的出口业务培育和发展,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市场需求差异化比较大,公司秉持“让车轮上的运输更安全”的经营理念,突显作为商业轮胎领先制造商的产品定位,针对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发了相应的产品,产品适销对路,表现优异,获得了消费者的充分肯定。为了更好地服务当地客户,融入当地市场,通过在部分国家设立子公司、办事处及联络点等方式加快推进销售本土化策略,为深耕各海外市场发挥较大作用。

  在整车配套市场,已和众多主机厂签订整车配套轮胎供应合同,通过整车出海持续提升公司全球影响力。同时不断强化服务能力,为主机厂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集团客户市场,公司积极开拓矿山集团客户以及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农业轮胎集团客户。凭借优异的产品表现和服务,有效降低集团客户的轮胎使用成本,增加客户作业效率及利润。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1)卡客车轮胎:是为商用车配套使用的轮胎,商用车包含货车、客车两个大类,其中货车类产品包括轻型货车、中重型货车,客车类产品包括轻型客车(含改装类)、大中型客车(含改装类)。典型使用车型主要有轻卡、微客、客车、自缷车、载货车、牵引车、挂车、专用车等,是目前公路交通运输的主要运输车辆。

  (2)工程机械轮胎:是基础建设和装备工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零配件。概括地说,凡土石方施工工程、路面建设与养护、矿业开采作业、流动式起重装卸作业和各种建筑工程所需的综合性机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机械运输装备,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工业车辆、压实机械、工程运输机械、工程装载运输机械等使用的轮胎。典型使用车型有推土机、挖掘机、铲运机、装载机、平地机、运输车、平板车和重型自卸汽车等。

  (3)农业机械轮胎:是细分市场的重要分类产品系列,是为农业生产配套的重要零部件和生产资料。是根据农业的特点和各项作业的特殊要求而专门设计制造的轮胎,如土壤耕作机械轮胎、种植和施肥机械轮胎、植物保护机械轮胎、作物收获机械轮胎、畜牧业机械轮胎等,产品分类有普通斜交轮胎和农业子午线轮胎。

  (4)工业车辆轮胎:是轮胎细分市场重要的产品系列之一,工业车辆一般指普通适用港口、车站、货场、车间、仓库、油田及机场等,可以进入船舶和集装箱内进行作业,还广泛用于特殊防爆及越野作业。随着物流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广和应用,以及国家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车辆轮胎使用范围也日益扩大,成为一种产量和规格最多的产品系列之一。

  (5)特种轮胎:特种车辆指的是外廓尺寸、重量等方面超过普通设计车辆限界及特殊用途的车辆,经特殊设计特制或专门改装,配有固定的装置的运输车辆或设备。典型使用车辆或设备有重型越野车辆、特种运输车辆、城市轻轨、沙漠用运输车辆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 公司未在持有的前200股东名册中查到该股东的持股情况。

  2 公司未在持有的前200股东名册中查到该股东的持股情况。

  3 公司未在持有的前200股东名册中查到该股东的持股情况。

  4 公司未在持有的前200股东名册中查到该股东的持股情况。

  5 公司未在持有的前200股东名册中查到该股东的持股情况。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注:1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资信评级机构,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进行跟踪评级,评级情况无变化,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明确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贵轮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前进轮胎(越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拓宽市场渠道,提升越南公司产能利用率并加快实施二期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一期、二期项目除5万条农业子午胎仍在进行设备调试和产品测试外均已达产。本报告期,越南公司完成轮胎产量128.05万条,完成轮胎销售125.64万条,实现营业收入122,789.26万元,实现净利润23,950.85万元。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制度进行规范运营,不断加强管理,较好地完成2023年的各项工作。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管理层就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向董事会作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独立性自查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

  1、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023年度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76.76亿元,较年初增长12.15%,其中流动资产83.95亿元,非流动资产92.81亿元;负债总额105.31亿元,所有者权益71.45亿元。

  3、2023年度收入、利润及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53%,基本每股收益0.73元/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87亿元,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其他数据、指标详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

  1、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财务预算是以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基础,综合分析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考虑公司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方案、研发项目进展及持续投入计划,结合公司现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

  2、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没有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环境、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等没有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没有重大变化。

  (4)没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2024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情况

  在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分析2024年度经营形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目标为计划完成轮胎销售数量1030万条,较上年增长19.94%,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5亿元,较上年增长9.36%。公司现金流全年保持总体平衡,实现稳步增长。

  特别提示:本预算目标仅为公司经营计划预测,并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的差异。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闲置资金,优化融资结构,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依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汇票开立及贴现、并购贷款、信用证开立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低风险类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存缴部分/全额保证金(含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进口、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根据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资金安排,制定年度融资规划,2024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借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借款事项需另行审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将原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将原《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召集人及任期等不作调整。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要求,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拟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调整为三名,由杨大贺(召集人)、蔡可青、杨荣生三位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不作调整。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黄舸舸先生、王鹍先生、熊朝阳先生、张艳君女士回避讨论及表决)。

  根据贵阳市国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执行《贵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贵阳市国资体系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兼任高管的关联董事王鹍先生、张艳君女士回避讨论及表决)。

  根据贵阳市国资监管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贵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贵阳市国资体系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2、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提交的文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550201

  联系人:蒋大坤、陈莹莹

  电话:(0851)84767251、84767826

  传真:(0851)847636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9

  2、投票简称:贵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

  ■

  (若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业俊先生主持,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完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前述内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是公司以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基础,综合分析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考虑公司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方案、研发项目进展及持续投入计划,结合公司现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5日印发的《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6.3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发行普通股158,730,158.00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5.4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15,642,170.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357,824.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9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1)第0173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8,212.63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437.04万元;于2021年4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75.59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22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687.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5,755.2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7,304,244.7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2)第04356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1,603.4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2,736.3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3,927.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决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3月29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遵义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5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募集资金未投入余额不一致,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扣除的手续费。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2,650,411.9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2,200,506.9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911,222,138.78元,本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2,220,050.69元,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红利229,021,221.38元,母公司202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2,181,373.65元。

  暂以2024年4月10日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506,040股)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460,000股)后的股份数1,466,244,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共向股东派发红利293,248,834.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可转债正处于提前赎回期,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轮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轮转赎”赎回价格:100.01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即第三年,年利率为1.00%。公司将于2024年4月22日支付可转债第二年的利息),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4月1日

  3、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

  4、赎回日:2024年4月25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4月22日

  6、停止转股日:2024年4月25日

  7、公司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4年4月30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5月7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轮转债

  1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贵轮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贵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贵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贵轮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因目前“贵轮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01号”文同意,公司1,800万张可转债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贵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63”。

  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4月21日)止。

  “贵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6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贵轮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由4.60元/股调整为4.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7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贵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三)《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4月2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4月2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00%×3/365=0.0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1=100.0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收市登记在册的所有“贵轮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贵轮转债”持有人。

  2、自2024年4月22日起,“贵轮转债”停止交易。

  3、自2024年4月25日起,“贵轮转债”停止转股。

  4、2024年4月25日为“贵轮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贵轮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贵轮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年4月30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4年5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贵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贵轮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贵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0851-84767826、0851-84767251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贵轮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贵轮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日-2024年4月1日)不存在交易“贵轮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贵轮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核查意见;

  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涵,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泽涵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聪,2021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聪近三年承做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明学,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系大华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等,在公司公开招标时的报价确定。

  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大华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与公司2023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大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大华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63)将于2024年4月22日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债券(面值1,000.00元)利息为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3、除息日:2024年4月22日。

  4、付息日:2024年4月22日。

  5、“贵轮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贵轮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9日,凡在2024年4月1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4月1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4月22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1.00%。

  9、“贵轮转债”停止交易日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1日收市后“贵轮转债”将停止交易;赎回日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贵轮转债”将停止转股。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贵轮转债”将按照100.0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约定,在“贵轮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贵轮转债”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63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8,000,000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8,000,000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5月30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4月22日至2028年4月2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贵轮转债”第二年付息,期间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票面利率为0.5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贵州轮胎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贵轮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票面利率为0.50%,每10张“贵轮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贵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0元;

  2、对于持有“贵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持有“贵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5.00元;

  3、对于持有“贵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截止2024年4月1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贵轮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贵轮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  邮编:550201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851-84767251、84767826

  传真:0851-84763650

  电子信箱:dmc@gtc.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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