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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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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6,876,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1、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

  公司作为最早进入数据中心产品领域的国内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发展,亦已成为业内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品类最齐全的公司之一。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数据中心产品已趋向多元化、集成化发展,主要包括:不间断电源(UPS)、高压直流电源、精密空调、通信电源、精密配电、蓄电池、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设备和系统,广泛应用于金融、通信、IDC、互联网、政府机构、轨道交通、工业制造、电力、医疗、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着力保障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维护其稳定可靠持续运行。针对细分场景需求,公司推出的适用于工业环境应用的工业UPS机型,在相关行业得到良好应用。针对行业数据中心建设的特殊需求,公司在标准化、模块化的数据中心产品基础上,结合集成机柜系统、密闭冷通道系统、供配电系统、制冷系统、监控系统,通过高集成智能化设计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微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U)、小微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M)、大中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R)、一体化户外柜(IDU)以及集装箱预制化数据中心(IDB)。针对当下如火如荼的算力型数据中心,公司也推出了高度适配的产品,如科士达YMK系列模块化UPS,采用100kw模块,高效、紧凑、储备一体、支持联合供电,还可整合至科士达预制式电力模组内,进一步降低供配电全链路的占地、损耗和交付周期,与寸土寸金、时间即金钱的算力数据中心相得益彰。此外,针对未来单柜负荷达20-60kw的高密场景,科士达冷板式液冷系列一体化解决方案将可实现芯片级精准快速冷却,为澎湃算力提供良好运行环境;系列产品规格丰富,便于风液比例灵活调节,打造高弹性的次时代算力数据中心。公司数据中心产品及一体化建设方案能有效满足用户高效节能、快速部署、提升运维效率等方面的需求。

  公司以自主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以“直销+渠道”相结合方式,针对不同市场,采取不同的营销战略。市场方面,在深耕传统优势行业的同时竭力突破5G通信电源、边缘计算、预置化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市场,持续跟进东数西算项目落地,寻求新的合作方向,并着重布局高端中大功率UPS市场,进一步提升扩大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渠道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以渠道销售为业务发展的主动能,进一步强化核心渠道建设,促进细分行业和区域市场的同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核心产品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客户成功选型入围。公司成功交付实施杭州第19届亚运会应急保障项目、武当山云谷大数据项目、北大多模态百度项目、三亚城市超级大脑项目、中国银行总行机房工艺系统工程等数据中心项目。此外还参与包括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佛山蓝湾云计算产业项目,重庆市域快线璧山至铜梁线通信系统等项目。公司凭借着产品的高可靠性、技术的行业领先性及科士达的品牌效应,实现在各行业及领域市场的持续深耕、重点突破。2023年度,公司数据中心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0,900.02万元,同比增长14.87%,保持着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

  2、新能源光储充系统产品

  公司以电子电力转换技术为沉淀积累,是最早一批涉入光伏行业的企业之一,并在近几年重点投入布局储能业务。公司现有光伏、储能产品包括: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监控及家用逆变器、模块化储能变流器、集中式储能变流器、工商业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逆变升压一体化集成系统、第二代储能系统能量管理及监控平台、调峰调频系统、大型集装箱式储能集成系统、光储充系统等;户用储能一体机方案集合了公司在电力电子、储能领域的优势,调试安装简单,降低系统成本,提供系统可靠性,解决海外安装服务成本高的痛点,并支持虚拟电站(VPP)模式,已取得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澳大利亚、波兰、瑞典、奥地利、南非等目标市场国家的认证,更多目标区域国家产品认证正在逐步完善中。

  在业务发展中,基于产品方面,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在更高系统效率、更低系统成本、高安全可靠性、光储融合、主动支撑电网等方面进行更加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在工商业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光储充系统、调峰调频系统、箱逆变一体化集成及1500V大功率逆变器产品等细分市场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基于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也在积极进行团队扩建、加快海内外渠道完善,设立海外分公司及办事处,以紧抓新能源产业全球市场发展契机。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在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中的应用取得显著成绩,大型储能PCS、工商业储能系统在国内的应用也取得积极进展。公司与国家电投、中核集团、华电集团、京能、中石化、中石油、正泰安能、TCL等关键客户继续展开合作。

  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系列齐全,主要包括:充电模块、一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桩、分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桩、壁挂式直流快速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监控系统等。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具有模块化设计、高智能化、高利用率、高防护性、高安全性、高适应性等优势,搭载智能充电系统、配电系统、储能系统、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形成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使用,同时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深耕能源行业、电力行业、城投交投、交通运输、充电运营商、车企等行业领域,参与中国石化、中国铁塔、国家电网、国家电投、无锡市政、长沙交投、徐州交控、溆浦城投、营口交运、沈阳安运、长安汽车等项目。2023年度,公司光储充系列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69,166.56万元,同比增长38.33%,公司重点布局、积极拓展,业务增速较快。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搬迁安置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深圳市新龙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民武馆股份合作公司就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的工业园(以下简称“龙华工业园”)进行搬迁补偿事项签署《福城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公司需对该工业园内房屋、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进行搬迁。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搬迁安置事项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长期业务发展需要且《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尚未最终签署,决定终止对龙华工业园的搬迁规划。后续,公司可按需对龙华工业园进行升级改造,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龙华工业园搬迁安置事项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未收到相关搬迁要求或赔偿款项,亦未对龙华工业园有过户、搬迁、拆除等实质性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搬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如对该工业园有重大处置规划,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规模上限。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出口占比较大,出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主,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外汇远期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公司外币资产进行套期保值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禁止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买入期权、外汇掉期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均与被保值对象在规模、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方向上相互对冲,不得进行增加公司外汇敞口的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二、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即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规模上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合约交易损益,合约交易损益与被保值对象汇兑损益形成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与被保值对象期限不匹配的衍生品交易将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需以公司外汇敞口为依据,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交易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安全、顺利开展,公司借鉴优秀企业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经验,进一步细化了外汇套期保值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机构,并引入更多专业部门进行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的分析,加强内部宣导,严格执行董事会的授权。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止。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中低风险(产品风险评级R2及以下)理财等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现金管理产品,可避免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汇票开立及贴现、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以上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西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研发大厦9楼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0年05月06日

  5、注册资本:37,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科士达新能源100%股权,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9、科士达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均在公司完全控制范围内。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60,500万元,全部系上市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兰滔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历史沿革:深圳分所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3、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中勤万信拥有合伙人72名、注册会计师 37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 人。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5,113.39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中勤万信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5,348.2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7,388.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82.40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32 家,审计收费总额3,232.50万元,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6、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6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拟IPO企业改制及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9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猛,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26元/股。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5、2023年6月28日及2023年6月29日,公司先后完成了新增部分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25日、预留部分目前还未实施授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2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数总计474.9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2.26元/股。

  6、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高罕翔、李娟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7、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徐立强、周齐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公司”第二条之“(二)解雇或辞职: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雇,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离职的情况,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也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权激励。”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徐立强、周齐等6人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24%,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2.26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1,624,980元,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586,803,094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字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的6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拟对该部分激励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2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徐立强、周齐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认为:科士达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士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代理财务负责人 刘程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范涛先生,独立董事 徐政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xAQfXgky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徐立强、周齐等6人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政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了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政、彭建春、张锦慧及离任独立董事杨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9,575,445.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484,855.67元,基本每股收益1.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82,788,978.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21,819,406.39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32,106,942.02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210,694.20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3,040,584.87元。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总股本586,876,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4,094,242.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测算,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总敞口 4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汇票开立及贴现、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1)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宁波银行深圳市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20,000.00万元,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2)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汇票开立及贴现、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以上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经办签署相关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事项等。

  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出口占比较大,出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主,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外汇远期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公司外币资产进行套期保值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禁止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上述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规模上限。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止。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程宇先生、陈佳先生回避表决。

  12、审议《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其本人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徐立强、周齐等6人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2.2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士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关于终止搬迁安置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终止搬迁安置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0和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提案中,议案11以议案10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4月30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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