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58 公司简称:协和电子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0,800,000.00元(含税)。
以上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类别
公司所处行业为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的“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代码C3982)”。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二)PCB行业总体情况
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元器件连接的桥梁,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PCB用途十分广泛,下游包括通讯、汽车电子、计算机、消费电子等领域。目前全球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美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区域,我国是PCB产业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
PCB行业属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基础产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据Prismark估测,2023年全球PCB产值约为695.17亿美元,同比下降约14.96%, 2023年全球 PCB 虽有创新但也抵挡不了整个行业所面临的周期压力。国金证券认为 2023 年是充分消化需求疲软状态的一年,经过这一整年的调整后周期压力将得到释放,2024 年将成为修复的一年,IDC对智能手机、PC、服务器等关键领域的出货量预期在 2024 年会迎来一个修复性成长,中汽协对中国汽车销量也提出 3% 的增速预期。在这样的基本需求的修复下,PCB 行业也有望能够迎来修复,根据 CPCA 引用数据预测,2024 年全球 PCB 产值同比有望恢复增长、增幅有望达到 4.1%。
全球 PCB 产值同比变化幅度
■
数据来源:CPCA历史数据,国金证券研究所
从中长期来看,未来全球PCB行业仍将呈现增长的趋势。Prismark预测2023-2028年全球PCB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5.4%,2028年全球PCB产值将达到约904.13亿美元。中国仍将继续保持行业的主导制造中心地位,但由于中国PCB行业的产品结构和一些生产转移,Prismark预测2023-2028年中国大陆PCB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4.1%,略低于全球,预计到2028年中国大陆PCB产值将达到约461.80亿美元。
■
(三)汽车PCB板的市场情况
据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达到8,918万辆,同比增长约11%;2023年我国汽车销量达3,009.4万辆,同比增长约12%,创历史新高,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达949.5万辆,同比增长约37.9%,市场占有率达31.6%。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PCB在汽车中应用广泛,同时汽车也是PCB重要应用领域。PCB作为电子元器件的支撑,在传统汽车中主要应用于动力控制系统、车身传感器、导航系统、娱乐系统、导航系统等。相比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和电控三大核心系统增加了对PCB的需求,电动汽车电子化程度远高于传统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快速渗透提升行业整体电子化程度。新能源汽车已经由过去完全的机械装置演化成了机械与电子相结合。随着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始由“政策推动”向“市场驱动”转变,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汽车电动化大背景下,预计2020-2030年间汽车电子化率提升15.2% 至49.55%,远高于2010-2020年期间的4.8%的提升幅度。汽车PCB已经成为PCB下游应用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随着汽车往电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汽车PCB市场将快速成长至千亿规模。
(四)高频通讯PCB行业的市场情况
高频PCB电磁频率在1GHz以上,属于高难度板材。高频通讯 PCB 的市场需求主要受下游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需求的影响。目前,高频通信主要集中在移动通信、汽车、卫星导航、军工雷达等对信号传输速度和质量要求较高的领域。其中,移动通信行业是高频通信最重要、市场规模最大的应用领域。移动通信业务的高速发展,带动了移动运营商设备投资的增长,全球基站建设数量稳步提升。基站作为移动信号接受、处理、发送的核心设备,必须选用稳定性高、损耗低的高频通讯材料,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移动通信设施建设是高频通信行业在近年以及未来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因。
5G时代,高频PCB的需求预期大幅增长。同等信号覆盖区域所需 5G 宏基站数量远多于 4G 宏基站数量。据国家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5G基站总数达337.7万个。未来,随着5G渗透率持续提升以及重点场所移动网络深度覆盖的推进,高频PCB需求也将持续提升。另一方面,5G 波长为毫米级,波长极短,频率极高,造成绕射和穿墙能力差,在传播介质中的衰减情况严重,相比于4G基站,5G 宏基站覆盖区域较小,未来在热点区域、人口密集区域进一步铺设基站,有望带动高频PCB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五)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用FPC/CCS的市场情况
柔性电路板(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是以柔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电路板,作为信号传输的媒介应用于电子产品的连接,具备配线组装密度高、弯折性好、轻量化、工艺灵活等特点。
此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采集线采用传统铜线线束方案,常规线束由铜线外部包围塑料而成,连接电池包时每一根线束到达一个电极,当动力电池包电流信号很多时,需要很多根线束配合,对空间的挤占大。Pack 装配环节,传统线束依赖工人手工将端口固定在电池包上,自动化程度低。
相较铜线线束,FPC 由于其高度集成、超薄厚度、超柔软度等特点,在安全性、轻量化、布局规整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此外 FPC 厚度薄,电池包结构定制,装配时可通过机械手臂抓取直接放置电池包上,自动化程度高,适合规模化大批量生产,FPC 替代铜线线束趋势明确。
FPC 厂商进一步向下游 CCS(Cell connection system,集成母排,线束板集成件)产品布局,通过 FPC 向 CCS 的拓展提升单车价值和盈利空间。CCS 产品由 FPC、塑胶结构件、铜铝排等组成,铜铝排将多个电芯通过激光焊接进行串并联,FPC 通过与铜铝排、塑胶结构件连接从而构成电气连接与信号检测结构部件。以汽车动力电池为例,每一个电池模组配备一套 CCS,每套 CCS 配备 1-2 条 FPC,并且 CCS 还集合了塑胶结构件、铜铝排等结构,相较 FPC,CCS 环节价值量更高。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FPC/CCS市场空间
■
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发展的同时储能电池产业也预期发展较快,在碳中和背景下储能产业步入高速发展期,带动储能电池 FPC/CCS 产品需求。据浙商证券进一步估算,2025年储能电池FPC市场贡献的规模有望达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 19%,2025 年全球储能电池 FPC、CCS 市场空间有望达到12-21亿元、30-51亿元。2030 年储能电池FPC市场贡献的规模有望达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 33%,2030年全球储能电池FPC、CCS市场空间有望达到46-79亿元、116-198亿元。
公司主要从事刚性印制电路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业务(SMT),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高频通讯等中高端领域。公司已与东风科技、星宇股份、伟时电子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通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与蜂巢能源、上汽时代动力等新能源领域的客户建立了合作。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在获取客户订单后,购买相关的原材料,实施线路板产品的加工生产以及为部分客户提供线路板的表面贴装(SMT),公司的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直接销售给公司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343.20万元,同比增长6.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2.16万元,同比减少26.16%。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9,514.21万元,同比增长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025.28万元,同比增长1.7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南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桥彬先生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李乐强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李乐强先生简历
李乐强先生,1993年10月出生,男,经济学硕士,曾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加入公司证券部。李乐强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截至目前,李乐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乐强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8506113
邮箱:xiehe-zj01@xiehepcb.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4号
邮编:213101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常州市超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协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协创智联电子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将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授权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额度为1.2亿元,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50万元。
●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担保计划及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本营运能力,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本次授权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仅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超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南星
注册地址:武进区横林镇崔北村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92578577Y
经营范围:通讯器材,通讯设备及配件,印制电路板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3,219,401.31元,负债总额为475,378.2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5,378.28元,净资产为12,744,023.03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5,658,565.49元,净利润为842,217.35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0%。
(二)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南国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机场路85号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5824863026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电子、电器产品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及辅料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11,996,346.43元,负债总额为177,278,693.31元,流动负债为170,350,127.60元,净资产为134,717,653.1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4,093,383.94元,净利润为-10,212,121.43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82%。
(三)南京协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46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桥彬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0号1幢1115-1128室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NG3PB4C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745,128.01元,负债总额为587,838.36元,流动负债为587,838.36元,净资产为157,289.65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57,336.00元,净利润为-1,265,104.88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89%。
(四)常州协创智联电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常州正恒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敏金
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塘头路4号
成立日期:2022年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5MA7GA59BX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储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4,827,349.94元,负债总额为39,843,624.26元,流动负债为39,843,624.26元,净资产为14,983,725.68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577,724.94元,净利润为34,619.04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6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常州协创智联电子有限公司和南京协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进一步深化开展相关业务为其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拥有前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45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45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2.09%。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允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4日,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桥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本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常州协和光电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光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XBY98Y
2、法定代表人:姚玲芳
3、注册资本:2,04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崔横南路88号
5、成立日期:2018年7月20日
6、主要股东:姚玲芳持股55.00%,公司持股25.00%,徐元静持股20%。
7、经营范围:光电器件、电工器材、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仪器仪表、五金产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文教用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9、关联关系:协和光电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协和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方。协和光电除了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和光电总资产为 13,810.15万元,净资产为 4,487.4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723.98万元,净利润为983.69万元。
(二)常州市合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景光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C2FFBM3H
2、法定代表人:曹良良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67号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12幢3层338
5、成立日期:2022-11-07
6、主要股东:曹良良持股60%、上海亦琨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0%、于东持股1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9、关联关系:合景光电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良良先生控股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景光电总资产为517.03万元,净资产为516.8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73.77万元。
(三)武汉曼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曼瑞”)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D65EY48
2、法定代表人:刘琨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M地块华人汇和科技园(华中智谷)一期E4研发楼1层3室
5、成立日期:2023-03-06
6、主要股东:刘琨持股77%、武汉俱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9、关联关系:武汉曼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王桥彬先生担任武汉曼瑞董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曼瑞总资产为138.87万元,净资产为94.0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2.17万元,净利润为-325.95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主体,非失信被执行人,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加强与相关方交易的合同管理,确保关联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线路板及其他商品的销售,系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协和光电、合景光电、武汉曼瑞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相关产品服务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市场价格、采购型号与规模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因此,上述关联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允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2023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梁谦海,权益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杨媛,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IPO 等证券类审计业务。具有 1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黄瑾,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 年起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13 年,2018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在2021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2022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
(三)审计收费
本报告期公司拟支付财务审计费80万元及内控审计费20万元,费用合计10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以及被审计主体的数量等,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基于以上原则,在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分核查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257号)的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56元。截至2020年11月2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84,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46,745,6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0,027,059.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7,547,340.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L104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9,818,974.2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66,681.7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84,023,179.15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2022年度购买229,000,000.00元理财产品,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339,679.41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48,689,031.03元。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1,466,669.15元,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21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10,000,000.00元理财产品。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589,273.4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811,635.37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1月30日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日,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1,466,669.15元,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21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10,000,000.00元理财产品。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589,273.4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811,635.3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运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以前,上述项目已经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12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39,818,974.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L10484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21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10,000,000.00元理财产品。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589,273.4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无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自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理财产品。未使用的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协和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协和电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协和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7日(星期三)至04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unrongfa@xiehepc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4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4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南国
董事、总经理:张南星
董事会秘书:孙荣发
财务总监:张薇
独立董事:陈文化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7日(星期三)至04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unrongfa@xiehepc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荣发
电话:0519-88506113
邮箱:sunrongfa@xiehepc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截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4 号)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 年5 月10日下午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4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9-88506113
联系人:孙荣发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4年4月1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玲珠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薪酬详见《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本年度内,公司监事无其他额外津贴。
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2,144,537.66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21,551.0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392,787,379.79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5,785,775.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状况、资金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908,809.3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含2023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3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309,723.70元,该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包含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的且已披露的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99,085.63元,主要是部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90.8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90.88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