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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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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75                           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763,875.1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092,684.34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5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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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2023年家电行业的情况

  根据欧睿数据,2023年全球家电(含核心家电、小家电)零售市场规模达到5,301.06亿美元,同比增长1.5%。其中:核心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870.23亿美元,同比持平;小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430.84亿美元,同比增长3.3%。

  2023年,中国家电行业平稳增长,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2023年中国家电市场(不含 3C)零售额达到 8,498 亿元,同比增长 3.6%。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传统品类需求平稳,干衣机、洗碗机等普及率较低品类保持较快增长。

  综上所述,全球传统家电市场依然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电热元件的需求较为稳定。智能家电、新家电的需求快速增加,如智能洗地机、拖地机、胶囊咖啡机等,这些可以更好的满足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需求的产品在未来将具有较大增长潜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例如美的、海尔、三星、松下、德龙等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也与国内新兴家电企业例如添可、石头科技、追觅等共同开发新家电产品,多渠道多角度参与家电行业的研发换代,处于电热元件行业的领先地位。

  2、2023年新能源车行业的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全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连续九年位居全球第一,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攀升5.9个百分点至31.6%,乘用车渗透率更在12月突破40%。中国新能源汽车凭借完整成熟的产业链、领先的电动智能化技术,产品力和品牌力持续提升,不仅在国内大放异彩,更远销海外,得到全球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整理的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达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为全球汽车产业的绿色转型贡献了重要力量。

  随着全球新能源车领域飞速发展,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配套市场也将会保持高速增长,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作为新能源车控温方面的解决方案,被越来越多的车企采纳。公司研发的厚膜电热元件、管状电热元件、铝铸件电热元件等热管理系统的多种加热方案,被越来越多的客户采用,通过与热管理系统的一级供应商合作,有较多正在开发中的品牌与车型即将在今明两年量产。

  3、2023年工业装备行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行业的技术水平决定着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装备水平。因此,高端装备制造业日益成为各国在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期抢占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市场的重点突破领域。

  随着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我国高端制造业产业体系基本完整;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及落实,高端装备领域成长型企业增多;随着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高端装备技术已逐渐具备国际化先进水平。

  未来几年是工业装备领域关键零部件国产替代的窗口期,同时在一些新的工业与装备领域不断孕育出新的需求。看准这一契机,公司设立了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业装备领域用产品,包括注塑、医疗检测、特种设备、储能、半导体制造设备等领域的电热元件。

  (一)主营业务情况

  热威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热元器件领域,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助力下游民用电器、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

  公司在电热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包括美的、三星、海尔、德龙、阿奇力克、松下、博世、伊莱克斯、威能、惠而浦等国内外知名电器企业,以及伊莱克斯商用、东丽、英格斯、博格华纳等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车领域企业。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电热元件分为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工业装备电热元件和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和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广泛应用于厨房、衣物护理、卫浴和暖通等各类应用场景的电器中;工业装备电热元件作为核心加热部件,广泛运用于注塑设备、医疗设备、半导体设备、储能、特种设备等;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高压液体加热器。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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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和“策略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整体采购任务由供应链管理部门负责,包括采购策略的制定、工厂采购规范性监管、采购成本管控、新产品开发的供应商开发与优化等采购职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大宗原材料采购和其他材料采购,其中大宗原材料包括不锈钢带料、管材、电阻丝、氧化镁粉和铝锭等,采购规模较大且市场价格波动相对频繁,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大宗商品价格行情和市场预测采取集中采购的策略性采购措施,通过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并保障产品的稳定供货;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电气元件、五金件、橡塑材料和浆料等,该类物料规格型号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按照生产计划执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通过合理规划产能和产量,不断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下游终端客户对电热元件产品材料、形态和性能有不同的定制化需求,因此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非标准化和模块化特点。

  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不断完善产能布局,截至目前在国内拥有杭州滨康路生产基地、杭州建业路生产基地、江山生产基地、安吉生产基地四大生产基地,并在泰国建设了海外生产基地。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与开发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产品交付、客户回款、对账等环节。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美的、海尔、三星、德龙、松下、阿奇力克、伊莱克斯、博世、日立和惠而浦等电器制造商和博格华纳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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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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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2016年5月6日,张伟、楼冠良、吕越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2019年11月25日,张伟、楼冠良、吕越斌签署了不可撤销的《共同控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认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张伟的意见为准。张伟、楼冠良、吕越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603.49万元,与上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99.95万元,比上期同期增长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镍等,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  交易金额: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已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进行生产原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了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材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及交易类型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镍等,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三)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五)交易场所

  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一)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政策风险。

  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四)操作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程序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程序如下:

  (一)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组成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二)公司建立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四)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二)拟合作机构: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情况

  为促进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票据池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时为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59.75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被担保人热威工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00万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4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2024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开展票据池业务

  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据,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票据管理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到票据、存单、理财等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8.75亿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一)安吉热威

  1、公司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9280219X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6、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经济开发城北工业区

  8、经营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器具、暖通设备、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79,071.63万元,总负债为28,645.44万元,净资产为50,426.1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310.05万元,净利润17,804.81万元。

  (二)热威汽零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HLQ8X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1年7月1日

  6、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康路800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36,471.52万元,总负债为9,592.29 万元,净资产为26,879.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76.62万元,净利润1,079.38万元。

  (三)江山热威

  1、公司名称: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47884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6、注册资本:5,171.01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热元件、金属产品的铸造、锻压、冲压制造、销售及其技术研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6,900.75万元,总负债为3,675.56万元,净资产为13,225.1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858.75万元,净利润4,934.31万元。

  (四)热威工业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18H9Q1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1幢一层(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085.27万元,总负债为1,999.70万元,净资产为85.5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6.13万元,净利润35.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59.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均为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5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90.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196.62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193.44万元完成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7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50.00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5,681,775.00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891,694.42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研发项目所涉及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云信或者供应链票据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Heatwell Auto Parts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汽零”)作为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相应增加18/14 MOO.8, KHAO KHAN SONG SUB-DISTRICT, SRIRACHA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20110, THAILAND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募集资金向泰国汽零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有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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