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平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628.37万元,净资产为5,423.5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5,959.32万元,净利润为675.79万元。

  (十七)江西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9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西大道2399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8,517.48万元,净资产为20,318.9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8,544.74万元,净利润为2,195.87万元。

  (十八)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玉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昌路西侧,凤凰路南侧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301.59万元,净资产为2,582.1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4,351.12万元,净利润为462.69万元。

  (十九)江西省鹭燕滨江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二路333号办公楼1-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省鹭燕滨江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8,967.34万元,净资产为1,193.8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8,632.89万元,净利润为286.63万元。

  (二十)宜春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云珍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8日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二路35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宜春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75.66万元,净资产为814.3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9,434.82万元,净利润为86.99万元。

  (二十一)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旺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园横四路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831.95万元,净资产为561.0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354.27万元,净利润为9.66万元。

  (二十二)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玉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园金鑫路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2,216.72万元,净资产为2,055.2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288.93万元,净利润为-59.71万元。

  (二十三)吉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1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田溪路6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820.60万元,净资产为878.4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599.46万元,净利润为7.42万元。

  (二十四)新余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玉林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18号(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1号厂房)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余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498.52万元,净资产为1,385.0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745.11万元,净利润为1.42万元。

  (二十五)萍乡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皮翃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硖石工业园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萍乡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183.97万元,净资产为253.9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750.46万元,净利润为-268.77万元。

  (二十六)上饶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玉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7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饶信州产业园朝阳园区朝阳七路二号办公楼幢1-1,2-1,3-1,4-1室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饶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175.62万元,净资产为-15.6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718.45万元,净利润为-78.50万元。

  (二十七)四川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22,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8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百草路969号1栋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5,908.10万元,净资产为33,610.6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0,211.99万元,净利润为2,354.84万元。

  (二十八)南充市鹭燕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333.33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8月7日

  住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燕京中路69号1幢1-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充市鹭燕华康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173.03万元,净资产为-760.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898.24万元,净利润为-487.75万元。

  (二十九)自贡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06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住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乡天元居委会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12号厂房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贡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137.12万元,净资产为1,747.3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6,302.52万元,净利润为348万元。

  (三十)遂宁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934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2日

  住所: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裕业路35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743.47万元,净资产为-1,228.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010.95万元,净利润为-161.74万元。

  (三十一)四川鹭燕金天利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9日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渝江路2号综合办公楼4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金天利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741.76万元,净资产为440.9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579.01万元,净利润为137.07万元。

  (三十二)绵阳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1日

  住所:江油市三合镇创元路河南工业园区C区四川知仁医药2栋1-4层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绵阳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695.79万元,净资产为2,732.5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0,847.09万元,净利润为622.60万元。

  (三十三)四川鹭燕星火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9日

  住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医药园水观音路北段4号附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6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星火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934.33万元,净资产为-3,398.5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646.16万元,净利润为-487.31万元。

  (三十四)巴中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7日

  住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桥河街8号A8栋3号3楼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巴中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6,264.09万元,净资产为562.6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2,872.12万元,净利润为111.11万元。

  (三十五)泸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住所:泸州市泸县福集镇五通街69号附1号3楼A区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978.46万元,净资产为199.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827.31万元,净利润为131.23万元。

  (三十六)内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2,68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月30日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869号2栋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653.71万元,净资产为2,013.6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7,135.40万元,净利润为47.48万元。

  (三十七)达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118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1日

  住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柳林路89号B幢3楼A区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达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077.27万元,净资产为-462.7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072.45万元,净利润为135.65万元。

  (三十八)广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5日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建民中路277号4号楼2层423、424、425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998.20万元,净资产为292.2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308.30万元,净利润为-88.68万元。

  (三十九)四川鹭燕彭祖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358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月8日

  住所: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千金大道11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彭祖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556.21万元,净资产为487.5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066.80万元,净利润为124.60万元。

  (四十)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6年3月28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百草路969号1栋2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268万元,净资产为10,144.4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6,604.19万元,净利润为1,666.75万元。

  (四十一)成都禾创西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1,966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8月30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百草路969号1栋1层、4层

  主营业务:药品器械第三方物流等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禾创西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540.88万元,净资产为2,234.4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45.86万元,净利润为225.36万元。

  (四十二)乐山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3日

  住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南新路1298号2幢四楼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8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乐山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0,507.56万元,净资产为1,835.4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864.84万元,净利润为264.02万元。

  (四十三)雅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西城街道龙岗村5组龙观西路6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雅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311.34万元,净资产为1,303.5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012.98万元,净利润为-115.91万元。

  (四十四)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书场村安置楼10号铺面一层东北侧及夹层、二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4,648.06万元,净资产为10,048.0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040.30万元,净利润为-225.84万元。

  (四十五)海口宜邦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5月7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书场村安置楼10号铺面三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口宜邦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07.39万元,净资产为159.7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89.64万元,净利润为52.21万元。

  (四十六)厦门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其专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8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201室B单元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5,382.56万元,净资产为2,713.6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5,372.72万元,净利润为1,086.53万元。

  (四十七)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其专

  注册资本:3,08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1号楼第4层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4,574.33万元,净资产为5,831.7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1,671.42万元,净利润为1,403.71万元。

  (四十八)漳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4日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36号商业大厦(二层西侧)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漳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03.88万元,净资产为1,153.1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923.93万元,净利润为129.34万元。

  (四十九)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6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十八坎山宏益工业园A工业区3#楼5层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116.90万元,净资产为1,583.3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0,975.34万元,净利润为444.32万元。

  (五十)南平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日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西溪路89号B幢第1-3层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平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660.26万元,净资产为1,084.0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000.44万元,净利润为97.37万元。

  (五十一)龙岩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5日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工路6号11幢3层F区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岩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938.31万元,净资产为922.6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246.44万元,净利润为13.43万元。

  (五十二)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秋红

  注册资本:7,67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工业区安仁大道1599号

  主营业务:中药饮片的生产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4,375.37万元,净资产为12,239.1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2,675.80万元,净利润为4,354.03万元。

  (五十三)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秋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工业区安仁大道1599号(4号仓库)4层A区

  主营业务:中药饮片、西药的批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673.18万元,净资产为872.3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5,368.96万元,净利润为-510.95万元。

  (五十四)厦门鹭燕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8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1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401室C单元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791.07万元,净资产为889.7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3,396.95万元,净利润为26.55万元。

  (五十五)厦门鹭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其专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7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307室、308室、309室

  主营业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08.60万元,净资产为268.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063.35万元,净利润为71.29万元。

  经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等途径查询,上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及抵押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别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供应商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和采购货款付款担保合同等),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的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和采购货款付款提供担保,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特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拓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该授信额度为信用、应收账款融资、资产担保或股权质押授信,可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48,98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251.60%%,实际担保余额为367,731.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123.53%。除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收购前原股东隐瞒的担保外,其余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419.89%。

  2、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采购货款付款担保、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成都禾创收购前原股东隐瞒的对外担保案件总额24,414.36万元。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8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任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彬,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福建金森、三钢闽光、鹭燕医药、狄耐克、捷佳伟创、嘉亨家化、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李雅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董炜炜,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炜炜、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财报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含税)。2024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经选聘程序选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能够继续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任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作出修订,公司拟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备案等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修改前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家用电器销售;软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副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家用电器销售;软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副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作出修订,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次经营范围的表述最终以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相关的商事登记、备案等全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商事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8、9、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6、7、8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2023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61010;传真号码:0592-812931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一楼前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阮翠婷;

  (2)电话号码:0592-8129338;

  (3)传真号码:0592-8129310;

  (4)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8”,投票简称为“鹭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3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关易”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财务总监曾铮女士,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4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向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部分子公司申请贷款和采购货款付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授信额度人民币116亿元。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自公司2023年8月26日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孙)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

  ■

  ■

  

  2、上述担保中,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的,公司依据《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免除其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义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367,731.59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748,98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251.60%,实际担保余额为367,731.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123.53%。除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前原股东隐瞒的担保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且无其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