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77,162,7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汽车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拥有节能减排、绿色氢能、智能电动、工业及其他等四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主要销售产品为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进气系统、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电驱系统核心零部件、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舱内核心零部件、制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等。
1、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包括高压油泵、高压油轨、喷油器、滤清器等产品,广泛用于各档功率的柴油机,为各类载货车、客车、工程机械、船用、农机、发电机组等配套,可满足车用国六、非道路四阶段排放法规,在产品品种、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做好与国内主机配套的同时,部分产品向美洲、东南亚、中东等地区出口。
2、尾气后处理系统,包括柴油净化器、汽油净化器、天然气净化器、消声器、催化剂等产品,可满足车用国六、非道路四阶段排放法规,技术水平、市场规模和生产能力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广泛应用于传统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机械等领域,可为主机厂家产品升级换代提供有力的支撑。
3、进气系统,包括柴油增压器、汽油增压器、天然气增压器等产品,可满足车用国六、非道路四阶段排放法规,应用范围涵盖商用车、传统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发电机组等多领域,为国内各大主机厂和整车厂提供配套。
4、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包括膜电极、双极板(石墨、金属)、催化剂及BOP关键零部件(如阀类、泵类、空压机关键零部件等)等产品,主要为国内外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厂家、储能企业提供配套。
5、电驱系统核心零部件,包括电机轴、端盖、水套等产品,主要为国内外新能源乘用车企业或电驱系统厂家提供配套。
6、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包括电子油泵、电子水泵、节温器等产品,主要为国内外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提供配套。
7、舱内核心零部件,包括汽车座椅总成、座椅骨架、电动长滑轨、减震器等产品,主要为国内主流商用车、乘用车企业提供配套。
8、制动系统核心零部件,包括机械真空泵等产品,主要为国内外主流乘用车企业提供配套。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遵循“做精品、创名牌、实现价值共同增长”的经营理念,实行母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分散生产的经营模式。母公司负责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在财务、重大人事管理、核心原材料、质量控制、技术研发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及考核。子公司以市场的订单管理模式安排生产,使子公司既保持产品统一的品质,同时有利于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节约物流成本,保持产品生产供应的及时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中详细事项请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4-00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冯志明、陈玉东、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第二节至第六节内容)。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第二节、第三节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2,162,79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25,000,000股)后的股份数量(977,162,7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母公司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冯志明、陈玉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发业务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王晓东先生、徐云峰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晓东、徐云峰、冯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晓东、徐云峰、冯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晓东、徐云峰、冯志明、赵红、黄睿、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尹震源、徐云峰、冯志明、Kirsch Christoph、Xu Daquan、赵红、黄睿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方自动卸任。
1、提名尹震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冯志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Kirsch Christoph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Xu Daquan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 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邢敏、冯凯燕、潘兴高、杨福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方自动卸任。
1、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杨福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福源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 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4-03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B股股东应在2024年5月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5月9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议案7为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议案9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议案15涉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议案16、议案17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4-00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实际参加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严格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能够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陈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2名已经公司工会委员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工会委员会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民主选举马玉洲先生、刘松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后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应收票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集团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实施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存在大量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形式的客户回款,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各公司票据收付存在期限、金额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为此,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子公司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公司出台《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对应收账款收票原则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入池票据质量,保障票据池安全、稳定运行。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4年预计与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博世公司”)、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动力总成”)、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环保”)、无锡威孚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精机”)、长春旭阳威孚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旭阳”)、乐卓博威液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卓博威”)、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联天下”)等在采购货物、销售货物、出租经营场所等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508,618.92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623,6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东、徐云峰、冯志明、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德国博世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PAUER THOMAS
注册资本:38,250万美元
住所:无锡新区新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燃气/双燃料系统、燃料电池及其组件的开发、制造、应用和销售以及其它相关服务;汽油系统高压泵体的制造;以批发的方式在国内销售、进口及出口非自产的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燃气/双燃料系统、燃料电池及其组件;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燃气/双燃料系统及其组件的再制造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资产1,651,006万元,净资产 810,902万元,营业收入1,326,959万元,净利润297,11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世动力总成是由德国博世公司及其子公司、威孚高科等发起设立的,目前德国博世公司及其子公司持股 66%,威孚高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持股 34%。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博世动力总成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且其业务发展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谈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新区灵江路 9号 4号楼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环保催化剂;提供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资产372,682万元,净资产186,839万元,营业收入392,698万元,净利润 42,24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威孚环保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威孚力达与威孚环保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威孚力达采购威孚环保的货物等,威孚环保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无锡威孚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浩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 202号
经营范围:燃油喷射系统产品、各类弹簧、橡塑制品、油泵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加工服务;减速机、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农机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液压系统设备的研发、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上述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类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及租赁;房屋、场地的租赁及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及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威孚精机的总资产65,846万元,净资产21,001万元,营业收入36,421万元,净利润1,21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威孚精机20%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威孚精机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威孚精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Bettina Holzwarth,Nora Kristin Klug
注册资本:120,000万欧元
住所:德国巴登符腾堡州Gerlingen-Schillerhoehe罗伯特-博世广场 1号
经营范围:产品、技术、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绩效的开发、制造和分销,特别是在移动、电气工程、电子、 机械工程、机械学、金属和其他材料、医药、物流、通讯和信息技术,包括基于数据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领域。公司的目标是进一步履行基于地区和业务相关的服务。
2023年,德国博世公司销售额达 916亿欧元,息税前利润约达46 亿欧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国博世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4.25%。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德国博世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向其采购和销售货物等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长春旭阳威孚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明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 1999号办公用房 7楼 701室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催化净化器封装产品、尿素箱集成的生产及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贸易件的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长春旭阳的总资产2,697万元,净资产 2,671万元,营业收入156万元,净利润-15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长春旭阳34%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年)第三、四条对于关联方认定的标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长春旭阳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长春旭阳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乐卓博威液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LIU ZHEN
注册资本:4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4599号1幢3层302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乐卓博威的总资产18,641万元,净资产 9,171万元,营业收入5,141万元,净利润-6,89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卓博威的实际控制人为德国博世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乐卓博威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泓泽
注册资本:2,547.7735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华运路8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车联天下的总资产235,831万元,净资产 37,986万元,营业收入231,930万元,净利润7,47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车联天下9.6372%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车联天下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车联天下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经营风险;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公司业务并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公司2024年度拟向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IRD Fuel Cells A/S(以下简称“IRD”)、Borit NV(以下简称“Borit”)、VHIT S.p.A. Società Unipersonale(以下简称“VHIT”)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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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IRD Fuel Cells A/S
1、成立日期:1990年8月1日
2、注册地点:Emil Neckelmanns Vej 15A Fraugde,Denmark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105,791,035.00 DKK
5、经营范围:燃料电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Weifu Holding ApS持有100%股权
7、关联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56万元,负债总额10,292万元,净资产20,16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1万元,利润总额-1,594万元,净利润-2,03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2,250万元,负债总额18,493万元,净资产23,7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23万元,利润总额-1,023万元,净利润-1,010万元(经审计)。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Borit NV
1、成立日期:2010年2月26日
2、注册地点:Lammerdries 18 box E, B-2440 Geel, Belgium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11,832,143.35 EUR
5、经营范围:燃料电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Weifu Holding ApS持有100%股权
7、关联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1,692万元,负债总额10,655万元,净资产11,03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05万元,利润总额-380万元,净利润-38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072万元,负债总额8,044万元,净资产13,02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09万元,利润总额166万元,净利润177万元(经审计)。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VHIT S.p.A. Società Unipersonale
1、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2、注册地点:Strada Vicinale delle Sabbione, 5 -26010 OFFANENGO (Cremona) -Italia
3、法定代表人:LA FORGIA CORRADO FELICE
4、注册资本:5,000,000.00 EUR
5、经营范围:机动车辆其他零件和附件的制造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Weifu Holding ApS持有100%股权
7、关联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6,202万元,负债总额59,269万元,净资产16,93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620万元,利润总额-10,887万元,净利润-11,03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4,243万元,负债总额48,146万元,净资产26,09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412万元,利润总额1,057万元,净利润892万元(经审计)。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有关各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方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并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目前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行业前景乐观,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2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33%;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86,46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6%。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为应对理财市场风险,公司将优先考虑配置银行类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2024年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标的所处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2024年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为应对理财市场风险,公司将优先考虑配置银行类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产品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二、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承诺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资金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176,5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52%,回购价格为12.28元/股。
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2,162,793股减少至996,986,293股。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的异议。
3、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威孚高科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2020〕5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6、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20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01名激励对象授予19,54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1,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90名,共持有限制性股票19,249,000股。
11、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0,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68名,共持有限制性股票11,187,000股。
1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5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93,5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68名,共持有限制性股票5,593,500股。
15、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7,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35名,共持有限制性股票5,176,500股。
17、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1、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2023年较2019年自营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绝对额不低于9.58亿元;3、2023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前述解除锁定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对应批次未解除锁定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自营利润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对5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资金来源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5.48元/股调整至12.28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8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567,42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完毕,则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176,5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176,500股。公司总股份将由1,002,162,793股变更为996,986,293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6,986,293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2、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53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76,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02,162,793股减至996,986,293股,注册资本将由1,002,162,793元减至996,986,2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