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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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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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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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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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司法冻结、解除冻结情况
(1)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58,886,947股股份于2024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2日期间被司法冻结。
(2)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84,500,000股股份被解除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股份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715,197,812股,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216,2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24%,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本公司股份为6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8.90%。
3、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2019年5月28日,森工集团将累计质押股份13,65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60%。)进行展期12个月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止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尚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已于2020年4月1日到期的13,650万股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2)2021年5月7日,赵志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982,983股,无限售流通股:1,017,017股)质押给华融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非融资类质押业务(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3年7月5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志华的通知,赵志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金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公告刊登于2023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股份42,246,0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1%,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
(3)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1,666,578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
(4)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
4、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司法标记情况
(1)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的本公司42,000,000股被司法标记,司法标记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73%(公司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被司法标记,司法标记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
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07,43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子公司项目中标情况
2024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收到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泉阳泉饮品为中国南方航空“南联国产高端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82,256,440.45元,服务期限三年(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回了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6,5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1,110,698.6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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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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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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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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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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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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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