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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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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成,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026.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23.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03.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成,对应项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账户号:376899991013000297311)账户余额为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下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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