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指引5月1日起实施

  (上接A01版)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的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对于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则根据具体议题相关指标要求披露。 

  增加议题明细。本次修订在指引附件中直接列明所包括的议题列表,便于企业执行。 

  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如要求可持续发展报告在4月30日前披露,但不要求必须与年报同时披露,以缓解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年报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以及增加财务影响定量披露豁免条款等。

  设置差异化披露要求

  规则实施方面,指引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自愿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当与指引要求保持一致。 

  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员工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下一步,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此外,这三家交易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促进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总的来看,指引立足我国国情,循序渐进推动,将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