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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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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21万元、6,238万元、8,829万元,总负债分别为1,006万元、3,030万元、8,054万元。

  (八)上海链睿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HDH9A

  成立时间:2021年01月21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3585号1幢2层A1-136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3585号1幢2层A1-136室

  法定代表人:魏琦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物联网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鲜肉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链睿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截至目前未开展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9,000万元,16,000万元为对间接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89%、4.21%、1.60%、1.3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需要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

  注:因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影响,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预计标准。

  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注: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3年同类业务规模为基准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8410C

  注册时间:1994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34,7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新湖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新湖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30座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1304856

  注册时间:2000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201,942.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服务,电信业务,互联网证券期货讯息类视听节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网络测试、网络运行维护,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创意服务、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游戏产品的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及董事蒋军先生为大智慧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大智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59654A

  注册时间:1999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669,164.55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注册时间:1987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的董事黄芳女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提供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信用交易等服务,接受软件服务等相关事项。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的需求,在与关联人发生具体交易时,分别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系人:翟宇佳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2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133.017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等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2022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2022年10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

  2023年4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2023年5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2023年6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2024年4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湘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截至2023年9月14日未行权的期权3,783.2675万份(含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离职人员所持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原因触发注销

  根据《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在行权期的3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考核指标需满足“以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预留的股票期权需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12个月内授予,其行权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的行权业绩考核指标相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3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合计3,338.55万份均不得行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离职人员所持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3.个人离职原因触发注销

  根据《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主动辞职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共11.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同时,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体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期权。以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六、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420,331.3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805,552.25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59,187,7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71,571.01 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3.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参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发行债券(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拟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财务承诺、行为限制承诺、资信维持承诺、交叉保护承诺、采取救济措施等多种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上市或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上市或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A股股票(6015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200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由发行人提供大智慧A股股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作为本次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财产。具体股票数额、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大智慧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挂牌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财务承诺、行为限制承诺、资信维持承诺、交叉保护承诺、采取救济措施等多种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除授权事项外)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挂牌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可交换债券发行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8)。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5、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6、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9)。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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