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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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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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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总额

  (7)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总额

  (四)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目前公司拥有大量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资产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2023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72.31亿元、1,048.83亿元和1,093.59亿元。近三年公司资产规模较为平稳,2022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新西兰业务所致。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80.00%、76.89%和76.12%,公司资产总额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的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特点和性质导致;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具有前期投资金额大,后期经营回款稳定的行业特征。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构成。

  2.负债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保持相同变化趋势。从公司负债结构看,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3.50%、43.59%和40.41%,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5亿元、30.24亿元和34.22亿元。其中,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30.24亿元,较2021年略有减少,主要受处置新西兰业务及京通路收费政策变更等综合影响。2023年公司持续加强与各个地方政府客户的沟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应收账款增幅相比上年度有效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41亿元、22.74亿元和-49.76亿元。其中, 2022年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处置新西兰公司收到股权转让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61亿元、-75.48亿元和5.30亿元。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变动原因主要是归还债务所致。2023年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增加主要是本期净融资同比上年增加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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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当期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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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城镇水务运营业务、城镇水务建造业务、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大气综合治理业务及快速路业务构成。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2.33亿元、221.57亿元和213.19亿元, 2022年和2023年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受处置新西兰等公司以及京通路收费政策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8,746.95万元、315,377.44万元和160,615.43 万元。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较大增幅,主要是受新西兰、益阳公司、惠州公司股权处置影响。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是2022年处置新西兰公司等影响非经常损益同比减少。

  6.未来业务目标及经营能力

  首创环保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上市企业,目前在国内环保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广泛的市场网络、丰富的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多元的融资渠道、与时俱进的战略管理能力。

  按照“融合中求发展,发展中启升维”总体发展路径,2024年,公司站在了改革创新新起点上,将突出“发展中争创新”的经营主题,围绕“经营效率提升基础上的创新突破”总体工作目标,按照“深度攻坚、全面提质、创新增量、系统升维”四大核心经营策略,有序推进各项经营工作。一是多措并举深度攻坚,推动资产结构明显改善。二是精准发力全面提质,实现经营质量显著提升。三是创新牵引增量突破,推动发展模式更加持续。四是落地升维发展战略,推动业务和管理系统升维。业务升维方面,结合新赛道业务研究和新业务技术储备,探索集环保、资源、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一体的解决方案,推动业务实现升维发展。管理升维方面,持续深化财务三支柱建设,推动平衡记分卡工具优化,落地区域公司加快组织向网状结构演进、不断推动项目建设端和运营端的标准化。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合计担保总额65.33亿元,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2.28%。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2.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4.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7871号和致同审字(2023)第110A0080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2039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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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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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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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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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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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总额

  (7)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总额

  (四)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目前公司拥有大量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资产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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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023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72.31亿元、1,048.83亿元和1,093.59亿元。近三年公司资产规模较为平稳,2022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新西兰业务所致。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80.00%、76.89%和76.12%,公司资产总额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的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特点和性质导致;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具有前期投资金额大,后期经营回款稳定的行业特征。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构成。

  2.负债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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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保持相同变化趋势。从公司负债结构看,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3.50%、43.59%和40.41%,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5亿元、30.24亿元和34.22亿元。其中,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30.24亿元,较2021年略有减少,主要受处置新西兰业务及京通路收费政策变更等综合影响。2023年公司持续加强与各个地方政府客户的沟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应收账款增幅相比上年度有效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41亿元、22.74亿元和-49.76亿元。其中, 2022年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处置新西兰公司收到股权转让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61亿元、-75.48亿元和5.30亿元。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变动原因主要是归还债务所致。2023年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增加主要是本期净融资同比上年增加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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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当期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城镇水务运营业务、城镇水务建造业务、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大气综合治理业务及快速路业务构成。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2.33亿元、221.57亿元和213.19亿元, 2022年和2023年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受处置新西兰等公司以及京通路收费政策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8,746.95万元、315,377.44万元和160,615.43 万元。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较大增幅,主要是受新西兰、益阳公司、惠州公司股权处置影响。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是2022年处置新西兰公司等影响非经常损益同比减少。

  6.未来业务目标及经营能力

  首创环保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上市企业,目前在国内环保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广泛的市场网络、丰富的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多元的融资渠道、与时俱进的战略管理能力。

  按照“融合中求发展,发展中启升维”总体发展路径,2024年,公司站在了改革创新新起点上,将突出“发展中争创新”的经营主题,围绕“经营效率提升基础上的创新突破”总体工作目标,按照“深度攻坚、全面提质、创新增量、系统升维”四大核心经营策略,有序推进各项经营工作。一是多措并举深度攻坚,推动资产结构明显改善。二是精准发力全面提质,实现经营质量显著提升。三是创新牵引增量突破,推动发展模式更加持续。四是落地升维发展战略,推动业务和管理系统升维。业务升维方面,结合新赛道业务研究和新业务技术储备,探索集环保、资源、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一体的解决方案,推动业务实现升维发展。管理升维方面,持续深化财务三支柱建设,推动平衡记分卡工具优化,落地区域公司加快组织向网状结构演进、不断推动项目建设端和运营端的标准化。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合计担保总额65.33亿元,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2.28%。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的永续中票,本次发行事宜经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发行方案

  1. 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总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2. 发行期限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5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可分多期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 主承销商选聘

  本次永续中票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5. 利率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利率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二个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公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6. 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7. 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负债等符合协会规定的用途。

  8. 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永续中票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三、本次永续中票的审批程序

  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经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债券市场情况,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注册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

  6.主承销商选聘

  本次中期票据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负债等符合协会规定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投资基金拟进行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拟聘请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

  ●  本次基金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日常经营活动及公司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30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资本”)、扬州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鼎汇”)发起设立的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5号);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变更的议案》,同意后续不再向扬州基金实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号);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清算的议案》,同意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对扬州基金进行清算。

  二、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MA20TFB93F

  合伙期限:基金存续期为7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4年,自基金成立日开始计算,退出期为投资期结束后3年,退出期内合伙企业不再对外进行投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存续期最多可延长不超过1年,原则上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5,000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份额占比50%,扬州鼎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份额占比30%,中信建投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份额占比20%。

  各投资人出资情况:扬州润信基金认缴出资额为5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1,000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如下:

  ■

  扬州润信基金剩余资产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扬州润信基金资产总额为208,620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于2020年1月1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20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2、基金投资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保”),投资金额共计1,000万元。

  3、中科环保于2022年7月登陆创业板,股票代码301175,发行价格为3.82元/股。

  4、鉴于公司已收回分配款项,后续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基金清算决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取得了预期收益并符合合伙协议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清算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影响较小,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47,801.5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各类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相应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9,005.03万元。

  2、其他资产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18,796.5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459.53万元,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36.9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共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47,801.53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7,801.53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解释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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