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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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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纪鹏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40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卢建平 作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卢建平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4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安连锁 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42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纪鹏 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43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卢建平 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29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9:30-11: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张会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4-3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参照市场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

  公司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薪酬与公司经营整体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等因素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②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③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④职位、职责的差异;⑤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⑥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⑦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

  1.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2021年度薪酬任期内尚未兑现的部分。

  2.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33)。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15.《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聘任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相关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署。

  16.《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17.《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18.《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张会学、曹子君、谢正武、王黎、刘斌、卜基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①提名张会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②提名曹子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③提名谢正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④提名王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⑤提名刘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⑥提名卜基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均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38、39、40号公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已出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41、42、43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①提名安连锁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②提名刘纪鹏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③提名卢建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4年5月9日(周四)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4)。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议案7、9、16、1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审议事项;议案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为该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18、1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议案3、4、6-8、10、12-1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关联委员王黎对议案7回避表决,其余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会学,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三研究所十九室(助理)工程师,河北亚澳通讯电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张会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曹子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解放军某部干部,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编辑,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编辑、项目建设处副处长、网站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综合处处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曹子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谢正武,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计划咨询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一部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管理部主任助理、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谢正武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黎,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省辽源市中药厂业务员,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干部,中节投新型建筑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技术合作与市场部副主任,中国节能合作发展部副主任兼国内合作处处长,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华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海东青执行董事、百宏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挂职辽宁环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中节能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王黎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斌,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工程师。曾在首都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工作,曾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实业部经理、副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2月起退休。

  刘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卜基田,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发展银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省国际信托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谦德咏仁新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监事,九江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地康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普济远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普成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康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喜安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喜安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谨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蹈德咏仁(苏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谦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谌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卜基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连锁,男,195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中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第四届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能源动力工程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安连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纪鹏,男,195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助理学术秘书、研究员,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二级教授,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会法律顾问,深交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纪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卢建平,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杭州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卢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44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一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8、16、17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12、1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8-2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9)、《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0)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联系人:田帅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提案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30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11:00-11:3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4-3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参照市场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

  公司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薪酬与公司经营整体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等因素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②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③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④职位、职责的差异;⑤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⑥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⑦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

  1.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2021年度薪酬任期内尚未兑现的部分。

  2.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体监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李芳就任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2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33)。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李芳、朱佐宏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监事就任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①提名李芳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②提名朱佐宏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芳,女,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部北京通信设备厂干部,北京国投节能公司财务部会计,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干部、总会计师,中节能建筑节能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节能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节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李芳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朱佐宏,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管理学学士,助理经济师。曾任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务专员,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科研管理处法律项目管理专员,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中国药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法律事务岗,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主管,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监督处高级经理,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挂职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深圳市铁汉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法律风控部监督追责处处室负责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朱佐宏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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