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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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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2022-067)。公司已将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27,106,913.9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且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详见附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202,535.3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3,396.2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4050007号予以鉴证。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57,145,931.59元。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更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拟减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并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825.63万元逐级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增资,最终由重庆子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1,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企管”)增资,用于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重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125.63万元,重庆企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万元(公告编号:2019-090)。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37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增资,用于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天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474.37万元(公告编号:2019-091)。

  (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2、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该主体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分别为:

  (1)保持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变,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编号:2020-079)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济南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济南云子”),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安全”)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安全公司、济南子公司增资,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济南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50万元。

  (2)变更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告编号:2020-076)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即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取消,同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湾区公司和广州企管。

  上述事项均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7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5)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0-086)审议通过。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7),议案主要内容为:

  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终止并取消后,公司将不再对拟用于原募投项目已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开发。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给昆明农业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1,525万元,出售地块所得款项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盘活原募投项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对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12)审议通过。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0),议案主要内容为:

  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主要为天津地区安全运营业务及其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及市场拓展。随着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细分建设思路,针对不同城市不同业务场景建设专题化安全运营中心、标准化运营中心的快速推进,公司通过前期运作,面向中小型智慧城市和大型智慧城市内的行业型用户,推行标准化安全运营服务,并已形成成熟的标准化运营体系,面向天津市场以行业型客户的远程安全运营为主体的需求状态,缓解和节约了天津安全运营中心的建设需求和投资强度,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快地占领市场,公司计划终止并取消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天津地区业务的进展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建或合作等方式推进当地安全运营中心业务的有序开展。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6.7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418.5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和手续费之净额0.97万元)。为充分发挥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8)、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67)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1,692,924.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07,075.47元。

  注2: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注3:原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6月30日建设完毕,实现的效益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4: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5月30日建设完毕,实现的效益为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5:原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新增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至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9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62.34万股,其中向78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1433.0196万股,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529.3204万股。授予价格12.24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6月6日。

  7、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0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68.96万股。授予价格12.215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9月2日。

  10、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4、2023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90.4376万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93%,回购价格为12.215元/股,涉及激励对象1,092人。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52,603,538股变更为943,699,162股。

  15、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3,699,1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12.215-0.2=12.015元/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12.215-0.2=12.015元/股。

  根据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启明星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6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发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第五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魏冰、王佳、严立、贾琦、王志勇、陈昌文,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国华、胡一闻、王峰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查,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峰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冰女士,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起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政企客户分公司/政企事业部,现任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政企事业部副总经理。魏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冰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王佳(又名严望佳)女士,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创立启明星辰公司并担任董事长、CEO至今。目前为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佳女士持有公司218,251,632股股份。王佳女士和严立先生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王佳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严立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美国Infonautics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美国System Computer Technology公司System Architect,美国Vanguard集团高级IT金融系统专家,美国OSI公司副总裁兼CTO,美国GlaxoSmithKline公司信息安全顾问,目前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严立先生持有公司47,407,452股股份,严立先生和王佳女士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严立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贾琦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纬图高科(海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9年至今任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总经理。贾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琦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王志勇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线营销服务中心财务部总经理。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陈昌文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起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政企事业部工作;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政企事业部/产品中心总经理,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政企事业部/基础产品部总经理。陈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昌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张国华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长,现任中国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国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胡一闻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原邮电部、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大学,现任北京邮电大学服务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胡一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一闻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王峰娟女士,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历任安徽理工大学(原淮南矿院)会计,北京轻工业学院讲师,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0年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王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峰娟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与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类别及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经测试及评估分析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7,011.98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36.0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7,348.02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3,245.8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23,245.82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0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37笔,金额共计人民币14,763,005.02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信控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3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5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439,453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新增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至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9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62.34万股,其中向78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1433.0196万股,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529.3204万股。授予价格12.24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6月6日。

  7、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0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68.96万股。授予价格12.215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9月2日。

  10、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4、2023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90.4376万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93%,回购价格为12.215元/股,涉及激励对象1,092人。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52,603,538股变更为943,699,162股。

  15、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激励对象承担的业绩目标调整或职责发生变化或出现调岗等情况,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激励对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岗位进行调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0,274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8,028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82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97,097股,以及回购注销预留授予15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4,054股。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首次获授及预留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2.015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01,400,028.54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整,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启明星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发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第五届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提名李昕和王海莹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选举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昕女士,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现任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李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昕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王海莹女士,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兴华公司业务主管,亚信集团市场部经理助理,亿阳集团市场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助理总裁,目前为本公司监事。王海莹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1,72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莹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8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2日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媛女士,独立董事张宏亮先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王志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 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 “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现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或出现不利情况,可提议公司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3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便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以及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御星云”)对外扩展业务需要,整体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增资,其中29,000万元计入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375,000万元计入投资公司的资本公积,并由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对安全公司增资人民币344,000万元,其中19,000万元计入安全公司的注册资本,325,000万元计入安全公司的资本公积;对网御星云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计入网御星云的注册资本,50,000万元计入网御星云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7,500万元增加到136,500万元,安全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1,000万元增加到110,000万元,网御星云的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增加到50,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人士代表公司处理本次增资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投资公司

  (1)名称: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101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佳

  (5)注册资本:107,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投资公司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财务状况:投资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359,948,303.5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223,883,926.15元,净资产1,923,883,925.15元,负债总额300,000,000.00元。

  2、安全公司

  (1)名称: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102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严立

  (5)注册资本:9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服务和维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安全公司股权结构无变化,投资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财务状况:安全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6,738,978.14元,实现净利润742,935,652.5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81,369,389.64元,净资产4,031,918,854.26元,负债总额3,749,450,535.38元。

  3、网御星云

  (1)名称: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二层二区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齐舰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办公用品、仪器仪表、机械电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机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网御星云股权结构无变化,投资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财务状况:网御星云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5,127,063.25元,实现净利润17,567,187.3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29,758,587.94元,净资产1,458,255,099.13元,负债总额371,503,488.81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便于其对外扩展业务需要,整体提高其企业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11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秀芹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庄琳彬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启明星辰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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