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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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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造成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9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含)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作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2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17.01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际天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中际天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编号:2024城市副中心授信214),公司为上述《授信协议》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中际天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M17Y8L

  (三)成立日期:2016年2月23日

  (四)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源道8号

  (五)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六)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安防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授信申请人(被担保人):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三)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四)授信期间: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五)担保金额:授信协议项下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六)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海关税费支付、委托开证、委托境外融资、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2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3slif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刘志欣先生

  财务总监:任慧玲女士

  董事会秘书:刘亚锋先生

  独立董事:田华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中际联合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或通过公司邮箱ir@3slif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齐亚娟

  电话:010-69598980

  邮箱:ir@3slif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杨艳波先生、田华女士、洪艳蓉女士(离任)、沈蕾女士(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总裁(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2023年度具体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现任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结了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股份变动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及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2.议案表决情况: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事项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天津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修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本事项提出建议,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8日14:30时,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6,838,005.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3,058,059.21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9,286,260.2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1,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04,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9,734,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9%。

  2、公司拟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800,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12,520,000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的期待,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4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已结项)、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已结项)、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中际联合高空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经开区73M1地块改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2023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1.44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4月2日,公司将“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账户内0.09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3: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截止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7,300.00万元。公司最近一年末(即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51,344.2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8.20%,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8.99%,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公司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5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的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87,966.90万元。公司最近一年末(即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51,344.2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8.20%,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8.99%,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衍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是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选聘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价,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中际天津的担保余额为517.01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际天津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0万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本次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金融衍生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具体业务、金额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本次公司为中际天津提供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中际天津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际天津提供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M17Y8L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23日

  4、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源道8号

  5、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6、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安防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将由公司及中际天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协定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中际天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但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金融衍生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有助于满足中际天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中际天津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满足中际天津经营发展的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1,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0%,公司无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担保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2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11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像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17:00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锋

  电  话:010-69598980   传  真:010-69598980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

  邮  编:100176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                受托人证件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际联合”“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际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中信建投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中际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包括: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督导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关联交易、防止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4、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对外担保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

  5、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6、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督导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8、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及约定,并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发表核查意见;

  9、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经常性对发行人进行走访和核查;

  10、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3年9月26日,中际联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中际联合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为保荐人开展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 通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和现场培训等督导工作;对于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并与之沟通,同时应保荐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且能够应保荐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人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人履职期间,中际联合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与保荐人保持了良好沟通。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人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进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保荐人已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公司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际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要求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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