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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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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出现了否决提案,提案名称为《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崔铭伟先生。董事长张旺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崔铭伟先生主持会议。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4人,代表股份504,135,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65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86,659,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1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2人,代表股份17,476,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9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154%;反对10,378,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84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98,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154%;反对10,378,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84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本议案关联方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86,659,104股)回避表决。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3,15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16%;反对10,981,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3,15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16%;反对10,981,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94,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620%;反对10,981,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四)《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464,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50%;反对5,671,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媛、门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5.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4.3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2.5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公司提供73,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12个月;向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村镇银行”)申请融资500万元,期限36个月;泰达环保的控股子公司扬州泰环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环固废”)向民泰村镇银行申请融资500万元,期限36个月。上述融资业务均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向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以下简称“武清村镇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泰达洁净和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0,000万元和21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洁净和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2,972万元和129,497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3,972万元和202,497万元,泰达洁净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6,028万元和14,503万元。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泰达环保2024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扬州泰环固废和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36,000万元、2,000万元和1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扬州泰达环保、扬州泰环固废和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0和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6,5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扬州泰达环保、扬州泰环固废和天津雍泰可用互保额度分别为29,500万元、1,500万元和1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宋逍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洁净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泰达洁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涉及诉讼金额为1,887.39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扬州泰环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2)注册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环保大道1号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2,956.42万元整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业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弃物)。(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环固废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扬州泰环固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高王公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杨文娟

  (4)注册资本:18,081.75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天津雍泰涉及诉讼金额为47.35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天津雍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洁净向天津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天津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泰达能源向渤海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2)担保金额:73,000万元。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 担保金额:5,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扬州泰达环保向民泰村镇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民泰村镇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敞口、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执行费、鉴定费等),以及其他应由债务人承担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扬州泰环固废向民泰村镇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民泰村镇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敞口、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执行费、鉴定费等),以及其他应由债务人承担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三年,即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天津雍泰向武清村镇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武清村镇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执行费、评估费、审计费、查询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办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担保金额: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166.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5.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4.3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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