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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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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041,89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0,856,284.2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专业从事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五金家电、光通讯、医疗器械、传感器、继电器等制造业领域。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器、激光焊接头、激光焊接机、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及各种非标自动化解决方案。

  激光焊接机由激光器和焊接头组成,激光器是激光焊接机的核心部件;工作台由移动平台和运动控制系统组成;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主要是指根据特定客户的应用需求,结合电气自动化、机械工艺等其他门类设计,由加载了自动化系统软件、应用环境设计的激光焊接机、工作台共同组成的自动化成套设备及解决方案,将若干个激光焊接机及工作台的工作功能整合至自动化流水线中,实现全自动作业,从而达到精准、高效、可控的工艺目标。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激光焊接设备,产品呈现非标定制化的特点,需要根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定制,以研发设计为核心,依托研发设计方案,通过对外采购标准化零件、出具设计图给零部件厂商加工进行定制采购、自主生产加工等方式获取生产所需零部件,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最终向客户提供激光焊接设备并以此获取收益。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部分基础性项目与大学及研究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研发,公司研发部门以市场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内容主要由激光器研发、焊接工艺研发、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三部分组成。

  3.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准化特性,相应原材料型号较多。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辅以“基本库存”的形式进行采购活动。基本库存主要是针对日常耗用量大的标准件原材料,如线材、包材、开关、电源等;“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则是针对根据客户订单定制的非标准化部件,如机加钣金件、部分光学材料等。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形式。即接受客户订单以后,研发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应用要求和数量进行设计和技术拆解,并配合 PMC 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标准零部件对外采购,非标准零部件公司向厂商提供自身设计的图纸进行定制采购或自主生产,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

  5.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激光焊接设备,销售人员及工程师需根据客户的技术参数、产能期望值、生产现场环境及布局等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提供客户认可的产品设计方案,签订销售合同,待产品交付给客户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组装、调试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产品国外销售采取直销与代理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一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公司所在的细分子行业为激光加工设备制造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范围。

  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对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2024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披露的信息:2023年中国激光设备市场总体稳中向好,我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达到910亿元,同比增长5.6%。预计2024年我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将达到96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6%。其中,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增幅度远高于激光设备整体增幅,2023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约为115.2亿元,同比增长38.6%,预计2024年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将突破165亿元。预计仍有43%的增长。

  另一方面,受到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日益迫切,需要新的技术和设备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激光焊接技术及设备的引进能有效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及产品加工品质,满足市场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因此,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市场前景明朗,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来看,在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燃油汽车趋势明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成为推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在电动化渗透率方面,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1.6%,据高工产业研究院的预测,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渗透率有望接近45%。

  储能电池行业方面,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在国家政策推进下,各省市出台风光配储政策,明确储能补偿机制,并在共享储能、容量补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多形式提升储能电站收益。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预测,未来三年,储能领域的复合增速将超过70%,到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逼近700GWH,到2030年将超过2TWH。据高工产业研究院数据统计:2023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225GWh,同比增长50%,其中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206GWh,同比增长58%。

  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涵盖技术应用较为广泛,涉及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门类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需要强大的开发设计能力、工艺装备能力和制造能力,必须进行长期高强度的技术投入与资金投入。同时,激光焊接设备是需要针对客户要求进行独立设计的非标准化产品,其产品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的生产质量与效率,客户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下游客户倾向于选择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专注于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运行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因此,激光焊接行业在技术与市场方面均具有较高的门槛,有利于技术强、规模大的企业保持优势市场地位。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为国内激光焊接行业领军企业,具体体现为:技术领先、客户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以领先的技术及产品服务了众多锂电行业及消费电子行业的国际知名企业。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近三年《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披露的信息:2021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为66.5亿元,按此计算公司在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占有率约为21%;2022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约为83.1亿元,按此计算公司在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占有率约为34%;2023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为115.2亿元,按此计算公司在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占有率约为30%。公司在激光焊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虽然公司产品主要的应用领域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行业仍保持增长,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给设备公司带来一定的市场压力,另一方面,电池领域新技术不断涌现,又为设备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如近期有新能源汽车公司正式推出搭载准900V超快充固态电池的车型。该固态电池具有高温不可燃、穿刺短路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特点,标志着固态电池产品有望正式进入量产阶段。公司凭借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经验,研发出适合固态电池生产的设备,为客户提供了包括激光焊接设备在内的固态电池装配线。

  2024年4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在其“(一)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之“2.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中明确提到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动力电池行业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重点更新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注液机、分容柜等设备。预计这一产业政策将刺激动力电池行业产生新一轮的设备需求,公司将抓住国家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机遇,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推出更具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激光焊接技术发展趋势主要有下几个方面:

  (1)不同波长的激光和激光、激光和电弧或者激光和其他热源的复合激光焊接设备应用将越来越多。

  (2)针对簿金属材料如动力电池极片、手机内部的连接件等的短脉冲激光焊接设备应用热度持续提升。

  (3)针对高反射、低吸收材料的特殊波长激光焊接设备市场需求逐步凸显。

  (4)激光焊接设备体现出更加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要求。

  (5)由于一体化集成复合型激光焊接设备的加工效果更好,传统的单一功能焊接设备逐渐被复合型设备所取代。

  (6)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制造等行业对激光塑料焊接设备需求逐渐增多。

  (7)激光焊接设备向更高精密度及更高加工速度方向发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激光应用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及发展趋势,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在激光焊接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2,257,599.54元,同比增长2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286,690.85元,同比增长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324,620.98元,同比增长4.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3,782,286.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041,8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56,28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做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李振华,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振华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了步科股份、明冠新材、华宝新能、联赢激光、科瑞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顾家家居、天龙股份、浙江交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思,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司公司审计,2023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吕安吉,2005年12月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 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为保持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其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公允、客观的审计报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2日,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8月;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5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共计募集资金58,41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11.2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07.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17.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6,330,2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共计募集资金98,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3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56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9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1)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联赢激光,实施地点相应由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8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调整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保荐人已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部分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等方面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8月;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5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实施地点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因公司在惠州对高端人才招聘相对于深圳较困难,为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方便开展科研合作,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

  本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购置部分设备进行项目实施。但因2021年订单大幅增加,公司在龙岗的租赁用地较为紧张,难以满足订单增长带来的生产空间需求。虽然本项目实施地点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但为满足公司订单的交付需要,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租赁的厂房优先用于生产经营。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尚未能及时租赁到合适厂房用于本项目的实施。2021年12月,公司拍得深圳市坪山区一块工业用地。考虑到公司目前厂房紧张现状,且研发中心建设要求较高,资金投入较大。为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待深圳市坪山自有厂房建设完成后,在自有厂房实施本项目。因此,拟将本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8月。本次项目延期系在此前已延期基础上再次延期,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公司将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投项目尽早实施完毕。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目前江苏联赢所租赁的厂房以获得稳定的生产用地;新建厂房、并购置配套生产设备,以提升公司产能;建设打样及焊接材料验证实验室、基于客户未来产品DOE实验室,并购置配套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服务华东地区及周边客户的技术能力,具体包括生产基地(一期)厂房的购买、生产基地(三期)的建设及运营及技术中心(四期)的建设,目前生产基地(一期)厂房的购买已完成,生产基地(三期)的建设已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运营及技术中心(四期)项目由于办理建设手续时间较长,于2023年12月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此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5月。

  六、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董事长(及/或江苏联赢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6,330,2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999,993.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074,184.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925,80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批准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3年10月12日截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批准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4年10月26日截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批准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4年2月26日截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时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主要包括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有6,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因到期日较晚未在授权期内及时赎回(分别为宁波银行2023年12月15日到期的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及杭州银行2024年1月3日到期的1,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有32,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存在因到期日较晚未能在授权期内及时赎回和续作购买未及时授权的情况,其中续作购买未及时授权的金额为20,000万元,相关资金系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4年2月27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间,公司续作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决议有效期的补充确认情况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决议有效期的事项,已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并要求公司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流程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今后的履职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董事长(及/或江苏联赢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没有提前赎回及继续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没有提前赎回及继续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没有提前赎回及继续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此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的情形,但公司通过定期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软件”)及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科技”)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其中为江苏联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授权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联赢软件及联赢科技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其中为江苏联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赢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叶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韩金龙

  经营范围: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70,232,398.79元,负债总额为1,596,250,382.12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596,083,715.61元,资产净额为473,982,016.67元,2023年1至12月营业收入为835,089,471.82元,净利润为136,131,507.22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二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联赢软件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法定代表人:韩金龙

  经营范围:软件研发、销售;激光设备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软件开发、技术方案销售;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的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5,900,818.23元,负债总额为19,888,525.0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9,888,525.07元,资产净额为 106,012,293.16 元,2023年1至12月营业收入为 15,849,233.10 元,净利润为 7,676,730.62 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三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联赢科技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贝陈中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韩金龙

  经营范围: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29,135,020.44元,负债总额为736,559,564.58元,其中流动负债为736,559,564.58元,资产净额为-107,424,544.14元,2023年1至12月营业收入为173,988,009.21元,净利润为-89,733,536.19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联赢软件及联赢科技合计提供不超过8.0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同意《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经营需要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00亿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全票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韩金龙、牛增强、贾松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联赢激光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001062

  联系人:谢强、黄帅宇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金龙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董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牛增强、贾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本议案关联董事贾松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中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授信及子公司授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设立公司名称:United Winners Laser LLC(译:联赢激光(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联赢”)

  ●  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  投资主体: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计划自2024年起逐步实施,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而定,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风险提示: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会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有效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公司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投资设立美国联赢,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设立美国联赢对扩大公司国际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审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联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United Winners Laser LLC(译:联赢激光(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持股

  经营范围: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美国联赢的具体公司名称、投资金额、住所、主营业务等,最终以中国境内相关政府机关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美国联赢,旨在使其作为公司开展美国业务的窗口,有利于公司拓展美国市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全球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会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2、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的发改委部门、商务部门、外汇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按照美国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美国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3、公司首次在美国投资设立公司,经营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当地法律法规的管辖。虽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社会经济稳定,但其政治体制、市场情况与国内差异较大。境外相关政策、法规也存在调整的可能,从而可能对美国联赢的人事、经营、投资、管理等方面带来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商业环境。

  4、美国联赢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共计募集资金58,41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11.2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07.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17.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6,330,2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共计募集资金98,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3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56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9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其中:1,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1月3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结构性存款存放于杭州银行深圳湾支行4403040160000238705账户;5,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3月18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结构性存款存放于宁波银行86043000000127181账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46,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升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3年10月12日截止。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有6,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因到期日较晚未在授权期内及时赎回,对于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赢激光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除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 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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