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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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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7,866,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化肥行业(主要产品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化工行业(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和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保险粉等精细化工产品)。公司所从事的化肥、化工行业已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磷酸二铵、气头尿素的市场竞争力行业领先,聚氯乙烯、烧碱装置的盈利水平目前居于国内同行业中上游水平。

  (1)公司主要产品

  尿素:尿素是目前含氮量最高的中性速效氮肥,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农作物生长。农用尿素可单一使用或与磷肥、钾肥等合并使用,可达到促进作物增产的作用。工业用尿素主要用于高聚物合成材料,以及作为添加剂、软化剂用于药品和试剂生产过程中。公司具备156万吨的尿素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104万吨的尿素产能,子公司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52万吨的尿素产能,分别利用内蒙、新疆两地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尿素。

  磷酸二铵:磷酸二铵是重要的高浓度氮磷复合肥料,可用作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及果树的基肥,也可作为追肥,对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有明显的增产作用。公司具备12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0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

  聚氯乙烯(PVC):聚氯乙烯是一种热塑性树脂,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子电气以及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PVC硬质制品可代替金属制成各种工业型材、门窗、管道、阀门、绝缘板及防腐材料等,还可作收音机、电话、蓄电池外壳及家具、玩具等。PVC软质品可制成薄膜、雨披、台布、包装材料及农用薄膜,还可制成人造革、电缆的绝缘层。公司具备84万吨的PVC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各具备年产12万吨的PVC产能。公司主要采取电石法生产PVC,相对于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材料的乙炔、乙烯气法,电石法生产成本较为低廉。

  (2)行业发展变化

  化肥行业:自2022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国际粮食贸易削减,各国更加重视粮食安全,加大粮食支持政策,推动化肥需求提升,同时全球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化肥生产所需大宗商品大幅上涨,国内化肥价格高位运行。2023年,国际供应链开始恢复,大宗商品价格全面回落,化肥价格也随之回落,全年国内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折纯)产量5,714万吨,同比增长5.0%。近年来国家针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通过环保整治和退城入园,逐步清退了行业内的过剩产能,同时氮肥和磷肥新增产能相对受限,化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时代已经过去,行业格局持续优化。2023年国内尿素产能7,831万吨,净增加211万吨,增幅2.94%,主要为产业内置换,产量6,108万吨,同比增长8.33%;国内磷酸二铵产能2,394万吨,净增加253万吨,增幅11.82%,主要为产业内置换,产量1,396万吨,同比增长12.76%。化肥关系到粮食安全,保供稳价将带动国内化肥价格在基本区间长期运行。政策方面,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围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等提出了具体的部署。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2022年、2023年、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于粮食生产对肥料的刚性需求,预计肥料供应长期稳定。

  氯碱行业:氯碱行业是基础原材料产业,产品种类多,关联度大,下游产品达到上千个品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2023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聚氯乙烯(PVC)下游需求偏弱,供应过剩,氯碱企业“碱氯失衡”问题加剧,行业利润大幅下降。2023年国内烧碱生产企业167家,总产能4,841万吨,净增加183万吨,增幅3.93%,新增产能主要集中在利用废盐综合利用项目和前期存有审批指标的烧碱企业,产量4,101万吨,同比增长3.5%;国内PVC生产企业73家,总产能2,881万吨,净增加71万吨,增幅2.53%,新增产能主要分布在沿海具有港口资源的区域,工艺为乙烯法,产量2,253万吨,同比增加4.02%。未来受国内能耗“双控”以及其他各项环保政策影响,氯碱行业扩产速度将会减缓,2024年,随着国内经济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相关政策持续发力,新型城镇化和消费升级将拉动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投资,进而整体拉动烧碱、PVC的需求,氯碱企业的效益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推动资本实业融合

  1、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安排,公司于2023年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12项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27日将相关申请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2023年3月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

  2023年4月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

  2023年7月18日,公司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2名,发行价格为9.9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6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4,000,000.00元。

  2023年8月15日,公司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897,866,712元增加至1,057,866,712元。

  2.推进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搬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展多元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实际,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

  2023年12月25日,上述议案经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29日,公司申请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已取得深交所出具《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4〕243号)。

  (二)完善公司治理细则

  1、制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修订《公司章程》并制订《现金管理制度》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合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规范现金管理业务,制订《现金管理制度》。

  2023年8月10日,《公司章程》修订相关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4项公司治理细则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4、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监管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的议案》,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并推动公司磷化工产业升级,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化工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约52亿元。

  2023年8月28日,该议案经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投资建设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的议案》,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于2025年底前完成公司位于猇亭、宜都的烧碱装置搬迁工作,同时推动氯碱化工产业节能改造,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

  3、投资建设硫磺渣综合利用8万吨/年保险粉升级改造项目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硫磺渣综合利用8万吨/年保险粉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于2025年底前完成公司位于猇亭的保险粉装置搬迁工作,推动精细化工产业升级,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硫磺渣综合利用8万吨/年保险粉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约4.84亿元。

  4、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推动磷化工产业升级,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研究论证磷化工工艺改造升级,磷铵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相关事项。

  (四)优化提升管理质效

  1、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宜化新材料资金需求,公司与宜化集团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新材料”)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共计1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宜化新材料增资6,666.67万元,宜化集团对宜化新材料增资3,333.33万元。

  2、出售部分存量资产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以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将部分资产以8,245.9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化机公司。

  3、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太平洋热电的企业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

  2023年10月12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1、控股股东已实施完毕的增持计划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关于增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宜化集团计划自2023年5月29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宜化集团《关于增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宜化集团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40,65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增持股份金额为5,010.3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控股股东正在实施的增持计划

  2023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关于增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宜化集团计划自2023年12月25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

  截至2024年3月22日,宜化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680,8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0%,增持股份金额为10,480.60万元。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146,283.51元。母公司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为699,474,648.3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69,947,464.84元列入法定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3,158,100.20元,扣除2023年支付2022年度现金红利89,786,67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2,898,612.52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16,485,999.8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2,898,612.52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两年实施“关改搬转”项目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原则基础上,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7,866,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相较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23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增长220%。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合计派发现金338,517,347.8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1.07%,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70%。

  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6,078,584.97元,具体明细如下:

  ■

  (三)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6,078,584.97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902,908.91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6,902,908.9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履行公司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勇

  李洪勇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000966长源电力、300557理工光科、300517海波重科、600681百川能源、300567精测电子)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芬

  黄芬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300517海波重科、002627三峡旅游、002654万润科技)审计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勇

  龙勇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年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002601龙佰集团、002365永安药业、300938信测标准、688038中科通达、300041回天新材、002971和远气体、300517海波重科等公司复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并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招标制度履行了招标程序,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89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5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3.92%。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事务所已连续2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受聘期间,大信事务所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大信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事务所、立信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大信事务所和立信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概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获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其他机构贷款、债券融资等。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授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和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58%,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68%,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6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提供总计不超过632,887.2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83,000.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539,657.2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参股公司提供10,230.00万元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形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履约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上述新增额度不包括前期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的可用对外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业晶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经查询,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健

  注册资本:21,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月7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488号宜昌综合保税区C5-301室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化肥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爱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镇田家河大道123号

  主营业务:合成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生物基材料、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及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

  主营业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田家河大道123号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骆家冲村委会二楼

  主营业务:肥料生产,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俊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镇田家河大道123号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伟

  注册资本:29,596.93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主营业务: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晶晶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1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大通县长宁镇新添堡村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名称: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振洪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轮台县拉依苏化工区

  主营业务: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查询,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注册资本:78,431.37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49%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超群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主营业务: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33%的股权。

  经查询,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公司名称: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照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张家畈村三组

  主营业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与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间接参股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古龙粉、高文都。

  经查询,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获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贷款及存量贷款到期后的续贷提供担保,旨在满足被担保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2.公司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相应提供同等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07,30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2,672.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64%;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为推动磷化工产业升级,解决公司与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履行国有企业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的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拟由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科技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磷铵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9日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股权结构:生态科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生态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2. 项目建设背景:依据磷化工产业升级发展规划,公司需扩大磷化工产业规模,丰富肥料产品结构,着力打造国有磷复肥保供企业。同时,楚星公司须在2025年底前关停搬迁其磷铵装置。公司利用楚星公司置换给生态科技公司的40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投资建设磷铵项目,推动磷化工产业升级、提质增效。

  3. 项目投资金额:根据该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一期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二期尚处于规划阶段,根据市场情况择期投资。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宜都化工园区。该园区公用工程设施配套齐全,物流方便,长江水路航运、铁路和公路汽车运输便利。

  6. 项目进度安排:预计一期建设周期约24个月。

  7. 产品市场前景:本项目一期主要产品包括40万吨/年磷酸二铵、2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并副产氟硅酸、盐酸等。本项目生产高品质肥料产品,符合复合肥市场发展趋势,预计项目整体市场前景较好。

  8. 一期项目收益测算: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为所得税后11.25%,投资回收期为所得税后9.2年(含建设期)。

  9. 项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北宜都化工园区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拥有丰富的磷矿资源及运输优势,并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预计建成投产后生产成本及物流成本较低,经济效益较好,具备可行性。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公司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扩大复合肥产品产能,符合公司做强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有助于解决公司与楚星公司同业竞争问题,预计未来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 存在的风险: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原材料、主要产品价格随市场供需变化而波动,可能导致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5万吨氨醇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建设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基于市场环境,结合经营状况,现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516,997.2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69,483,002.7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2-0001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及新宜化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新宜化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影响

  (一)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已建设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已建装置自进入调试阶段以来,各项参数指标良好,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适应市场变化的潜力,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尽早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已建设装置于近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经营状况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拟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

  (二)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后情况见下表:

  ■

  1.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已投产装置对应的项目尾款支付等,不用于9万吨/年甲醇产能建设,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续不再纳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

  2.本次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成本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效率所致。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系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评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实际发展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尽早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任和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廖琴琴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廖琴琴女士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廖琴琴女士辞任将导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廖琴琴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廖琴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公司合规运营、风险防范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廖琴琴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任和补选监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提名,同意补选郭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怡女士:198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纪检办公室主任。曾任宜化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怡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怡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4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位,为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杨继林、李齐放、付鸣、刘信光、赵阳、郑春美、李强和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吴伟荣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42,037,265.76元,同比降低17.72%;实现利润总额968,760,269.04元,同比降低6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146,283.51元,同比降低79.0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1,434,333,757.47元,同比增长8.99%;负债总额为12,777,351,091.11元,同比降低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74,480,657.91元,同比增长40.59%;资产负债率为59.61%,同比降低5.7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部分”。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97号);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杨继林、李齐放、付鸣、刘信光、赵阳、郑春美、李强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同意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按10万元(税前)/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按6万元(税前)/年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监事按3万元(税前)/年领取监事津贴,以上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周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周一)。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42,037,265.76元,同比降低17.72%;实现利润总额968,760,269.04元,同比降低6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146,283.51元,同比降低79.0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1,434,333,757.47元,同比增长8.99%;负债总额为12,777,351,091.11元,同比降低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74,480,657.91元,同比增长40.59%;资产负债率为59.61%,同比降低5.7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部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同时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按10万元(税前)/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按6万元(税前)/年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监事按3万元(税前)/年领取监事津贴,以上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廖琴琴女士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请求辞去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同意补选郭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辞任和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实际发展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尽早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1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截止2023年7月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58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4,516,997.2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483,002.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2-0001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根据公司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置换该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5,958,506.6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13,040,000.02元(不含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合计13,840,000.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合计13,840,000.02元(不含税),2022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800,000.00元(不含税)】。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1,441,509.42元(不含税),拟置换金额1,441,509.42元(不含税)。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24,182,097.51元,置换金额合计1,324,182,097.51元。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2年8月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

  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3年7月17日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新宜化工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新宜化工开立的专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初始存放金额1,570,177,599.98元,扣除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483,002.79元;

  注2:初始存放金额由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至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专户1,569,483,002.79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24,182,097.5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1,324,182,097.5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4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9月,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协议存款合同》,开展协议存款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已投产装置对应的项目尾款支付等,不用于9万吨/年甲醇产能建设,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续不再纳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

  2、本次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成本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效率所致。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投项目已建设的“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已于2024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续不再纳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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