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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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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1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974.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94.08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68.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19,257.53万元,比年初增长1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6,499.24万元,比年初增长8.3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IoT是Internet of Things的缩写,意思是物联网。)

  (aPaaS: aPaaS的全称是application Platform as a Service,即应用程序平台即服务。)

  (AIoT: 智能物联网)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萤石网络2022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81,850,781.9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865,129,844.58元(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1,296,64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25,615,373.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2月22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上述其他专用账户中,转出金额将继续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此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81,850,781.9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718,854.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09,983.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3)第E00014号)。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12,136.53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6,512.98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96,64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79,488.91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98,842.16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与“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并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萤石网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萤石网络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 月31 日,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57,360,321.34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25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2,5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87,5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徐礼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8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陈彦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萤石网络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现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注协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财务专家咨询组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股交中心第二届注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周华女士近三年签署过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周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萤石网络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静瑜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静瑜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顾静瑜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顾静瑜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萤石网络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就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42万元。

  公司拟就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萤石网络”)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海青先生、浦世亮先生、金艳女士和郭旭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俊先生、方刚先生和葛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占俊华先生、杨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监事职责的要求。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海青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自动化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蒋海青先生于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中电五十二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1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任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郭旭东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计量学院热工计量测试本科学历。郭旭东先生于1993年8月至2001年6月,分别于杭州市热电厂、北京康银商贸中心、杭州康银电子系统工程联营公司工作;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于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7月至今,历任海康威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市场总监、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浦世亮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浦世亮先生于2006年4月加入海康威视,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总监、首席专家,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金艳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金艳女士于2004年7月至2015年7月,历任海康威视财务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任萤石有限监事;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俊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教授。陈俊先生于1999年5月至2008年7月,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2008年7月至2019年3月,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3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陈俊先生亦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方刚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瑞士洛桑大学信息系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方刚先生于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分别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杭州大恒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任杭州泛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任星际(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呼叫中心事业部营销总监;后至浙江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瑞士洛桑大学攻读信息系统博士学位;2009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管理学院教授,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11年4月至今,任杭州协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杭州正蓝图文制作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州佰米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睿华创新管理研究院(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方刚先生目前亦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葛伟军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州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葛伟军先生于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2月至2006年2月,任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6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无锡臻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2022年8月至今,任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葛伟军先生目前亦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占俊华先生,1978 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占俊华先生于2004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2009 年 12 月加入海康威视并工作至今,现任海康威视财务中心高级总监。

  (二)杨颖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邮电大学计算机通信工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杨颖先生于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任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2年1月至今,历任海康威视开发工程师、测试部总经理,现任海康威视质量保证专家;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萤石”)和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软件”)提供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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