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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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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438,821.4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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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解铅、阴极铜、黄金、白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解铅、阴极铜、白银、黄金等,公司是国内电解铅和白银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些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现已成为全国铅行业中资质最齐全、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开创了再生铅与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了“生产一消费一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被誉为“再生铅发展的中国样本”。公司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造链,以新材料、新能源为发展方向,积极推进铜箔、高端铅铜合金、银基合金、粉体材料、高纯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研发,铜箔、高端铅合金等产品顺利投放市场,公司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2023年全球货币环境处于持续紧缩之中,通胀得到一定程度控制的同时,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经济缓慢修复,有色金属需求密集性行业普遍发展走弱,有色金属整体的上升空间受限,处于震荡波动之中;在欧美加息的大背景下,受地缘冲突、风险事件、避险情绪影响,金银走出逆周期的上涨,其中黄金强于白银,内盘强于外盘。

  2023年,铅价走势表现波动扩大,年内低点在15,015元/吨,高点在17,540元/吨,分别出现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年末接近低位区域。国内外铜价整体表现为宽幅震荡走势,伦铜、沪铜全年涨幅约为1.08%、4.17%;受到汇率及国内需求强势的影响,全年内盘铜价整体强于外盘走势。

  在美联储政策调整预期等因素影响下,伦敦金2023年整体在1,804.5-2,146.8美元/盎司区间,呈现先扬后抑再度走强态势,涨幅接近10.8%;伦敦银整体呈现宽度震荡行情,2023年整体在19.88-26.13美元/盎司区间运行,跌幅接近0.3%。在人民币走势以及国内供需等因素影响下,沪金表现强于国际贵金属,沪金2023年整体在408.5-486.48元/克区间持续走强,并不断刷新历史新高,涨幅接近15.3%;沪银表现强于国际白银,沪银2023年整体在4,756-6,343元/千克区间,呈现震荡上行行情,但是重心持续上移,涨幅接近11.4%。

  公司主要从事铅、铜冶炼,产出电解铅和阴极铜,同时对黄金、白银、锌、硫酸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充分、高效回收铅、铜冶炼过程中产出的黄金、白银、锌、硫酸等副产品,增加企业效益。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冶炼过程中注重原生矿、再生资源混合冶炼,实现节能降耗和效益最大化。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包括铅产品、铜产品、黄金产品、白银产品、锌系列产品和硫酸产品等,其中,公司铅产品以铅锭(电解铅)为主,铜产品以阴极铜为主,黄金产品主要为金锭,白银产品主要为银锭,锌产品以氧化锌(包括副产品氧化锌、纳米氧化锌等)、硫酸锌(包括七水硫酸锌、液体硫酸锌等)为主、硫酸产品以工业硫酸为主。用途如下表所示:

  ■

  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生产活动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两个环节。公司通过原料加工冶炼产出精铅、阴极铜成品,同时对冶炼副产品中黄金、白银、硫酸、锑、铋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按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金属冶炼、成品精炼、贵金属回收、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生产任务由公司生产部按年、季、月分解落实,提供销售资源配套条件、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成本计划、材料计划、备件计划、检修计划等配套的计划管理体系,各生产单位按计划具体分解,依据相关作业文件和制度具体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实时控制,从而保证生产运行的有序、有效组织。

  此外,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原生铅与再生铅共生产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公司采用CX集成系统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理回收,不仅解决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对原料需求,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从而实现绿色高效冶炼。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以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等为主的原生物料和以废铅蓄电池、废铜为主的再生物料,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确定原则,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市场加工费的方法,综合考虑产品品位等因素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铜、金、银价来确定。公司在确定每一笔采购具体价格时,主要依据原料品位高低、品质状况、富含情况等几个因素来确定。

  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目前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费用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市场上,公司根据客户近3年来的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并依次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此外,公司将客户按区域划分,并在区域内将客户按其所生产产品的特性进行市场细分,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改变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因产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及时、信誉度高,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铜、金、银价适当调整作为出厂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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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45亿元,较上年增长18.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亿元,较上年增长36.7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8.05亿元,较上年增长7.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22亿元,较上年增长10.69%。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金银矿的采购,并通过技改提升金、银等金属回收率,金银产量增加;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阴极铜、黄金、白银市场价格上涨,产品毛利率有所提高。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提高应对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黄金、白银、电解铅、阴极铜、锌、铝、锡等生产和贸易的产品品种、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

  ●2024年度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6亿元,生产性公司保值比例上限为库存的60%,贸易性公司保值比例上限为库存的100%。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正常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为了提高应对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交易金额

  2024年度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生产性公司保值比例上限为库存的60%,贸易性公司保值比例上限为库存的100%,占用保证金及额度金额不超过6亿元。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黄金、白银、电解铅、阴极铜、锌、铝、锡等生产和贸易的产品品种、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交易市场: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银、铅、铜、锌、锡期货及期权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期权场外、场内交易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规避商品价格风险,稳定公司正常经营的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合理有效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期货建立的头寸就会亏损。

  2、流动性风险

  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在持有方向性错误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

  由于行情系统、通讯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延迟甚至无法获得行情或延迟甚至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甚至违规操作,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比较详细的组织机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目标,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3、公司规定期货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提交相关审核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期货交易风险控制。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5、严格执行期货交易品种、时间、数量、价格等交易数据的保密制度,严防期货交易数据的泄密。

  6、加强期货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期货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7、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8、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专员办公室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进行会计核算、列示和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汇率等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25亿元人民币,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8.76亿元人民币,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2.69亿元人民币。此次互保授权期限两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融资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互保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根据互保协议,未来两年,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公司拟向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两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监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赵金刚

  注册资本:43,494.19584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豫光集团持有本公司29.6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路南段1号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持有其7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互保协议,未来两年,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公司拟向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两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其建立互保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豫光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豫光集团互为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该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6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4、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 及产品销售。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公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已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氧化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互为供电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劳务项目及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物流服务,均参与公司公开招标,且招标价格公允。根据上海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六)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2、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比2023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增加的原因是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上涨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注册地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路南段1号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赵金刚

  注册资本:43,494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法定代表人:孔祥征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3栋1单元8楼817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销售代理,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12-2号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梨林众创工场5011室

  法定代表人:李电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主营业务:冶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防腐、防水、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冶金原料和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中应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与供电方实际结算的电单价和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5、公司与关联方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工程合同》,协议中应详细约定工程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5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任文艺先生、陈荣良先生、郑登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金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吕文栋、郑远民、郑登津回避表决。

  同意:6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438,821.44 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拟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4、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466.29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为(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薪酬标准: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亦按月平均发放);(5)其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7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董事赵金刚、李新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6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同意:6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吕文栋、郑远民、郑登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因素对公司的影响,2024年,公司计划完成铅产品60万吨、黄金13吨、白银1610吨、阴极铜15.50万吨,硫酸79.70万吨,销售收入 329.55亿元,费用成本支出327.54亿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8、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告》及《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赵金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任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胡宇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4)选举张安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选举李新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6)选举孔祥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郑远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郑登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张选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的议案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签订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豫光集团精矿(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的议案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豫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江西豫光为公司的关联方。因公司与江西豫光签订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即将到期,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公司购买江西豫光精矿(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的议案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宝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甘肃宝徽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出的氧化锌,是甘肃宝徽再生锌系统的生产原料。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甘肃宝徽拟向公司采购氧化锌,公司拟与其签订《供货合同(氧化锌)》。公司向甘肃宝徽销售氧化锌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向其他与甘肃宝徽相同规模的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该《供货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5、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关于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9、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0、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1、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14点30分在公司5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九位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金刚:1968年,本科,法律专业。历任济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济源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任文艺:1967年,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新战:1971年,本科,工程师。历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济源市豫金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胡宇权:男,1972年,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京瑞丰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张安邦:1968年,大专,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源市佰银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孔祥征:1967年,专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郑远民:1966年,博士,教授。历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百人工程”学者,兼任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湖南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长沙合君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湖南一二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负责人,欧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联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郑登津:1990年,博士,副教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财务管理系副主任,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财务管理系副主任,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乐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选军:1976年,博士,环境科学专业。历任上海海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0:30在公司5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李向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东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438,821.44 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黄东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陈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孙兴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9、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署购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署购供货合同(氧化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及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36.1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提案为:(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薪酬标准: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5)其他规定:上述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三位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东锋:男,1973年,本科。历任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伟杰:1967年,本科,会计师。历任济源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主任、济源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源市投资集团综合部负责人,现任河南豫光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中兴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济源市阳光机动车驾驶员考练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省中兴陆港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南中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南中兴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中兴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济源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济源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玉川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济源市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源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济源市河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白银城慕光珠宝有限公司董事。

  孙兴雷:男,1975年生,本科,经济师。历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企管部副部长、部长、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管理处处长、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007.88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438,821.44 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17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和时间

  1、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减值损失按项目列示: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2,247,087.53元、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减值准备7,952,000.03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16,717,542.79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产成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890,555.10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1,608,097.89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199,087.56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1,807,185.45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841.33万元,其中:公司为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342.33万元,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499.00万元,为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被担保公司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K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豫光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410,057,913.51元,负债总额248,068,079.37元,净资产 161,989,834.14元,资产负债率60.50%;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9,227,769.20元,净利润 6,851,163.6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国际”)

  注册地址:新加坡安森路10号国际广场13-13A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矿产品贸易

  股东情况:上海豫光持有豫光国际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豫光国际资产总额106,284,332.63元,负债总额 8,373,465.41元,净资产 97,910,867.22 元,资产负债率7.88 %;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50,352,367.42元,净利润41,896,900.75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三)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

  注册地址: 济源市克井镇北环路西段88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合金铅生产及销售;铅、铜、铝、锌、锡、锑、硒、钙及其合金、纳米氧化锌、有色金属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合金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金公司资产总额257,689,547.70 元,负债总额113,854,549.47 元,净资产143,834,998.23 元,资产负债率44.18%;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26,149,841.24 元,净利润19,609,608.88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注册资本:16185.8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201,900,616.45元,负债总额79,795,828.72 元,净资产122,104,787.73 元,资产负债率39.52%;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22,812,091.57元,净利润-22,736,938.71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自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6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4-03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5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2、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9日9:00至 11:30、14:30 至16:30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二)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 雨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公司代码:600531                                                  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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