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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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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励建立先生、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第五届独立董事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第五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9,714,2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4,571,318.00元,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6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前述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容诚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前述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累计不超过62.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亿元,保理业务融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5年3月。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24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8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2640 0270

  联系传真:0755-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安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

  《公司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43,705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370,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878,075.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18,492,424.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3,388,065.65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5,104,35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84号)。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 号)注册批复,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诚验字[2023]518Z0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144.35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536.8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499.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356.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821.26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562.2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57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0.02万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3,543.90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3,543.9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34,467.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1,66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4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及2021年10月2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23.05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26.5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5,651.64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864.67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44,000,000.00元和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10.8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47.18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9,536.8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2,562.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科达利年产 7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3,543.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21年12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356.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57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0.02万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1,66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4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4月。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3、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4、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延长至2024年3月。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附表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附表3: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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