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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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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3月29日对运机集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代表人:王志鹏、孙静

  3、培训时间:2024年3月29日

  4、培训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5、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辅导督导培训系列七:新〈公司法〉修订解读》及新《公司法》实施后重点关注事项和《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相关问题的分析》的讲解,重点介绍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控股股东实控人责任”“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的相关监管规定”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培训对象积极参与,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对新《公司法》的基本规定、修订内容、股份减持规则、减持信息披露、可转换债券减持规则等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责任相关的法律认知,加深理解公司管理和规范运作的规定,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行,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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