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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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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净额223,731,013.50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上表计提金额以负数列示,冲回金额以正数列示。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度冲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19,362.79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0,514,491.22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014,059.81元,冲回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783,253.13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公司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8,433,198.01元。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净额共计223,731,013.50元,导致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将减少223,731,013.50元。后续公司将加强资产管理,以减少此类情况造成的资产损失。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433,523.30元,其中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218,216.7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521,821.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59,233,233.38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160,274,118.75元,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20,655,509.6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5,482,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274,118.7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向东及关联监事蒋恕慧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

  1、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01至306,4层至10层2单元

  3、法定代表人:郭洪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薛向东担任中关村银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关村银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中关村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合众”)

  1、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58号院东侧1号楼012室

  3、法定代表人:陈占波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立体电视设备、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视专用设备、终端显示设备、输入装置、输出装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配偶担任新联合众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新联合众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新联合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讯科信”)

  1、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6层1-7

  3、法定代表人:郑一友

  4、注册资本:人民币4,182.1804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卓讯科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卓讯科信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卓讯科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卓讯科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秦科技”)

  1、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2号楼4层A420

  3、法定代表人:曲延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483.8461万元

  5、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奇秦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奇秦科技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奇秦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奇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哈密天山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银行”)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8日

  2、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北路66号院振华集团大厦4楼

  3、法定代表人:潘忠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配偶担任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哈密银行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哈密银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哈密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东华时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时尚”)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22日

  2、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前店村69号

  3、法定代表人:潘忠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整理加工;纺织品及服装的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不含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及国家限制、禁止进出口的业务);医用纺织品的加工及销售;纺织新材料、新技术、工业自动化的研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固定资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薛向东担任东华时尚股东、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东华时尚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东华时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东华时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北京华康诚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诚信”)

  1、成立日期:2008年4月21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9-1

  3、法定代表人:刘贵林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高管在该企业任职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康诚信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华康诚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康诚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湖北武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当”)

  1、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2、住所:十堰市茅箭区东升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向云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艺创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体育赛事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办公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湖北武当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且公司监事在该企业任职监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湖北武当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湖北武当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北武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0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审议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存在的差异进行了补充确认。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存在差异,现进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腾讯相关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腾讯相关方

  2020年1月9日,建水同欣奋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薛向东和郭玉梅与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合计5.04%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腾讯科技。2021年10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腾讯科技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腾讯科技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公司 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 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8万元/年(含税)。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4、本方案在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非自主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 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 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1、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2022年1月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5、对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6、对2022年度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四、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了2023年度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兴财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180万元。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823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业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1,145.89 万元。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为92家,审计费用为13,026.5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房地产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2年度承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2022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 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 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满库,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1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新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许满库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次。所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为吉林省证监局于2023年5月19日做出的关于许满库在吉林省差旅天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警示函(吉证监决〔2023〕10号)。

  拟聘任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金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本期拟收取审计费用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其他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总经理吕波先生、财务总监叶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林文平先生及独立董事潘长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因经营方针调整,公司拟将东华软件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合肥”)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5,100万元减少至51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科技”)的认缴出资额由4,900万元减少至49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华软件合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UY46P75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柴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E栋302

  7、成立日期:2020年6月28日

  8、业务范围:软件开发;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工程;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东华合肥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10、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

  三、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减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科技”)、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和东华云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云都”)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合创科技拟向广发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合创科技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合创科技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500万元,有效期一年,合创科技在使用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3、东华医为拟向广发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东华医为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4、东华云都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东华云都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

  3、法定代表人:侯志国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合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合创科技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8、经核查,合创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

  3、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982.297945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1%的股权。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东华医为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8、经核查,东华医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东华云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4月10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03号电子产业园4号楼108室

  3、法定代表人:董玉锁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东华云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东华云都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8、经核查,东华云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合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医为及东华云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东华医为及东华云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东华医为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28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0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交易类表格化附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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