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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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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公司经营管理回顾

  面对外部政策和市场环境,2023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按照“加速回款、保障安全、自我革新、谋划未来”的总体思路,重点开展了以下经营管理工作:

  (1)提升党建质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公司党委持续围绕经营抓党建,以党建助经营、促发展。一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和运用,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持续推进“红墙先锋工程”和“双提升”工程走深走实,以首善标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以高质量党建助力公司改革发展;三是持续探索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结合点,继续发挥“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队”的积极作用,助力重要工作节点、推进重点问题解决,以党建凝心聚力,助力发展。

  (2)强化资金管控,保障公司财务稳健。报告期内,公司将保障现金流安全作为经营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紧抓销售签约回款,密切关注政策与市场情况,及时优化销售策略,科学完善销售机制,持续推动低效资产与存量项目处置,积极促进项目销售签约回款,同时加强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管控,精打细算严控费用支出;二是统筹推进融资工作,通过发行CMBS、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以及金融机构融资,为公司募集期限合理、成本较低的资金,优化有息负债结构,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三是严格落实年度工程计划,动态评估资金收支状况,以销定产严控工程支出,避免发生成本超支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60.6亿元,现金短债比和剔除预收款资产负债率达标,净负债率较年初降低。

  (3)紧跟市场变化,努力推进销售去化。报告期内,面对依然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紧跟政策与市场,从市场供应、销售流速、未来竞争预判等多维度关注销售进展,强化销售调度,管理决策不过夜,第一时间响应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积极促进项目销售去化。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签约额约232.2亿元;实现销售签约面积约112.0万平米。从产品类型看,公司住宅产品实现销售签约额约216.8亿元(销售面积102.8万平米);商务产品实现销售签约额约15.4亿元(销售面积9.2万平米)。

  (4)强化双轮驱动,资管业务增长较好。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开发销售+资产管理”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写字楼板块挖掘优质客户资源,提高交付服务水平,适时调整招商策略,稳定出租率与租金水平,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商业板块持续引入优质商户,优化品牌结构,提升管理服务和客户体验,重点项目客流量、销售额和收入利润实现较快增长;酒店和文旅板块抓住市场复苏机遇,打造品牌特色,提升管理水平,精细管控成本费用,入住率、客流量和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3.3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息税前利润约12.8亿元,同比增长35%。

  (5)坚持价值投资,推动投资模式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发展格局+竞争格局”的价值投资理念,一是关注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项目,加强对项目核心指标的落地管控,明确奖惩机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合作开发等方式积极参与优质项目收购;二是持续关注城市更新、长租公寓、轻资产运营等创新性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首个城市更新类长租公寓项目实现开业运营,为后续转型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6)细化产品管理,强化产品成本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以“降本增效”为中心,一是开展开发项目产品复盘,从产品定位、产品设计、操盘策略等维度,对影响项目经营关键要素进行总结;二是强化成本规划和实施,通过制定技术管理措施及控制要点、限额指标等措施,落实项目设计成本控制目标,提高经营效益;三是强化动态成本管控,及时、准确反馈项目成本变化,及时采取成本管控措施。

  (7)加强组织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需要,一是按照“控总量、调结构、年轻化、优机制”的原则,全面盘点公司人力资源,明确人才战略定位,梳理人才发展目标,制定未来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二是推动业务整合与组织架构调整,确保公司业务布局、资源结构与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相匹配,不断提升管理效率;三是持续优化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业绩导向的绩效评价,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要求。

  (8)强品质保交楼,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将“强品质”、“保交楼”放在运营与管理的重心位置。一是实时关注项目进度和竣备交付进度,通过体系化的进度监控流程、交付流程、品控管理流程,严格落实交验评估,保障项目节点计划与品质呈现;二是增加交付阶段重点供应商质量专项评估,使交付评估更加客观与精细化,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公司品控水平的实质性提升;三是深入开展第三方过程质量评估,注重细节把控,坚持高标准品控管理,公司项目品控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公司实际交付住宅总数8,852套,兑现了对客户的承诺,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9)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公司行稳致远。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两手抓,一是根据市场形势发展,加强对现金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主动管理;二是密切关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预警并实施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三是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风险、内控、审计、纪检监察的职能联动,落实问责机制,提升公司全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2. 公司收入来源、营业成本及毛利率

  单位:元

  ■

  3.  2024年公司经营措施

  (1)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公司改革发展。2024年,公司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一是将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克服困难、开拓进取的动力;二是始终坚持“党建就是生产力,抓好党建就是竞争力”的工作方针,持续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围绕经营开展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不断发掘基层党组织工作亮点,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深化、创建党建品牌,形成“一公司一品牌”的特色党建体系,为公司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强化资金管控,保障公司财务稳健。2024年,公司继续将保障现金流安全作为首要经营任务:一是持续密切关注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变化,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应卖尽卖,全力推进销售签约回款;二是积极开展融资工作,为公司募集期限合理、成本较低的资金,同时科学匹配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结合不同产品特点,一项目一策略,加快处置低效资产和促成产成品去化;四是加强资金调度,严格执行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执行精细化的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

  (3)安全保质交楼,切实履行企业责任。2024年,公司将以安全生产为前提,继续把“保交楼”放在运营与管理的重心位置。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各项目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项目施工各环节的调度,提高项目建设节奏与项目去化和项目交付的匹配度,做好交付节点管控,确保项目如期交付;三是坚持第三方过程质量评估机制,通过分析质量问题原因、制定质量提升措施,促进项目交付质量不断提升,为系统性提升项目品质打好基础。

  (4)推进转型升级,开创新业务增长点。2024年,公司将按照轻重资产相结合的思路,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完善业务投资模式和经营模式。一是资产管理业务做好持有项目的运营规划,提质增效做精核心物业,强化运营做好潜力物业,不断提升自持物业专业化能力,同时探索总结轻资产管理输出业务,完善品牌管理输出标准,积极拓展市场化管理输出项目;二是在“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大环境下,公司开发销售业务应提高管理颗粒度,做到“一项目一策略、精准施策”,重点通过股权收购和置换、项目层面股权合作等方式,投资有人口、产业、需求支撑的项目;三是重点研究城市更新、旧城改造、产业联动、长租公寓等投资方式,加快业务转型步伐。

  (5)优化体制机制,提高整体管理效能。2024年,公司将围绕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持续优化人员组织机构和奖惩机制,提高经营效能。一是按照“从面到点”的思路建立更为机动灵活的组织架构,全面建立以项目为中心的人员流动机制,确保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与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相匹配,不断提升管理效率;二是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业绩为导向,对标核心岗位胜任能力,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三是以提高经营质量为目标,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动态调整公司奖惩评价机制,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

  (6)做好风险防控,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公司将坚持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两手抓,继续紧盯行业发展形势,密切关注工期建设、销售去化、项目盈利能力、现金流安全等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做好风险防控预警、预案并推进落实,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推进各级机构内控管理和管理审计能力的提升,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2020年12月29日,金融街集团收到西城区国资委转发的西财企【2020】507号文《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通知》,要求将西城区国资委持有金融街集团部分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北京市财政局,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等股权划转手续。按照通知要求,金融街集团已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股东会尚未出具决议,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

  3. 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上述债券中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评级为AAA。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其中公司债券评级结果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期票据评级结果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

  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3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详情如下:

  一、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采取包括调整销售价格在内的多种销售策略,积极促进项目销售去化,部分项目销售价格未达预期。公司按照会计谨慎性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项目

  截止2023年底已签约售价(不含税)低于成本的项目,或以后年度预计出现亏损的项目。

  2.减值测试方法

  存货减值测试单位的确定标准为:对于已经完工的项目,分业态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完工的项目,按项目整体为单位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根据整体经营预测,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经测算后出现亏损,亏损部分在2023年末确认存货跌价准备。

  3.主要假设及重要参数的选取

  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主要假设和重要参数的考虑因素是:

  一一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公司采用预计销售价格减去相关费用及税金的金额确定;

  一一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公司按照预计开发完工后的销售价格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相关费用及税金的金额确定;

  一一预计售价区分为已售未结转收入及未售部分,已售未结转收入部分使用实际签约金额确定预计销售价格,未售部分参照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趋势,结合项目自身定位、品质、项目开发周期、销售计划及策略等因素综合确定预计销售价格;

  一一按照目标成本、关键节点计划,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编制项目估计总成本。

  三、项目减值测算结果

  截止2023年末,公司在廊坊、佛山、天津、无锡、武汉、北京、重庆、上海八个区域共11个项目存在存货减值的情况,2023年共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9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根据上述各项目减值测算的结果, 2023年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29亿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25亿元,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83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3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5,571,279.5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56,821,262.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止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767,315,223.59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631,483,325.90元。

  在房地产行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的背景下,考虑到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长期回报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经营安全、财务稳健,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3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担保总额不超过75.43亿元(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75亿元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0.43亿元担保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新增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5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0.87%。

  (二)担保要求

  1.被担保对象为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调剂要求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新增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0.43亿元担保额度:

  单位:亿元

  ■

  (二)担保要求

  1.被担保的参股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

  四、担保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担保事项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2.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62.24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5.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29.4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0.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6%。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3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供应链金融业务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符合条件的金融监管交易场所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债务加入

  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出具《付款确认书》,作为加入债务人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对每一笔供应链应付账款承担共同付款义务,对下属公司在应付账款到期日前未清付的应付账款差额部分于到期日进行清偿;同意对供应商每一笔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向供应商及保理公司出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申请额度

  根据公司工程支出计划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新增供应链金融业务发行额度及对应债务加入额度23.4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司有权机构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事宜的议案时止。

  三、供应链金融业务授权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业务需要办理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公告编号:2024-04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保证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2.财务资助目的

  本次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主要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

  3.财务资助额度

  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发生后及时披露具体内容。

  被资助对象其他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且被资助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入可以覆盖财务资助金额。公司根据持股比例向被资助对象派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87.94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70%。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4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3年5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原协议即将到期,双方为继续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续签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31.14%的股份,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

  (下转B0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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