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石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中证石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6570,场内简称:石化ETF,扩位证券简称:化工行业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4月10日,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4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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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暂停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机构客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则15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50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基金份额不超过15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基金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易方达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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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易方达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恒生E”,扩位证券简称为“恒生ETF易方达”。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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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财通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4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财通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财通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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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新增财通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联系人:蔡还
联系电话:021-58871097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