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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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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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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3,506,870,708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876,717,67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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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同比回升3.1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同比增长23.6%,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53.9%,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

  2.2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全国煤炭消费量约31.6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5.3%。全年煤炭市场供需相对宽松,社会库存攀升,煤炭价格明显下行,但仍处相对中高位运行。动力煤价格先跌后涨,秦皇岛港动力煤全年均价965元/吨,较2022年下降304元,同比下跌24.0%。

  2.3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94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天然气消费以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为主,占比合计76.5%,增长主要来自交通、公共服务和发电用气,工业用气不及预期。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29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增速较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进口天然气11,997万吨,同比增长9.9%,主要受国际LNG价格大幅回落及国内需求恢复影响。2023年,国内LNG市场价格呈“V”字型走势。国内LNG工厂成交均价约4,939元/吨,同比下跌1,765元/吨,下跌幅度达26.3%。

  2.4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7,566万千瓦,同比增长96.0%。截至2023年底,风电累计装机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2023年,风电利用小时数2,225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风电利用率为97.3%,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2023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1,602万千瓦,同比增长144.9%。截至2023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2023年,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1,286小时,同比减少54小时;光伏利用率为98.0%,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从事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环保、能源金融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是广东省重要的综合能源企业之一,为广大客户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蒸汽、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同时提供天然气、煤炭和油品装卸、运输和储存服务,金融业务主要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产融结合。公司深耕华南,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业务拓展到国内23个省市,外延至11个国家地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追求创新突破。

  公司建立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化发展新格局,积极打造煤电联营、气电联营、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联营等多元产业链,各产业协同效应明显。公司火力发电厂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电力负荷中心,是华南地区大型发电企业之一,2023年珠江LNG电厂二期项目、明珠能源站项目建成投产,旺隆气电替代项目开工建设;风力及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已覆盖全国15个省市,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已在华北区域落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火力发电可控装机容量为530.25万千瓦,风力及光伏发电可控装机规模为400.54万千瓦。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天然气购销唯一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2023年建成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燃气全产业链全面贯通,资源掌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控股子公司珠电燃料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在珠三角地区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第一,已形成全国性营销网络,建立海外资源与销售渠道;控股子公司发展碧辟公司拥有67万立方米大型油库及配套8万吨级石油化工专业码头,是华南地区油品仓储行业的标杆和典范,成为华南地区甲醇集散中心,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广州市危险物品卸载(仓储)南沙基地运营步入正轨。

  生产运营:公司电力、蒸汽主要通过所属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生产。

  采购模式:公司天然气、煤炭和成品油等通过外部采购,与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销售模式:公司电力主要通过电网公司销售给终端用户,积极推进发售电一体运营模式;天然气、煤炭、成品油、蒸汽等通过自有管网、销售平台及运输、批发、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等销售给终端用户,销售范围不断拓展。

  产融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融资渠道丰富。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专业的金融服务优势,绿色低碳产业基金加快产业布局,围绕主业实现“产融”紧密结合,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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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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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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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6.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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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国际能源格局剧烈变化、大宗能源价格震荡波动等多重挑战,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在“量”上实现业务全面增长,在“质”上实现经营全面盈利,关键指标全面增长并创历史新高。燃气重点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步完善气电联营产业链,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400万千瓦,同比增加69%,绿色低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6%,夯实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基础。在《财富》中国500强企业中跃升14名,排第313位;国际信用评级稳定在穆迪A3水平;入围“第五届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50强,公司高质量发展底盘更稳、底气更足、动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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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深化延链补链强链,产业融合携手共进

  公司围绕“电”这个基本盘,持续延链补链强链,各业务板块广联动、大协同、深融合,实现了1+1〉2的效果,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定保障。2023年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竣工投产,燃气一体化产业链不断增强;珠江LNG电厂二期项目实现双机投产,进一步为煤气电联营蓄能增势。深化煤电协同联动,电力业务与能源物流业务统筹推进,积极应对煤炭市场波动,在资源衔接、长协兑现、用煤结构调整等方面加强沟通,有效提高长协煤比例。深化气电协同联动,燃气业务与电力业务合理共进,在项目建设、气源组织、气量消纳、燃气发电等方面优势互补,合力争取优质中长期气源。深化新旧动能协同联动,新能源业务与电力业务、燃气业务、储能业务等齐心协力,在绿电交易、设备采购、储能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协作共赢,积极整合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禀赋优势,携手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化产融协同联动,财务公司提高资金集聚效应,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融资租赁公司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业务,助推新能源项目投资并购,降低成本;低碳产业基金全面运作,新能源项目开发渠道进一步拓宽。

  公司充分发挥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链综合能源分链“链主”头雁势能,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战略,牵引撬动国资系统产业共建,共筑稳定、安全、互利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动产业互融,推动构建广州市国资系统新能源产业联盟,与市属国企共同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力打造高效协同的新能源供应链体系。深化资源共享,打造政企、国企合作新典范,与福建、贵州等地政府达成合作共识;与天津西青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规划建设的750MW风电项目取得核准批复;与甘肃电气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力城乡共进,紧密结合省市“百千万工程”,促进风电、光伏产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新能源+”特色优势反哺地方经济,倾力打造廉江、花都等样板工程,推动梅州新铺“光伏小镇”并网发电,实现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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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产业发展优化升级,绿色低碳转型加快

  公司坚持深耕华南、优拓全国,全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发展的底色底蕴。新能源公司与电力集团竞合发展,业务版图提速扩张,在山西、江苏、甘肃、新疆等地实现项目零的突破。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160万千瓦,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升级,新能源可控发电装机容量突破400万千瓦,绿色低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6%,较“十三五”末增加29个百分点,为建立新型能源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1.3稳健经营攀高谋新,高质量发展迸发活力

  1.3.1电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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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集团充分发挥发售电一体化优势,持续强化技术监督、设备检修、节能降耗等措施,有效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属下煤电厂全面盈利。优化营销策略,提升电力交易盈利水平,推动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售电均价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探索建立供热价格联动机制,增加供热收入。拓宽碳配额采购渠道,显著节约碳排放履约成本。绿电、绿证及调频市场共同发力,实现增收创收。报告期内,合并口径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89.5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78.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0%和13.34%。

  1.3.2能源物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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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物流集团面对煤价下行压力,巩固拓展市场份额,多措并举保持稳定盈利,报告期内完成煤炭销售量4,110.61万吨,同比增长12.77%。深耕国内市场,大力开发大中型电厂等终端客户,华南、华北、西南市场刷新历史销售记录。强化储销渠道建设,拓建华东、西南等多个中转基地,开辟日照港场地交货业务。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首次开拓柬埔寨、越南市场,国际煤炭贸易平台一一发展国际公司正式运作,国际煤炭经营量首次跨越千万吨级,同比增长89%。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危化品供应链的“五个中心”,实现危化品租赁量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

  1.3.3燃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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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燃气业务做优做强,贸易批发业务再攀新高。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建成投产,为公司优化气源结构,提升气源成本控制能力再添新力,终端价格顺价机制逐步完善。积极拓宽贸易渠道,完成天然气批发量14亿立方米再创新高。异地市场拓展取得新突破,与客户签署长期销售协议,年销量1亿立方米。挖掘“广燃优选”效益空间,燃气保险及燃气具销售总额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完成天然气供气量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1%。

  1.3.4新能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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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产业规模加速壮大,利润稳定增长;公司全力以赴拓市场、抢资源,努力壮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业务开发再上新台阶,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基地落地华北区域。精益运维强化 实施,5个风电场、3个光伏电站获评5A级,设备利用率稳居行业前列。深入挖掘绿色需求,完成广东省绿电交易4.7亿千瓦时。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充电骨干网络,新增投运充电站47座,已投产规模约51MW,平台用户数量从年初8万人大幅增长至23万人。报告期内新能源发电量46.85亿千瓦时,售电量45.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59%和38.61%。

  1.3.5能源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信贷投放,日均存贷比达到74.5%。下调贷款利率,创新保函品种,以绿色金融赋能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围绕能源主业和转型升级战略方向,配合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开展业务,内部业务新增投放金额超过1亿元。瞄准新能源赛道,探索优质项目机遇,稳妥开拓外部业务。低碳产业基金年内完成备案,首批62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完成投资决策。

  1.4重点项目强劲攻坚,筑牢转型发展基石

  公司持续强化战略思维,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一批重大项目落子有声、布局有序,燃气全产业链和气电联营产业链双链增强,全年完成投资86.26亿元,同比增长9.31%,以有效投资带动产业优化、转型升级。13个市“攻城拔寨”项目完成投资30亿元,超额完成投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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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市场开拓步伐加快,创新驱动日新月异

  公司坚守“扎根广州、深耕华南、优拓全国、走向海外”的战略布局,不断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务、延伸新业态,实现业务不断壮大、市场持续扩张。煤炭贸易开拓柬埔寨、越南、韩国、印度等11个国家海外煤炭销售市场,转口贸易量166万吨,同比增长33%;燃气业务拓展燃气大用户,实现异地销售1.5亿立方米;新能源业务版图提速扩张,遍布全国15个省市。

  公司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资源要素集约化、创新力量规模化,形成价值创造和价值增长新动能。推动研究院实体化运作,瞄准新能源、数字化、可燃冰、氢能、储能等主导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赋能新质生产力。提升高水平创新平台能级,参与组建“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州碳达峰碳中和产业联盟”,全面构建多方协同攻关新模式。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9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11家,拥有创新型中小企业14家、有效专利750余项,创新能效全面提升。科技创新硕果累累,“从化明珠工业园多元用户互动多能协同示范工程”获评2023年度十大“能源数字化示范工程”,南沙电力公司科技成果获评“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

  1.6安全生产从严从实,精益管理真抓实干

  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竞争力,安全就是效益”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为主线,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深化,“三外”安全管理持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风险可控,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672天。

  部署推进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以高质量对标强化“两个能力”建设。坚持以课题管理为抓手,推动课题研究与转型升级、精益管理、改革创新、协同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深化“双增双降”“合理化建议6000”专项工作,加大“两金”管控力度。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数智驱动,“数字化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系统全面上线,全面提升数字化科学决策水平。构筑“智汇高地”,不断深化人才强企,建立人才多元培养体系。强化品牌建设,搭建多层次沟通“桥梁”,业绩说明会常态化畅通价值“速递”,获颁“上市公司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奖”“2023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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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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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14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刘涛独立董事委托曾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书记、董事长蔡瑞雄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蔡瑞雄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宏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吴宏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副书记、董事李光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李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3年度勤勉尽责,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方案。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勤勉尽责,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确定,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七、《关于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917,641.83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288,882.72元及本年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375,626.16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701,487,047.4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05,095,103.31元。公司拟以3,506,870,7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876,717,677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4年度。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营业总收入496.0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200.09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89.57亿千瓦时,燃气供气量62.89亿立方米,煤炭销售量4,500万吨。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3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8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3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8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按照广东省银保监局的批复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杜绝投机行为。现阶段暂不开展股票及信托类有价证券、涉及股票投资的基金产品投资业务。

  2.同意财务公司2024年度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总规模为投资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控制在公司资本净额的70%以内。

  十四、《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7名,7票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十五、《关于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05,095,10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6,870,70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6,717,677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3.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公司2024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产投”)及其属下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发生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等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二)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焰坤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同发路3号

  3.注册资本:81,839万元

  4.主营业务: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饲料批发;饲料零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啤酒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珠啤)是广州产投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南沙珠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肖懿

  2.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

  3.注册资本:12,388万元

  4.主营业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容器)是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荣鑫容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曾友良

  2.住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沙滘工业路3号2栋

  3.注册资本:72,600万元

  4.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环保能源)是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企业。因此,增城环保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或属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前发生的交易,均已正常履行,从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有履行本次关联交易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等。

  (二)定价原则:公司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绿色低碳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预计今后将继续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与关联人发生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15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

  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发生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3.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八、《关于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O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17,858,96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43元/股,共募集资金5,258,833,15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33,646.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C10485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68,591,562.80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119,135,307.3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88,843,256.14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4,371.16元;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2,964,498,884.9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1-12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3,680,914.58元,均为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24,344,371.1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6,401.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003号)。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3月20日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公司精简压缩管理层级,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被吸收合并,该公司用于注资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被注销。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920872810111)销户手续,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至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66396100128)。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州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广州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

  注3: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经济效益合并计算。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和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增加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提升公司整体供气规模和销售收入,但难以单独直接核算经济效益。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本年11月末陆续并网进入试运行,2024年1月正式移交商运。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刘涛独立董事委托曾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广东分所承办。立信广东分所成立于2011年6月7日,系立信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81859795Y,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64401)。立信广东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1,4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67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司徒慧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建民

  ■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283.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08.2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略有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3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8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费用合理。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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