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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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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4月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人员

  1、凡 2024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登载于2024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周末或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760号丽江玉龙旅游大楼

  邮政编码:674100

  电话:0888-5306320

  传真:0888-5306333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王岚;联系电话:0888-530632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3”,投票简称为“丽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 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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