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51-66185117
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9日
附件:
陈天宇先生,男,199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历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法务部主管。2022年6月加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陈天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陈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4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46,824.4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72,556.4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74,268.0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74,268.00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二十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枞巍)》《国盾量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姚矿)》《国盾量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珉)》。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申请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13.01 独立董事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枞巍先生、李姚矿先生、张珉女士回避表决;
13.02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勇先生、赵勇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13.03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张莉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14.01 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勇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14.02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220,920元变更为 80,374,370 元,公司股本由80,220,920股变更为80,374,370股,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天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以及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132,900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20,85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状况,公司拟不分红,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上,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在部分时段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最高时点余额为43,500.00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1,500.00万元,相关事项发生后,已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追认,并要求公司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7)。
8、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9.0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爱辉先生回避表决;
9.02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岚女士、耿双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0、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2、2022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13、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4、2023年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5、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6、2024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7、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或者2021-2023年量子计算、量子测量新领域业务收入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2021-2023年量子计算、量子测量新领域业务收入累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132,900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20,85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调整至2024年3月。
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基本投资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账户号376120100100260325)余额为1,350.03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万元,共计2,350.03万元(其中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25.63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拟投资金额为2,749.0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括前期调减的募集资金金额1,300.00万元,也不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公司拟将该项目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预计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350.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兼顾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350.03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计划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皖天然气(603689)、国盾量子(688027)、长信科技(300088)、中旗股份(300575)、恒烁股份(688416)、卫宁健康(300253)、禾盛新材(002290)、安徽建工(600502)、龙迅股份(688486)、皖仪科技(688600)等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杨文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中旗股份(300575)、禾盛新材(002290)、浩淼科技(83185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许媛媛,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国瑞数码(839215)、商信政通(873876)等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建先生及许媛媛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容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90万元(含税)。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续聘事项开始前,与容诚开展了相关的事项沟通,并对2023年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查问,认真查看了容诚在2023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中的相关材料,认为容诚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关于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4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向167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A股)股票153,45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24]第A0005号《验资报告》,2024年1月25日,公司实际收到16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为9,188,586.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为153,4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9,035,136.00元。2024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登记153,450股于2024年3月1日上市流通。此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220,920元变更为80,374,37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220,920股变更为80,374,37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拟将公司经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外,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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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4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8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4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2、议案8.03、议案9.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2关联股东应勇先生、赵勇先生、张军先生;议案8.03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潘建伟先生、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议案9.02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潘建伟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2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4月2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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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