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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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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625.13万元。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4523254G,成立日期:2003年9月26日,法定代表人:林超,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1房,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1房,注册资本:25,100万元。华之源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解决方案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40,698.81万元、总负债261,015.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59,390.47万元,流动资金贷款6,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1,460.8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62,360.90万元、营业利润16,622.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369.53万元。

  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软件”)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X5018,成立日期:2018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李家涛,注册地址:广州 q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511房,通信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511房,注册资本:3921.57万元人民币。华佳软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3,660.72万元、总负债36,430.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5,442.95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000.00万元,净资产37,230.0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4,430.20万元、营业利润11,667.22万元、净利润11,676.23万元。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ATHL7B,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熊剑峰,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号(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城项目)华润大厦第33层第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庆新科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6,807.67   万元、总负债225,092.9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25,054.3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21,714.6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48,840.16万元、营业利润4,487.01万元、净利润3,765.29万元。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065498,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黄浦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5房,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佳都技术主要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等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7,161.59万元、总负债121,562.3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1,562.33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000.00万元,净资产15,599.2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3,701.22万元、营业利润182.21万元、净利润134.25万元。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8132264U,成立日期:1999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刘佳,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407房(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用),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佳众联主营业务为IT运维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基础架构外包服务和网点运营业务,涉及硬件维护、IT系统运维管理、原厂商授权服务业务、专业服务业务、增值销售业务等多个板块。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960.63万元、总负债15,897.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897.28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5,063.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7,722.25   万元、营业利润995.00万元、净利润724.06万元。

  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0%。法定代表人:周志文,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中大蒲园区628栋中大科技园楼A座自编号411B房(仅限办公用途使用),注册资本:2175.3825万元人民币。方纬科技经营范围为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076.32万元、总负债3,047.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907.2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3,028.6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88.69万元、营业利润27.89万元、净利润28.65万元。

  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智慧大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志文,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501房(仅限办公),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方纬智慧大脑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003.02万元、总负债4,471.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76.6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3.531.2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254.04万元、营业利润113.40万元、净利润113.84万元。

  山东佳都恒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恒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佳,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清新社区金融广场商务中心11座12层1205、1208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方纬智慧大脑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4,034.21万元、总负债2,682.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681.74万元,流动资金贷款680.00万元,净资产1,351.6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962.66万元、营业利润214.30万元、净利润209.38万元。

  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家涛,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2房,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2房,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佳都电子系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成立的集中采购平台,承担公司各类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3,282.45万元、总负债117,649.1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17,277.6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000.00万元,净资产5,633.2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4,696.76万元、营业利润590.32万元、净利润484.4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如上述担保额度或范围发生调整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银行、厂商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于2024年4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以及代表各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9.21亿元(包括本次已经董事会审批的银行授信担保85.56亿元以及厂商信用担保3.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55%,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0.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3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于2023年4月21日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月2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30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9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账户已于2023年4月销户。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了八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30日及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2,000万元及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月6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现金管理活动。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264.96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关联度较低的办公场所装修费用,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公司已及时将该部分装修费用改用自有资金支付。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表1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

  ■

  ■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办理完成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

  ■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7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3年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广州分所于2011年成立,负责人为韩雁光,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五层508、509、510房,广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1:麦剑青,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盛培勇,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守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标准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情况、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充分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3年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公司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天职国际较好地保证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3年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部分事项授权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完善公司授权审批制度,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下述事项授权董事长审批(其中投资事项及资产处置事项〈保理业务除外〉需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结果向董事会通报。

  一、授权董事长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的对外投资,包括:

  1、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追加资本金的投资;

  2、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项目投资;

  3、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项目投资(投资主体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关联交易除外)。

  二、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放弃已投资对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授权董事长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资产处置,包括

  1、对外转让公司参股公司或非重要控股子公司所持股权;

  2、减少控股子公司投资额度或注销控股子公司;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

  四、授权董事长审批,超出已审议通过的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公司与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积计算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上金额均按照交易类别或交易对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本次授权未尽事宜或本次授权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则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前。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陈慧君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财务总监陈慧君女士因工作职责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陈慧君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陈慧君女士辞任财务总监自其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陈慧君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首席执行长刘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莫绣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莫绣春女士具备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莫绣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3,000股,莫绣春女士的配偶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莫绣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简历:

  莫绣春女士,1977年5月生,南开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获暨南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资格。历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投资银行部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西路支行行长、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医疗教育事业部总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淘金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海珠支行行长,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联席总经理,2024年起任公司财经管理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修订说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佳都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佳都科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佳都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监事辞任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以及《佳都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卢馨、赖剑煌、鲁晓明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特别决议议案:7、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8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梅雪、梁文清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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