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9,17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1,834,780.00元,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8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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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盐(食盐)行业分析
我国是全球原盐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据百川盈孚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原盐产能达11,682万吨,产量达9,126万吨;2023年全国原盐表观消费量达到9,959万吨,消费结构烧碱56.08%,纯碱39.06%,其他4.86%;出口原盐75万吨,进口908万吨。
自食盐专营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盐行业经营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明确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兼并重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食盐资质管理更加严格;跨区经营推动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食盐品种日趋丰富,食盐价格趋向多样化,能逐步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食盐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食盐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完备。食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零售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行业资源向综合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聚集,产业集中度正逐步提高。
在国内大循环经济的背景下,行业驱动因素日益明显。餐饮业、消费升级、食品加工是食盐及调味品行业的主要驱动因素,调味品行业保持增长。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达5,925亿元,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万亿元,未来市场规模有望实现新的突破。调味品行业的繁荣发展,为进一步推动盐及相关产品的延伸发展打开空间。
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政策引导下,社会消费能力稳步提升。消费群体迭代,消费模式、消费观念升级给国内中高端食用盐和日化盐营销带来了新的机遇,消费者愿意为品质更好、更健康的消费品买单。据中研普华研究咨询的调查报告显示,随着民众生活条件的提升,中高端食用盐的消费需求在全球范围呈上升趋势,且中高端盐的销量不断增长,食盐产品高端化趋势明显,消费偏好呈现健康导向。与“海外发达国家中高端食盐市场占比约8%-10%”相比较,我国中高端食用盐消费空间巨大。
2023年6月29日,工信部消费品司召开部分省区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围绕《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以下称条件和管理办法)的修订、食盐定点企业证书的换发及完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总体来看,条件和管理办法细则的修订,对食盐定点企业的规范要求更为严格,监管方式和方法也更具有实操性,必将成为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随着清晰明确的监管新政陆续落地,行业马太效应更加显著,企业间的差距拉大,优胜劣汰将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就要求相关企业积极应变,快速转变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企业利益观,强化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2023年8月,受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影响,国内部分市场出现食盐抢购风潮,公司作为国有上市企业及行业龙头,第一时间加强生产调度,保供稳价,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有效发挥了国民经济压舱石作用。
(二)盐化工行业分析
我国的原盐消费去向显示,近90%的原盐用于盐化工,其余则用于食用及其他用途。我国是全球重要的盐化工生产大国。盐化工产业不仅提供了“三酸两碱”中的烧碱、纯碱和盐酸,而且可向下游延伸生产PVC、甲烷氯化物、环氧丙烷、TDI/MDI等多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以及众多的精细专用化学品,是带动其他行业发展的基础原材料。盐化工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技术密集等特点,产业带动能力强。盐化工产业未来发展将延长现有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和新材料方向寻求突破。
盐化工产业链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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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碱行业(纯碱、氯碱)是工业盐的主要消费方向,两碱用盐占中国工业盐行业需求的90%以上。工业盐市场已形成以两碱行业为消费龙头、下游产品快速发展的盐化工产业格局。
据百川盈孚统计数据,纵观近五年,我国纯碱产量整体呈递增态势。2023年我国纯碱产能为4,165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19.51%;产量为2,982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4.56%;纯碱表观消费量为2,901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9.16%。
近年来随着氧化铝、纸浆、化纤等行业景气度的上升,烧碱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推动烧碱行业稳步发展。2023年,我国烧碱总消费量达3,832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5.83%,烧碱总产能为4,088万吨/年。
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转型要求,推动了锂电、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加速发展,提出探索以钠离子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发展路径。新能源行业发展和新技术日趋完善与成熟,促使近年来盐化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其中锂电和光伏是纯碱需求的两大拉动来源,预计2030年光伏和锂电行业有望形成约千万吨以上的纯碱需求增量。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战略和政策的推进,有关纯碱行业环保限产政策陆续发布,纯碱产能新增约束趋严。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新建纯碱(除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工艺外)、烧碱(除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装置外)均被划为限制类产业,未来产能增长受限。公司采用联碱法工艺,相比氨碱法,在环保和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由于生产企业地理位置贴近消费市场,在西南、华南区域,公司较其他北方纯碱企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三)新能源相关行业分析
1.钠离子电池
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转型要求,推动了锂电、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加速发展,提出探索以钠离子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发展路径。新能源行业发展和新技术日趋完善与成熟,促使近年来盐化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其中锂电和光伏是纯碱需求的两大拉动来源,预计2030年光伏和锂电行业有望形成约千万吨以上的纯碱需求增量。
钠离子的地壳丰度约为2.36%,储量上的优势直接决定了钠离子电池材料具有低廉的成本,成本的优势让钠离子电池有望成为一个全新的储能技术发展路径,一个钠资源高附加值利用方向,一个锂离子电池的重要补充来源。2021年8月,工信部首次明确要推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发展,2022年4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提出要推动多元化技术开发,开展钠离子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研究,政策的加持进一步明晰钠离子电池未来发展。2023年7月,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研究制定的《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一2024年)》提出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扩大在新能源汽车、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新增并明确钠离子电池产业属于鼓励类。业内普遍认为,当下钠离子电池处于产业化早期,竞争格局未定,材料和技术优化空间大,市场容量大,当前应用领域以储能、低速电动车、铅酸蓄电池替代为主。
2.盐穴储能储气
盐穴压缩空气储能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压缩机,将大自然之中的空气吸收压缩成高压力、大密度的有效气压资源,并储存于地下盐腔中,需要时通过放气阀门和输气管道向气轮机内排放,带动气轮机叶轮运转并拖动发电机转子运转而发电。作为一种可行的存储方式,在电力的生产、运输和消费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具有削峰填谷、平衡电力负荷、需求侧电力管理、可再生能源储存、备用电源等多项功能。利用盐穴储存油气产品是一种更为成熟更为广泛的利用方式,国外利用盐穴作为储气库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期间加拿大首次采用盐穴存储油类制品,1949年美国开始采用盐穴储存液化石油气,之后盐穴储气技术在欧美得到迅速推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这是我国首次将“发展新型储能”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随着我国绿电规模的快速增长,新型储能将获得重大发展机遇。2022年5月,中国压缩空气储能领域国家示范项目一一江苏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一期装机60兆瓦项目并入国家电网正式投产。雪天盐业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政策,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布局新能源赛道,2022年11月,公司与中国电力合作共同打造的全国首个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创新示范项目正式落户衡阳。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食盐、工业盐、日化用盐、饲料盐、芒硝烧碱、纯碱、氯化铵、液氯、双氧水等。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食盐
公司食盐品种丰富,主要分为食用小包盐和食品加工盐两大类。其中食用小包盐覆盖井矿盐、湖盐、海盐三大品类。包括加碘精制盐、未加碘精制盐、腌制盐等产品及满足中高端需求的生态系列食用盐、海藻碘盐、海藻碘低钠盐、岩晶盐、活水盐等产品。公司产品有平袋、立袋、罐装、瓶装、礼盒装等多种包装形式,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2)工业盐
公司工业盐主要用于两碱用盐、印染、制革、制药、水处理、除雪等方面。
(3)日化用盐
公司日化用盐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人们日常家庭所需的生活用盐,比如果蔬盐、餐具清洗盐、龙虾清洗盐等。
(4)畜牧盐
公司畜牧盐产品主要用于饲料加工、水产养殖等行业。
(5)烧碱
公司生产的烧碱为离子膜法液碱,主要用于稀土、冶金,氧化铝等行业。
(6)纯碱
公司采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广泛应用于化工、玻璃(光伏玻璃)、冶金、造纸、印染、合成洗涤剂、石油化工、食品、医药卫生等行业。
(7)氯化铵
公司生产的氯化铵多用作生产复合肥的基础肥料、氮肥原料;部分作为氮肥直接农用。
(8)双氧水
公司利用氯碱副产氢气生产双氧水,适用于医用伤口消毒、环境消毒和食品消毒。
(9)芒硝
公司芒硝产品主要用于造纸、日化、玻璃、漂染和纺织等行业。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构建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公司拥有上游盐矿资源,并具有技术创新优势和良好的产品研发能力;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存货储备需求和市场订单情况,公司的盐产品及副产品芒硝采取“以销定产、统一计划、订单生产方式”进行生产。盐化工产品氯碱纯碱等则采用连续型生产模式。公司通过产销一体化的销售模式,致力于全供应链的完善和升级,并着力成为链主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三能”机制改革,优化人员结构队伍,提升运营效率,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整合改革,公司目前拥有省内6大区域营销分公司和省外10个区域营销分公司+2个直管省区,公司业务遍布全国各地及中国香港地区。此外,公司整合旗下进出口业务与资源,设置进出口业务专业平台,2023年7月1日成立湖南雪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打造海外业务“桥头堡”。目前,产品已出口至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菲律宾、沙特阿拉伯、科特迪瓦、孟加拉国、安哥拉等14个国家。
公司小包食盐销售主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主要采取自建分支机构、自建销售网点的形式,通过分公司直配或与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相结合方式销售,线上主要以自营或代理运营方式,入驻国内各大互联网内容和电商平台进行线上销售,食品加工盐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对外销售。
食用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产销量相对稳定,基本没有周期性。盐化工产品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和贸易商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石油化工、冶炼、精细化工、印染、化肥、玻璃、轻工日化、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水处理等行业,公司具有稳定客户群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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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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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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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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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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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2亿元,同比下降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亿元,同比下降7.86%;总资产112.11亿元,同比增长1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55亿元,同比增长23.1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1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9,173,9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关联董事李志勇先生、徐宗云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关联董事李志勇先生、徐宗云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0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收费价格公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关联监事李振汉先生、刘复兴先生、文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李振汉先生、刘复兴先生、文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6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
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湘盐福盛基金”、“本基金”、“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雪天盐业”、“公司”或“上市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30%。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金各发起方尚未签订《合伙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尚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投资进展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合作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晟富”)、关联方湖南轻盐战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战兴基金”)、非关联方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湘盐福盛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福资本。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认缴本基金出资比例的30%,即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合伙人及合伙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合伙协议》等法律文本,并配合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公司对其他投资人不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本次设立基金的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轻盐晟富、轻盐战兴基金之间无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轻盐晟富
1、轻盐晟富关联关系介绍
轻盐晟富为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作为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盐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持有其82%的份额。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晟富盐化基金持有公司95,578,867股,持股比例5.7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轻盐晟富构成公司关联方。
2、轻盐晟富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B-68房
企业性质:省属国有企业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A座14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5,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91430104MA4M0YBN59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轻盐晟富于2017年12月25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登记编号:P1066517)。
轻盐晟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如下
■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状况(未经审计)
■
(二)有限合伙人:轻盐战兴基金
1、轻盐战兴基金关联关系介绍
轻盐战兴基金由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创投”)、轻盐晟富共同出资成立,其中轻盐集团持股比例98%,轻盐创投与轻盐晟富的各持股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75,06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此外轻盐集团还通过“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309,6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6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轻盐战兴基金构成公司关联方。
2、轻盐战兴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湖南轻盐战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4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582号。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A座14楼
委派代表:王宏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50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91430104MADE7246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轻盐战兴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出资比例如下:
■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状况:轻盐战兴基金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实际控制人轻盐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状况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
三、非关联方华福资本基本情况介绍
华福资本成立于2013年1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GC2600011644。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雕艺街3号台青创业园56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幢华福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陈爱国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福资本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华福资本在新能源、先进制造、新媒体、TMT等多个行业都有投资代表案例,其中上市退出案例包括天合光能、福光股份、福昕软件、万辰生物、天下秀、中设咨询等。
华福资本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湘盐福盛基金由各出资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成立,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照1%/年收取),基金的分配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再分利、不滚动投资”的分配模式。
五、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1、基金结构
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标募集资金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
2、拟出资比例
■
注:LP及其投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基金期限
(1)基金期限为10年(8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4、出资安排
(1)基金出资采取认缴制,即签订合伙协议时认缴出资,确认出资义务,根据约定的情形(基金存续期内项目的成熟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到位资金;
(2)总规模1亿元,全体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分期出资,首期按比例出资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后续出资安排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缴付,投资期内完成全部实缴出资。
(二)本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协议会议:在本基金成立后,普通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本基金由华福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办理基金备案、按照基金合同对基金进行日常管理、执行基金投资业务、基金风险管理等工作。
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华福资本委派3名,轻盐晟富委派2名。项目决策须4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同时,雪天盐业对该基金具有一票否决权,所有基金的投决项目需经上市公司内部会议决策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2、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照1%/年收取)。
3、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基金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再分利、不滚动投资”的分配模式。项目退出时的收回资金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及年化6%的基础收益。满足前述部分后的超额收益,GP提取20%收益分成。
(三)本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
基金围绕主要围绕新能源行业投资,涵盖上游工业领域(矿产资源、设备)、下游应用领域(工商储能、光伏储能等产业)以及外延钠离子正、负极材料领域。
2、投资期限
本基金经营期限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算,终止于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届满8年之日。其中,自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前8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
3、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项目退出的最终决策应由普通合伙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做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上市、转让、清算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实现退出。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认缴完成后,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对公司当前业绩影响
公司本次认缴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基金运行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资金安全风险
本基金属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的风险;另外,本基金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二)投资项目或领域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的正式签署,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领域为中国境内新能源行业类的优质未上市企业。公司通过适度参与认缴本投资基金份额,深入了解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业务扩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做准备,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同时,公司充分整合和利用各方资源优势,通过参与专业化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八、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最近12个月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轻盐晟富、轻盐战兴基金之间无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7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有关条款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8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
二、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家
■
注:省外经销商增长主要是公司持续拓展空白市场,客户数增加;省内经销商数量报告期内减少,主要是省内区域进一步深化配送商模式,持续将有自主维护的客户移交配送商管理。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08,750,719.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5,198,884.66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9,17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1,834,780.00元,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8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湖南省国资委印发的《省属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办法》(湘国资[2023]174号)的规定,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天职国际的合作期限已满。因此,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前期通过公开询价比选,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蒋西军,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春光,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洋,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此前公开询价比选文件约定的价格92万元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立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城,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9年。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审计意见。
4.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湖南省国资委印发的《省属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办法》(湘国资[2023]17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收费价格公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勇先生和徐宗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98.3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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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亿元
成立日期:1986 年 07月26 日
业务范围: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2,056,091.8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77,812.22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990,539.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4,216.70万元。
轻盐集团与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75,06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此外轻盐集团还通过“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309,6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66%,轻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轻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6.3.3 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格为准,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5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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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于2021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本次交易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重组方案概述
雪天盐业向交易对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盐化基金”)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菱津杉”)发行股份购买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原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湘渝盐化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92,788.91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湘渝盐化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92,788.91万元。
在本次交易中,雪天盐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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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重组实施情况
2021年12月18日,湘渝盐化召开股东大会,轻盐集团、轻盐晟富盐化基金和华菱津杉等3名股东将合计持有的湘渝盐化全部股份106,948.0780万股即100%股权转让给雪天盐业,并解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日,湘渝盐化的股东雪天盐业作出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6,948.0780万元,住所为重庆市万州区龙翔大道98号,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21年12月24日,湘渝盐化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1793519258C),记载名称为“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湘渝盐化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过户事宜已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合法直接持有湘渝盐化100%的股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若本次交易在2021年度内完成交割,乙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承诺期限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本次交易在2022年度内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限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交易对方作出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如涉及)经取得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3,128.65万元、9,375.10万元、17,571.39万元及21,985.6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年度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承诺补偿。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乙方已作业绩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三、湘渝盐化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
注:1、实现净利润和承诺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湘渝盐化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87.71万元,为当年承诺净利润的347.65%。标的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得以完成,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湘渝盐化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业绩补偿义务人关于湘渝盐化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23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2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0号)同意注册,雪天盐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060,41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37,497.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492,488.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7,345,009.01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06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81,672,274.5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781,672,274.5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7,345,009.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81,672,274.5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5,672,734.4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92,773,855.37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77,101,120.90元,主要是已完成置换的募集项目预先投入资金760,469,037.38元,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其余为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以及2023年6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湘渝盐化、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2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九二盐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重庆索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雪天盐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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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0,469,037.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6949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置换资金未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出,尚未转出的置换资金金额为760,469,037.38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湘渝盐化和九二盐业分别增资人民币87,314.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9,266.58万元,自有资金68,047.55万元)和10,490.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618.69万元,自有资金7,872.01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其对应的“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重庆索特热电系统优化节能改造(二期)项目”和“九二盐业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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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投产后将实现年均收入 92,420.00万元(含税),税后内部收益率预计为12.62%,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28年。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回收期,选取年销售收入为预计效益。“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7-12月实现销售收入55,041.43万元,实现了预期销售收入目标。
注2: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九二盐业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15,637.79万元(不含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5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5年(含建设期)。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回收期,选取年销售收入为预计效益。“九二盐业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7-12月实现销售收入9,209.39万元,实现了预期销售收入目标。
注3:经2024年3月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代码:600929 公司简称:雪天盐业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