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已拥有多家涉及天然气业务的子公司。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液化加工,还涉及城镇燃气运营、加气站运营等业务。

  (1)天然气液化加工业务包括自产自销以及受托加工两种模式。自产自销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开采企业购买天然气气源后,液化加工成LNG并对外销售。受托加工模式为委托方提供天然气气源,由工厂代为加工成LNG,委托方自行提货。

  (2)城镇燃气运营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CNG、LNG等气源,通过天然气支线管道输送和分配给城镇居民、商业、工业等用户;为客户提供能源供应服务。

  (3)加气站运营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LNG,销售给过往天然气重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公司持续披露关于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007、2023-008、2023-022、2023-027、2023-029、2023-033、2023-042、2023-050、2023-059、2023-064)。

  2、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3、重大诉讼进展

  (1)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成都农商行诉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达州升达、升达林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公司的再审申请,截至年报披露日,尚未最终判决。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10月10日披露了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截止年报披露日,部分案件发回重审后,一审重新开庭并判决,后续各方二审上诉后终结。其他一审案件部分已开庭尚未判决。新增诉讼尚未开庭,期间新增证券虚假陈述案件268起。详见《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9月22日,披露了公司诉厦门国际银行、贵州中弘达、升达环保、升达集团、江昌政保证合同纠纷两案进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再审申请。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044)。

  (4)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诉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进展。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驳回升达家居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已生效。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5)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新增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件开庭尚未判决。详见《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6)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顾民昌诉升达林业、赵毅明、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进展。本报告期内,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扣划公司银行资金834,266.95元,其中扣划募集资金账户金额813,033.41元,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4、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子米能源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四川宝川能源有限公司。截止年报披露日,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5、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同意公司子公司子米能源对博通公司进行增资,并引入扎鲁特旗中吉普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实施本次增资,增资后,博通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利平,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文丽,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小平,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重庆永泰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四川华信2024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审计费用包括内控审计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邀请招标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即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在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对四川华信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组织得当,工作认真负责,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0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或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用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要。最终融资额度、融资金融机构、融资利率和期限以实际办理及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在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就综合授信、融资和相应的资产抵押、质押等事项一致作出决定及办理相关融资手续。

  本事项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

  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其他制度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修改完毕后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以及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331.44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382.34万元。其中主要转回项目为:收回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并转回坏账准备1,036.89万元,收回百旷油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并转回坏账准备245.31万元。

  (三)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

  公司根据神木市胜大天然气加气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对其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45.87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31.44万元,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1,382.34万元,故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050.90万元。

  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公司2023年度其他综合收益145.8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145.87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可更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 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原大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导致公司现金紧张,或可能出现无力支付购买原材料等现象。因此考虑维持公司日常经营最基本需要,向公司现大股东“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协商紧急状态时借款事宜,相关方将遵循公平、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关联董事赖旭日、陆洲、杜雪鹏、贾秋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计划如下: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3、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4、成立日期:1998-09-10

  5、注册资本:500,421.9409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2.9%股权,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2%股权,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1.9%股权。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2年末,总资产为1,522,811.26万元,净资产为1,376,111.6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3,053.88万元,净利润142,335.90万元。

  10、关联关系: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所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1,311.55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33%。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融资活动行为,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使公司获得急迫所需的维持最基本经营资金。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资金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赖旭日、陆洲、贾秋栋、杜雪鹏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新增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赖旭日、陆洲、贾秋栋和杜雪鹏回避了表决。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装备”)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将不超过6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管理层依据招标结果、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具体决定并处理前述预计关联交易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执行等事宜。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133492539R

  2、法定代表人:朱湘凯

  3、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

  4、注册资本:99905.4246万人民币

  5、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

  6、经营范围:工业企业、建筑业、公用、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含能源利用、消防设施、机电、炉窑、冶炼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维修;通用及专用设备(含锅炉、起重机械)、仪器仪表、金属结构、标准物质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技术研发;以上内容与相关领域的产品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辅助配套服务;测绘服务、技术检测(含防雷、电气、环境监测、钢铁产品检测)、能源审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冶金、建筑、节能环保工程咨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为327,280.12万元,净资产为88,220.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40,466.17万元,净利润1,892.99万元。

  9、该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1、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所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1,311.55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33%。

  2、中国宝武持有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2.9%股权,持有宝武装备100%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意见:公司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解释,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8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77,844.09万元,同比下降57.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01万元,同比减亏9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1,776.99万元,同比下降40.43%。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612.73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9,587.87万元,存在未弥补亏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7,798.74万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贾秋栋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贾秋栋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洲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董事会的第一至七项议案、第十二议案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07

  (下转B074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