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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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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中: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税前)。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代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邓代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代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忱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4月15日(因2024年4月14日为休息日,实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4月15日(因2024年4月14日为休息日,实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4月15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永吉转债自2022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1、债券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永吉转债

  3、债券代码:113646

  4、发行日期:2022年4月14日

  5、上市日期:2022年5月17日

  6、债券类型: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

  7、发行规模:人民币14,586.8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为1,458,680张。

  8、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8年4月13日止。

  9、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10、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2年10月20日起至2028年4月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最新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8.76元/股,因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8.26元/股。

  13、信用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AA-”,永吉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信用评级机构: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16、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托管、委派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永吉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5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4月15日(因2024年4月14日为休息日,实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3、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4月15日(因2024年4月14日为休息日,实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永吉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拨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可转债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40元(税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

  3、根据2021年11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607332

  2、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西座20楼

  保荐代表人:周耿明、郁昆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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