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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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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85,724,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码头的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套交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等。港口行业方面,公司控股经营惠州荃湾煤炭港、深汕小漠港、黄石新港、常德港、津市港,参股经营盐田国际(一、二期)、盐田三期、西港区码头公司、曹妃甸港股份公司及海峡股份公司;高速公路行业方面,公司控股经营惠盐高速公司,对惠盐高速深圳段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仓储业方面,公司控股经营盐田港3#区海关出口货物监管仓库、5#区普通仓库,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参股经营中远物流盐田港保税物流中心。

  2023年,公司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的契机,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投资建设、资本运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20.69万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利润总额124,086.49万元,同比增长120.65%,主要是自营港口业务快速发展,资产重组后投资收益大幅增加,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其中:

  港口业务方面:公司自营港口完成吞吐量4,549.52万吨,同比增长10.37%,港口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6,948.60万元,其中:①黄石新港强化“装卸+混配+储运+分销”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业务优化成果显著,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3,122.77万吨,同比增长6.9%。②惠州荃湾煤炭港聚焦客户需求,提升外贸煤炭综合承载能力;深化港口铁路合作提升运量;拓展江西赣南市场,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926.99万吨,同比增长10.51%。③小漠港全面拓展汽车滚装、集装箱内外贸航线,不断丰富业务类型,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126.24万吨,同比增长77.02%,完成汽车出口2.03万辆、集装箱吞吐量5.54万标箱。④常德港创新合作模式,推进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200.66万吨。⑤津市港积极拓展新业务,新增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173.86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累计9,464标箱,同比增长74.1%。

  高速公路业务方面:公司控股的惠盐高速公司多措并举,保障改扩建工程正常施工和道路畅通,安装无人收费发卡和自助收费设备推进智慧化收费运营,提升通行效率。报告期内完成收费车流量4,962.52万辆,同比增长17.71%,实现营业收入22,018.69万元,同比增长8.45%,实现收费车流量和营业收入“双增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根据本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议》,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同意本公司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36,562,604.0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运营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于2023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将盐港运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本公司、盐港运营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是非暂时的,因此公司收购盐港运营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数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2,036,562,604股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上市后,深圳港集团持股比例增加至82.93%。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十八楼181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名,董事向东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108,328,112.53元,截至2023年1月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1,142,246,322.47元,未达到公司注册资本4,285,724,351.00元的50%,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项目投资需求及重组标的资产的留存收益,拟以公司总股本4,285,724,35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82元(含税),本次分配780,001,831.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3年度拟不送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章节内容一致。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报告的议案。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推荐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应华东先生和冯天俊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应华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若山先生和黄胜蓝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上述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此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华东先生和冯天俊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独立董事就任前,李若山先生和黄胜蓝先生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李若山先生和黄胜蓝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将第2、3、4、5、6、11和18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应华东,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ICPA,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1997年9月一2019年7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总监,同时兼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吴江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赛格达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赛格导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19.7至今任江苏沃德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应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冯天俊,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2008年8月至今,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天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4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及会议材料。

  上述提案1-7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8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独立董事,为等额选举。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24年4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2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茜

  电话:(0755)25290352   传真:(0755)25290932

  邮箱:caoq@ytport.com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2(邮编:518081)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88”,投票简称为“盐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下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议案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实际业务使用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守初心,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深圳市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近年来,公司持续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做强做优做大港口主业,充分挖掘“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契机,推动港口网络化、多元化布局,不断提升港口运营能力,加强资本运作,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建设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企业。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9,321万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利润总额124,086万元,同比增长120.65%。2023年,公司自营港口完成吞吐量4,549.52万吨,同比增长10.37%,港口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6,949万元,其中:1.黄石新港强化“装卸+混配+储运+分销”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业务优化成果显著,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3,122.77万吨,同比增长6.9%。2.惠州荃湾煤炭港聚焦客户需求,提升外贸煤炭综合承载能力,深化港口铁路合作提升运量,积极拓展江西赣南市场。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926.99万吨,同比增长10.51%。3.小漠港全面拓展汽车滚装、集装箱内外贸航线,不断丰富业务类型,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126.24万吨,同比增长77.02%,完成汽车出口2.03万辆、集装箱吞吐量5.54万标箱。4.常德港创新合作模式,推进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200.66万吨。5.津市港积极拓展新业务,新增利润增长点,2023年完成吞吐量173.86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累计9,464标箱,同比增长74.10%。

  公司积极开展资本运作,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优质港口资源,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2年9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年12月完成标的资产交割,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港口布局及经营管理,巩固和提升港口行业竞争地位,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切实提升上市公司市场价值。

  二、创新赋能,促进公司智慧绿色发展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公司转型升级发展,不断探索发挥港口企业数据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港口先进技术与码头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港口,以一流技术支撑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

  智慧港口方面:1.公司自营港口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实施智慧港口建设,落地生产管理系统。黄石新港依托智慧港口顶层规划设计,不断推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自动化技术在港口管理、生产和服务上的应用,完成散货智能堆场、智能闸口、无人磅房、堆场智能理货、三维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广无人闸口、无人地磅、电子理货等功能使用,实现了港区设施可视化、流程化管理。黄石新港三期工程散货码头智能化正式启动建设,为全力建设全国内河绿色智慧标杆码头奠定了良好基础。2.惠州荃湾煤炭港绕加快推进数字化项目,打造生产一体化管理平台、设备物资一体化管理平台、离岛智慧运营一体化管理平台,以全面数字化促进公司高效管理运营。3.小漠港完成口岸联网监管平台及配套系统建设,极大提高内外贸货物通关效率;实现港区5G信号全覆盖,为智慧港口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绿色港口方面:1.黄石新港开展四个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高运营效能、降低单耗;常态化落实散货抑尘、船舶岸电等措施减少碳排放;获得清舱机械等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全封闭气膜式散货堆场于2023年8月启用,实现堆场“零污染”,构建安全绿色发展新模式。2.惠州荃湾煤炭港将智慧绿色发展理念与港口经营紧密结合,推进“风光储能”、岸电工程等项目,利用港区内开山缓冲带和边坡布置光伏设备,面积约计6万平米,目前码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6兆瓦顺利并网发电。3.小漠港推进码头岸电工程建设,2023年共7艘船舶使用岸电连接,总计用电量2,068千瓦时。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深圳、服务全国,紧紧围绕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物流中心等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港口业务核心优势,以加大港口投资建设力度、优化港口网络布局、提升自主运营能力为主线打造“一中心、三枢纽、两标杆”。结合国家区域战略,在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区域,持续推进完善港口网络化、多元化布局,做大做强港口主业。

  三、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多年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权责清晰、运行有效,形成了体系化、规范化运作的决策与经营管理架构。2023年,公司公司治理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在第七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荣获“2023年大湾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TOP20”称号和“年度贡献奖”称号。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规范运作管理,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完善信披,坚持以保护投资者为导向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持续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维护了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连续14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为“A”。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合规信息披露意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继续积极多渠道保障投资者与公司的持续互动,多层次的为投资者展现公司真实、客观的生产经营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现状及发展前景的认识,高效传递企业价值。

  五、重视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坚持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在深耕主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坚持现金分红,累计分红总额达55亿元,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

  未来,公司将持续坚持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公司已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实际行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坚持提升经营业绩和企业价值,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截至2023年12月14日,盐港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盐港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损益归属约定

  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10月12日,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前述协议关于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主要约定如下: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含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因盈利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公司享有,但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的,交易价格应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1.3条约定进行调整;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在交割完成后且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该等须补足的金额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内容为准。

  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由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于交割日后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确认。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含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交割日为2023年12月14日,由于交割日非财务报表日,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盐港运营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过渡期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7240号)。根据前述审计报告,本次交易过渡期内盐港运营公司实现净利润607,957,544.79元,未出现亏损,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无需承担补偿责任,盐港运营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过渡期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7240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收购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涉及的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三期”)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港口运营公司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未直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持有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盐田三期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评估基准日后深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作价确定为1,001,509.61万元。关于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中企华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盐田三期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42,598.33万元,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59,909.42万元。

  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港口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23年10月12日,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关于盐田三期业绩承诺与补偿情况主要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

  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盐田三期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即标的资产交割,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3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二)承诺净利润数

  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承诺盐田三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98亿元、17.80亿元、17.24亿元。如无特别说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指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盐田三期实际净利润的确定及业绩补偿

  1.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盐田三期在该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在该年度盐田三期实现的净利润。

  2.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如果盐田三期在业绩承诺期内任意年度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该年度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当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3.交易对方应当先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4.股份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盐田三期35%股权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2)如果公司在发行完成日至补偿实施日之间实施转增、配股或送股的,则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1+转增、配股或送股比例)。

  上述公式计算时,如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或等于0时,按其实际值取值,即盐田三期发生亏损时按实际亏损额计算净利润;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则交易对方就当期补偿股份数量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在公司书面发出的通知书所载明的期限内返还给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当期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如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不为整数的,双方同意计算结果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尾数向上取整。

  5.交易对方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交易对方应继续以现金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四)盐田三期35%股权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公司对盐田三期35%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为避免疑义,减值测试是指盐田三期35%的股权价值相较于本次盐田三期35%股权的交易对价是否存在减值),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应不迟于公司公告其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之日出具。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盐田三期进行增资、减资、赠与、接受利润分配或提供无偿贷款,对盐田三期35%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时,减值额计算过程中应扣除上述影响。

  2.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盐田三期35%的股权在业绩承诺期的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2.1条约定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还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和现金就资产减值额与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交易对方应当先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4.股份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交易对方应补偿的减值股份数量=盐田三期35%股权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1)如果公司在发行完成日至补偿实施日之间实施转增、配股或送股的,则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1+转增、配股或送股比例);

  (2)盐田三期35%股权减值补偿金额=盐田三期35%股权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累积已补偿现金总额;

  如交易对方应补偿的减值股份数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不为整数的,双方同意计算结果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尾数向上取整。

  5.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应支付的减值现金补偿=盐田三期35%股权减值补偿金额-交易对方已补偿的减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6.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现金分红的,则交易对方就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在公司书面发出的通知书所载明的期限内返还给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的减值金额,不计入减值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077号),盐田三期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即实际盈利数)为17.03亿元,高于承诺净利润16.98亿元,即盐田三期2023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2023年度未触及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077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议》,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同意公司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发行2,036,562,604.0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运营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于2023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将盐港运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由于公司、盐港运营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深圳港集团控制且该控制是非暂时的,因此公司收购盐港运营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影响

  按照相关规定,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对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对2022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7日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 田 港                公告编号:2024-2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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