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1名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于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为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自有资金的安排,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自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情况,系公司执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该股份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58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2024年3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17.47元/股(该价格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58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8.7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4.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1,544.80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相关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