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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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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销售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有:

  ■

  或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及办理场所

  前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销售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2024年4月8日起(含),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前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基金暂停转换时,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一)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三)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四)基金转换业务的定价原则视转入和转出时的基金类型不同而定,并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开放日。

  (五)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六)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进先出”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七)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销售机构规定不同的最低赎回份额的,以公告为准。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八)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九)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十一)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补差费率=MAX[(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如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0]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以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为准,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参照如下:

  ■

  补差费率参照如下:

  ■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四)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

  七、特别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如发布某基金暂停大额申购或其他限制申购金额的业务公告,且该基金为本公告所述转入基金的,本公告所述基金转换业务亦受其约束。

  八、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9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4名(董洪福监事、艾波监事、王晓光监事和赵明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笑予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周笑予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董洪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放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晓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并由监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公司监事任职相关的备案等事项。

  上述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其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有序推进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相关工作。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拟向股东大会提名周笑予先生、董洪福先生、李放先生和王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中,李放先生为首次获提名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周笑予先生、董洪福先生和王晓光先生均为本公司现任的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上述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其简历详见附件。

  现任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艾波女士,因换届原因将自第三届监事会正式履职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经艾波女士确认,其与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监事会对艾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前述第三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此外,第三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笑予先生,1964年6月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周先生于2005年11月加入本公司,自2021年8月起担任监事会主席,此外兼任中信建投期货监事会主席。周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

  周先生曾任原轻工业部广州设计院工程师,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连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本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运营部行政负责人、融资融券业务部行政负责人、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行政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

  周先生自天津轻工业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自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董洪福先生,1968年10月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董先生自202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董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首都机场支行人事科副科长,北京京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处干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外汇检查处干部、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调查统计处副处长、金融稳定处处长、法律事务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

  董先生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李放先生,1983年8月生,现任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副总经理。

  李先生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战略与交易咨询部经理,罗兵咸永道有限公司交易咨询部经理,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万达金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投资总监,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总经理助理。

  李先生自北京工商大学获得市场营销专业学士学位,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王晓光先生,1977年3月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王先生自2022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往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担任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先生曾任审计署发展统计审计局处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直管企业审计组组长、审计部直管企业审计组组长、审计部审计三组组长。

  王先生自山西大学获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具有高级审计师资格。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5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8名(李岷副董事长、闫小雷董事、朱佳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常青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邹迎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3、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4、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武瑞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闫小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6、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延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7、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杨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8、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同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公司董事任职相关的备案等事项。

  上述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该事项已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浦伟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赖观荣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3、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4、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吴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5、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同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公司董事任职相关的备案等事项。

  上述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其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该事项已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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