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1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5,830,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1号)核准,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830,815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2022年10月10 日上市首日起18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12,816,265股。
具体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以及占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锁定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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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自公司2022年10月1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12,816,2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5,830,815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5,830,81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9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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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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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豫资保障房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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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豫资保障房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变更承诺的情形。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棕榈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