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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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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慧鑫甄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年4月10日(含)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本公司网站及微信服务号、东方红资产管理APP,下同)对东方红慧鑫甄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020358,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通过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代码:007865)赎回转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时,优惠费率按照原认购费率的1%执行,如原认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的1%执行。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公司网站:http://www.dfham.com;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风险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相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在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3日(含)起,将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0%/年调低至0.05%/年,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公告事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2024年4月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披露。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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