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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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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日报为事业单位法人,由湖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义务,控制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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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产业集团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及其经营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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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武汉城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城建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及其经营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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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宏泰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宏泰集团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及其经营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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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旅投创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旅投创业无控制的子公司,不涉及控制核心企业的情形。

  4、省中小金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中小金服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及其经营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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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湖北日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日报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及其经营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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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江产业集团成立于2010年11月3日,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最近三年及一期,长江产业集团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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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二)一致行动人

  1、武汉城建

  武汉城建成立于2002年7月4日,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规划设计管理,房地产咨询,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物联网应用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最近三年及一期,武汉城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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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2、宏泰集团

  宏泰集团成立于2006年3月22日,其经营范围为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股权管理;投资、融资;国内贸易;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财务顾问、票据服务;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最近三年及一期,宏泰集团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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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3、旅投创业

  旅投创业成立于2017年7月6日,其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三年及一期,旅投创业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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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4、省中小金服

  省中小金服成立于2014年3月4日,其经营范围为对中小企业提供互联网金融信息登统计、咨询服务;对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相关服务及咨询(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对中小企业的并购重组、股份制改造、新三板及上市提供策划、辅导咨询,包括:财务顾问及管理咨询;办理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省中小金服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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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5、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于1949年7月1日正式创刊,2001年4月组建湖北日报报业集团,2007年4月更名为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宣传机关政策,促进机关工作。宣传党的基本理论,报道全省以及国内外重大事件,办有《楚天都市报》等市民生活和都市风情报。搞好国有资产经营,抓好印刷、广告、发行、实业开发等工作。最近三年及一期,湖北日报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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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产业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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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致行动人

  1、武汉城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武汉城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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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宏泰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宏泰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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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旅投创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旅投创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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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省中小金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省中小金服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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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湖北日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湖北日报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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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产业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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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宏泰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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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武汉城建、旅投创业、省中小金服、湖北日报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产业集团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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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宏泰集团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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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武汉城建、旅投创业、省中小金服、湖北日报不存在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长江证券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的全国性、全牌照、综合型上市公司,综合实力较强,总市值在湖北省内上市公司中排名前列。长江产业集团聚焦国家战略和湖北省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履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运营主体和省级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主体功能。通过本次收购,长江产业集团旗下将新增一家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其省级资本市场服务平台的优势,实现“产业+金融”服务功能的跃升,助推湖北省加大金融与业务协同及创新,推进湖北省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国资市场运作功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处置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长江证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3年12月24日,长江产业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方案。2024年1月18日,三峡资本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转让的方案。2024年3月29日,湖北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转让的方案。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三峡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二)2024年3月4日,武汉城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一致行动方案。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武汉城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三)2024年3月8日,宏泰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一致行动方案。2024年3月22日,省中小金服股东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一致行动方案。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与宏泰集团、省中小金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四)2024年2月9日,旅投创业股东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一致行动方案。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旅投创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五)2024年2月7日,湖北日报通过了本次一致行动方案的内部决策程序。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日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之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二)取得相关方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

  (三)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如需);

  (四)中国证监会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其主要股东的核准;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

  (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江产业集团直接持有长江证券100,000,000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的比例为1.81%。

  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8.20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58%和6.02%。同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武汉城建、宏泰集团、旅投创业、省中小金服、湖北日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参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时的相关事项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产业集团将直接持有长江证券962,535,293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17.41%;长江产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江证券598,086,803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10.82%;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长江证券1,560,622,096股股份表决权,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28.2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长江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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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湖北能源和三峡资本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集团(受让方)与湖北能源、三峡资本(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 本次股份转让

  1、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2,535,29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60%);其中,湖北能源持有上市公司529,609,89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58%;三峡资本持有上市公司332,925,39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2%。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标的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受让方将持有上市公司962,535,293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7.41%。

  第三条 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为7,072,789,402.60元,即对应的标的股份每股价格为8.20元;其中,向湖北能源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4,342,801,130.80元,向三峡资本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2,729,988,271.80元。为免疑义,前述交易价款为含税价格,即受让方不承担本次股份转让的任何税负的代扣代缴义务。

  2、双方确认,受让方分期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分期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期:于本协议签署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30%即2,121,836,820.78元,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保证金,其中,向湖北能源支付1,302,840,339.24元,向三峡资本支付818,996,481.54元;该等保证金于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交割条件全部成就后,自动转为等额的交易价款。

  第二期:于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约定的生效条件及第五条第1款第(2)项约定的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即全部交易价款的70%即4,950,952,581.82元,其中,向湖北能源支付3,039,960,791.56元,向三峡资本支付1,910,991,790.26元。

  第四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及本次股份转让在以下条件(以下简称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第1款成立;

  (2)双方均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规定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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