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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苏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苏星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婧媛,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婧媛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婧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45万元,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75万、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45万。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23名调整为1,98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900,000股调整为596,229,700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1名调整为793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1,250,000股调整为321,813,800股。

  2、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6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份调整为5.33元/份。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029,300股。5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978,700股。

  3、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2元/股调整为2.41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3元/份调整为5.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83元/份调整为5.62元/份。本激励计划中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79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

  4、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9,492,300股;14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806,310股。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120,600股;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681,147股。

  5、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1元/股调整为2.34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2元/份调整为5.05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2元/份调整为5.559元/份。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5,349,564股。6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3,771,890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3%,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具体如下:

  ■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条件均已成就,行权比例为33%,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行权的授予条件已达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具体如下:

  ■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5,859,47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具体如下:

  ■

  注: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的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55,117股。

  2、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为陈炎顺、高文宝、刘晓东、孙芸、冯强、王锡平、冯莉琼、张羽、杨晓萍、岳占秋、刘洪峰。

  3、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行权数量: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1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428,195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具体情况如下:

  ■

  注:1、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考核的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拟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401,124股;

  2、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行权价格:5.059元/份。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安排:公司将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6、行权期限: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71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71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原因,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7名激励对象共计2,547,779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而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李锋铭等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092,662股;8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55,117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47,77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1%。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41-0.061=2.349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49元/股。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47,779股,按照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2,662股;部分授予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55,117股;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2,547,779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当期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1,757名激励对象共计186,818,174股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451,172股。孙婕等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1,645,226股。刘正才等1,71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为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3,721,776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86,818,174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1,645,226股;部分授予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1,451,172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3,721,776股。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186,818,174股。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递交的辞呈,潘金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刘晓东先生、董事孙芸女士递交的辞呈。刘晓东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孙芸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公司已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朱保成先生、冯强先生、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朱保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保成先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朱保成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保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关于选举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冯强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关于选举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锡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王锡平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保成先生,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北京世纪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投资并购部经理、首席会计师,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保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健康服务事业群Co-CEO,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CEO。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人事官,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Co-CEO、首席采购官等职务。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中台负责人、京东方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852,4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4月2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18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1、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公告》、《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5、提案6、提案8、提案9、提案11、提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9、提案10、提案12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4月19日、4月22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一、提案13.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委托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委托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

  (3)委托人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0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8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吴礼顺先生、叶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3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4年度事业计划以及“聚焦主业、夯实内功、精益管理、高质发展 ”的工作方针,推动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2024年公司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1.“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

  ①显示器件:积极发挥行业龙头优势,持续引领产业健康发展。聚焦LCD产品结构优化,加快建立创新应用市场全面领先优势;加速提升OLED技术实力,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做好业务基本盘的同时,不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加快新应用市场开拓,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构建;

  ②物联网创新:提升软硬融合、系统设计整合能力,持续加大战略客户开拓力度,加强与生态伙伴间合作,同时深耕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强化落地标杆项目,打造拳头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加速实现业务规模增长;

  ③传感:持续深耕智慧视窗、MEMS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业务方向,同时聚焦玻璃基封装等新赛道突破,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产品和服务;

  ④MLED:打造以主动式驱动、COG为核心,COB与SMD协同发展的Mini/Micro LED产品群,加强上下游资源协同与整合,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拓展应用市场,加快业务布局;

  ⑤智慧医工:持续深化“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工产品为牵引、数字医院为支撑的服务闭环体系建设”,强化核心能力,加速业务布局;

  ⑥“N”:基于“1+4”的能力分布触达需求侧和市场端,实现规模化应用场景,持续深耕优势赛道,加速核心能力成长和新兴应用市场开通,开启公司高质高速增长的新纪元;

  ⑦“生态链”:秉持“深度合作、协同开发、价值共创”的理念,充分融合关键产业资源,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打造共享共赢的发展生态。

  2.数字化变革

  以打造“一个、数字化、可视的京东方”为目标,精准、深入推进数字化变革系列工作,进一步推动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的双提升,助力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3.“双碳”工作

  深化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源头脱碳、过程脱碳、智慧管碳等方式,持续强化多源头高效综合利用、供配用储综合调度、数字化管理能力,打造零碳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7,435,360元。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3,305,971,786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330,597,179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118,551,232元,考虑联营企业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影响增加未分配利润1,057,699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2,857,881,074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以总股本37,652,529,1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1,129,575,875.85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与公司了解,公司以2023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4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吴礼顺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新增借款额度(包括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的银行借款、委托借款等)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BOE)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023年11月回购注销了10,298,610股限制性股票及5,349,564股限制性股票;并分别于2023年8月、2023年12月注销了28,186,133股库存股及499,999,919股库存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公司总股本由38,196,363,421股减少至37,652,529,195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37,652,529,195元。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证监会于2023年8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公司为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权益,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更好的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20万元人民币(税前)/年”调整至“30万元人民币(税前)/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每次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如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1、关于选举朱保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0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3人)。监事王谨女士、孙福清先生、时晓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定期报告书面审核意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3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4年度事业计划以及“聚焦主业、夯实内功、精益管理、高质发展 ”的工作方针,推动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2024年公司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1.“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

  ①显示器件:积极发挥行业龙头优势,持续引领产业健康发展。聚焦LCD产品结构优化,加快建立创新应用市场全面领先优势;加速提升OLED技术实力,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做好业务基本盘的同时,不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加快新应用市场开拓,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构建;

  ②物联网创新:提升软硬融合、系统设计整合能力,持续加大战略客户开拓力度,加强与生态伙伴间合作,同时深耕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强化落地标杆项目,打造拳头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加速实现业务规模增长;

  ③传感:持续深耕智慧视窗、MEMS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业务方向,同时聚焦玻璃基封装等新赛道突破,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产品和服务;

  ④MLED:打造以主动式驱动、COG为核心,COB与SMD协同发展的Mini/Micro LED产品群,加强上下游资源协同与整合,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拓展应用市场,加快业务布局;

  ⑤智慧医工:持续深化“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工产品为牵引、数字医院为支撑的服务闭环体系建设”,强化核心能力,加速业务布局;

  ⑥“N”:基于“1+4”的能力分布触达需求侧和市场端,实现规模化应用场景,持续深耕优势赛道,加速核心能力成长和新兴应用市场开通,开启公司高质高速增长的新纪元;

  ⑦“生态链”:秉持“深度合作、协同开发、价值共创”的理念,充分融合关键产业资源,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打造共享共赢的发展生态。

  2.数字化变革

  以打造“一个、数字化、可视的京东方”为目标,精准、深入推进数字化变革系列工作,进一步推动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的双提升,助力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3.“双碳”工作

  深化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源头脱碳、过程脱碳、智慧管碳等方式,持续强化多源头高效综合利用、供配用储综合调度、数字化管理能力,打造零碳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7,435,360元。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3,305,971,786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330,597,179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118,551,232元,考虑联营企业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影响增加未分配利润1,057,699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2,857,881,074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以总股本37,652,529,1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1,129,575,875.85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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