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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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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净利润231,003,640.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9,697,636.25元,分配2022年度红利98,586,027.58元,扣除永续债利息159,881,454.70元,提取当年度盈余公积23,100,364.05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689,133,430.44 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23年底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563,348,729.00元。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如下:

  1、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6.4%、6.6%和10.0%,同比增速逐季上升;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用电量6.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全国31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为正增长,其中,海南、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青海6个省份同比增速超过10%。

  2、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一是电力投资快速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九成。2023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0.2%。分类型看,电源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0.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1.5%,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9.2%。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火电、水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8.7%、27.5%、20.8%、15.0%和13.7%。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同比增长5.4%。电网企业进一步加强农网巩固提升及配网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下等级电网投资占电网工程完成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5.0%。

  二是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7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3.9%。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核电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4.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从2022年底的7.6亿千瓦,连续突破8亿千瓦、9亿千瓦、10亿千瓦大关,2023年底达到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火电13.9亿千瓦,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同比降低4.0个百分点。

  三是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煤电发电量占比仍接近六成,充分发挥兜底保供作用。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水电发电量全年同比下降5.6%。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下半年降水形势好转以及上年同期基数低,8-12月水电发电量转为同比正增长。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火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1%和3.7%。2023年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

  四是火电、核电、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提高。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133小时,同比降低285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423小时,同比降低278小时;抽水蓄能1175小时,同比降低6小时。火电4466小时,同比提高76小时;其中,煤电4685小时,同比提高92小时。核电7670小时,同比提高54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五是跨区、跨省输送电量较快增长。2023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3.81万千米,同比少投产557千米;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2.57亿千伏安,同比少投产354万千伏安;新增直流换流容量1600万千瓦。2023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8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其中,西北区域外送电量3097亿千瓦时,占跨区输送电量的36.5%。2023年,全国跨省输送电量1.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

  六是市场交易电量较快增长。2023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4.4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

  3、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3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保供取得好成效。年初,受来水偏枯、电煤供应紧张、用电负荷增长等因素叠加影响,云南、贵州、蒙西等少数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夏季,各相关政府部门及电力企业提前做好了充分准备,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各省级电网均未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创造了近年来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好成效。冬季,12月多地出现大范围强寒潮、强雨雪天气,电力行业企业全力应对雨雪冰冻,全国近十个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部分省级电网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措施,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本公司是一家集清洁能源、新能源、智慧能源科技研发与应用、现代能源供应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能源企业,是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主要的上市公司之一和重要的国际化发展平台,是上海市主要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之一,是上海市最大的热能供应商。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等,2023年全年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244.52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56.12%,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43.88%;气电362.02万千瓦、占比16.13%;风电386.60万千瓦、占比17.22%;光伏发电511.10万千瓦、占比22.77%。

  ■

  2023年1-12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754.34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8.37%,其中煤电完成523.48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2.42%,气电完成78.82亿千瓦时(含调试),同比上升14.15%,风电完成95.16亿千瓦时,同比上升6.12%,光伏发电完成56.88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1.61%;上网电量721.9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8.24%。

  ■

  2023年,市场燃料价格有所下降。2023年1-12月,公司合并口径入厂标煤单价(含税)1157.16元/吨,同比下降18.65%。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售热业务主要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上电漕泾、吴泾热电、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拥有国内最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供机组,其供热量、供热参数等均在业内领先,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领先水平。2023年全年,公司供热量1840.17万吉焦。

  3、综合智慧能源等三新产业

  公司加速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氢能、储能实现“零突破”,上海化工区驿蓝加氢站完成股权交割并实现盈利,湖南华容100MW/200MWh储能项目全容量并网。长兴岛电厂CCUS项目一期实现商运,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2023年首批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并获得“能源互联网最佳实践案例”“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等荣誉称号。国家电投苏州综合智慧零碳电厂是国内首座接受省级电网调度的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并荣获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COP28“能源转型变革者”奖。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4.02亿元,同比增加8.0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9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95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冯鸣监事委托唐兵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4.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954元。

  2024年公司主要预算目标:完成利润总额45.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7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58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40亿元)。

  (三)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同意《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563,348,729.00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九)同意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31,003,640.52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9,697,636.25元人民币,分配2022年度红利98,586,027.58元人民币,扣除永续债利息159,881,454.70元人民币,提取当年度盈余公积23,100,364.05元人民币,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689,133,430.44元人民币。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3,348,729.0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为40.3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02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4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款、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等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260亿元。

  ■

  2.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其中,购买设备、产品等及物资总包配送方面:拟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购买大宗物资及基建设备物资总包配送约10亿元;拟向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物资约9亿元。

  燃料采购方面: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采购约3亿元。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4年度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8000万元。

  ■

  3.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4.电力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电力交易相关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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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航运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3、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75亿元。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4、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2亿美元,经营范围:集团境外资金监管、资金归集、代收代付、融资、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等香港特区政府《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所规定的财资中心业务范围。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融和租赁3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陈文灏先生担任融和租赁的董事。

  6、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工程招标及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10,042.55万元,经营范围:软件、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8、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9、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港口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0、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分公司。

  11、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2、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26.8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冷)力、工业用水,同时兼营和电力有关的产品及服务;港口经营;装卸搬运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38.62亿元,经营范围:矿产品生产和销售、煤化工、煤提质、粉煤灰综合利用和成品销售。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仅限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经营)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4、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32.29亿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破碎、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电供热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等资金。

  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融和租赁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

  购买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燃料销售和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电力交易业务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绿证交易等相关电力交易业务。电力交易业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种类及金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计划开展美元兑日元远期合约业务,套保规模不超过170亿日元;欧元兑美元远期合约业务,套保规模不超过2.50亿欧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MBA公司”)计划开展美元利率掉期业务,套保规模不超过6.24亿美元;土耳其里拉兑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套保规模不超过95.77亿里拉(折合3.37亿美元)。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计划开展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金额不超过1.76亿美元;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匈牙利公司”)计划开展匈牙利福林兑欧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金额不超过62亿福林(折合约1600万欧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具体衍生业务实施前,公司将根据具体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审议。

  一、金融衍生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为满足外汇风险管理需求,有效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计划开展远期合约、利率掉期等金融衍生业务。

  (二)业务开展情况

  1.公司金融衍生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EMBA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EMBA公司的货币类衍生业务为存量的美元浮动转固定利率掉期业务,2023年期末净持仓规模为3.22亿美元(折人民币22.82亿元)。

  2.2024年度公司金融衍生业务计划情况

  (1)香港公司美元兑日元汇率套期保值业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香港公司日元远期合约套保方案,套保规模不超过170亿日元,套保到期日为2025年7月22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踪汇率走势及报价,根据市场情况择时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防范外汇风险。

  (2)香港公司欧元兑美元汇率套期保值业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香港公司欧元远期合约套保方案,套保规模不超过2.5亿欧元,套保到期日为2025年7月22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踪汇率走势及报价,根据市场情况择时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防范外汇风险。

  (3)EMBA公司美元利率掉期业务

  为规避项目融资贷款利率波动风险,EMBA公司拟于2024年进行增量利率掉期合约锁定,合约金额不超过名义本金6.24亿美元。

  (4)EMBA公司土耳其里拉兑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

  为规避土耳其里拉兑美元汇率波动风险,锁定土耳其煤电机组的售电成本,EMBA公司计划于2024年择机开展土耳其里拉兑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金额不超过名义本金95.77亿里拉(折合3.37亿美元)。

  (5)燃料公司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

  为规避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锁定燃料公司煤炭采购付汇成本,燃料公司计划于2024年择机开展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金额不超过1.76亿美元。

  (6)匈牙利公司福林兑欧元远期结售汇业务

  为规避匈牙利福林兑欧元汇率波动风险,锁定匈牙利公司的售电成本,匈牙利公司计划于2024年择机开展匈牙利福林兑欧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金额不超过62亿福林(折合约1600万欧元)。

  (三)业务的可行性

  上海电力已制定《外汇风险管理办法》,该制度明确了专业化集中管理原则和管理流程,通过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垂直体系,由操作主体风险归口部门独立向上海电力上报风险或违规事项;同时,上海电力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监控业务风险,实现全面覆盖、在线监测,稳定了上海电力及下属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正常进行。所有金融衍生业务的方案需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上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风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同时,上海电力建立了定期报告机制,通过定期发布外汇风险评估报告,梳理和总结外汇风险的管理情况,以期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成果。

  上海电力已成立由计划与财务部、资本运营部、法律合规部、国际业务部、审计部等部门专业岗位专人,中外资银行专家组成的外汇风险管理小组,审核套期保值详细方案,负责定期跟踪走势、评估风险、定期报告、比选方案、履行程序等与汇率、利率风险管理相关的工作,从机制上保障方案比选的专业性。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衍生业务实施前,公司将根据具体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本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政策风险: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金融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5.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如市场出现重大动荡,如因政治事件促发套保交易违约等不可抗力事件时,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规定》由法律企管部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计划与财务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提供风险事件发生原因、管控进展及影响,编制重大风险台账进行跟踪管理。

  四、金融衍生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是以正常企业经营为基础,以减少、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合伙人(股东)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82人。

  中汇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10.2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4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21亿元。2022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59家,收费总额1.3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过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从业人员21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从业人员13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央企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永生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上听取了相关汇报,认真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3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自然人范围: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含境外公司及外籍董监高人员)。

  3、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2024年07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保单分次出具,首期保单起止期为2024年07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5家项目公司(包括ASTROPUT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ASTROSER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ASTROSZU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ASTROSZELES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ASTROKAZ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以下简称“Tokaj项目公司”)、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2.69亿元人民币。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23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2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92%。

  ●反担保情况: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69亿元人民币。

  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89.84亿日元(约人民币5.3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融资,自首笔提款日起的第五年度贷款本息的偿付金额提供不超过1.85亿美元(约人民币13.8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Tokaj项目公司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购电协议)交易履约向购电方(瑞士AXPO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700万欧元(约人民币2.1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按36%股比为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26 亿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被担保人同意为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的履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筑波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本筑波项目公司资产总额52,214.05万元,净资产4,435.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99.08万元,净利润263.50万元。

  (二)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

  土耳其EMBA公司注册资本17.53亿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力持股78.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土耳其EMBA公司资产总额1,111,529.55万元,净资产390,559.1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1,458.80万元,净利润100,019.92万元。

  (三)Tokaj项目公司

  Tokaj项目公司成立时间均为2020年4月,注册地址均为布达佩斯瓦茨大街99-105号,注册资本均为1020万福林(约2.7万欧元),主营业务均为电力生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

  (四)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1.47亿元,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源”)的参股企业,浙江新能源目前持有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36%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221.81万元,净资产14,039.3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3.22万元,净利润45.3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4年,公司拟为上述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69亿元,在该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拟涉及担保项目均为延续已经审批通过担保事项。均系基于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等风险。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22.69亿元的融资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2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9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徐骥董事委托林华董事行使表决权,郭志刚董事委托潘斌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23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层班子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深化改革,全力促进经营业绩稳增长,扎实推动绿色转型和国际化发展,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全面提升、发展全面提速,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奋力书写“2035一流战略”的上海电力新篇章,为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回报。

  (三)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4.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954元。

  2024年公司主要预算目标:完成利润总额45.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7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58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40亿元)。

  (四)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五)同意《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563,348,729.00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八)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职工薪酬决算结果及2024年度职工薪酬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绩效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签订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年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审计和违规追责2023年工作报告和2024年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同意《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同意《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同意《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同意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七)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八)同意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向土耳其总统府进行学生公寓捐赠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力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向土耳其总统府捐赠学生公寓建设款项(不超过300万美元)。

  (三十)同意关于公司向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省政府进行职业学校捐赠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力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向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省政府捐赠职业学校建设款项(不超过200万美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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