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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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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法定代表人:陈金霖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晟睿新材料为关联自然人陈荆怡持股25%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3年度营业收入114.7万元,净利润23.8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59.79万元,净资产2,033.83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五)履约能力

  荆京平、陈荆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惠州包材、晟睿新材料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此事项,与会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持续引入新项目,拓展新客户,消费电子业务板块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50%。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二、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

  1、货币资金增长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收回、货币资金理财到期所致;

  2、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带来的应收款项增长所致;

  3、存货减少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积极出货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现金理财到期所致;

  5、固定资产增长主要系本期厂房转固及增大设备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本期厂房工程转固所致;

  7、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三、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

  1、短期借款增加主要子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了票据支付方式所致;

  3、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员工辞退福利增长所致;

  5、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本期员工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6、租赁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四、利润表分析

  ■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期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期增长,成本同步上升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减少,主要系职工薪酬減少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减少,主要为辞退福利、折旧与摊销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变动,主要系本期外币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理财性质的现金管理金额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0.4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26.86%,主要原因系本期现金理财净收入同比变动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9.45%,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上述议案9,10为特别表决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年4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2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4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9.9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废,2019年9月30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5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6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有限公司行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IPO及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华英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详见三(一)7之说明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详见三(一)7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一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实际余额为20,000.00万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改为2022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全球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1月31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特殊外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特殊外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特殊外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已启用,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账号325391450018800031978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654872197667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752900355710616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3600447450账户均已注销。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8112001014600614350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391680666013000153438账户均已注销。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支行206650100100181403账户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1102232829000065064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10530401040053687仍在办理注销中。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已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定期存款8,500万元于2024年1月存单到期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利息0.77元于2024年1月3日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1.15亿元尚未到期,为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降低因提前支取带来的利息损失,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代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款项。2024年1月定期存款到期,项目结项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二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公司运营,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持续引入新项目,拓展新客户,消费电子业务板块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持续布局新能源、通信等领域的新业务,定增项目“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50%。

  (一)与客户保持深度合作,积极拓展新客户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凭借多年在消费电子行业的沉淀和积累,与消费电子头部企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稳定的产品品质、突出的工艺设计及快速且稳定的响应能力得到了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的好评和信赖。在通信领域,公司通信业务相关子公司与国内知名通信企业具有多年的合作经验,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及生产能力,积极响应数通行业发展及不同客户需求。新能源方面,公司已经成功进入国内龙头新能源客户的供应商体系,这为公司提供了进一步拓展新能源市场的机会。

  (二)加强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历来注重技术研发,持续保证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断推出创新的产品和技术。2023年,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总研发支出达8,545.60万元,研发项目共40个,申请的专利数量为18个。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生产流程,公司巩固并加强了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长期发展奠定了更加深厚的基础。

  (三)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推选及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完成了公司新一届管理团队的搭建,推进公司经营管理规划的有效实施。

  (四)推动新能源、通信领域战略布局

  公司横向布局新能源、通信领域,深入了解通信及新能源领域的需求和趋势,积极与新能源、通信领域的国际知名终端品牌建立合作关系,深入客户新产品的研发环节,不断地拓展产品线、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开发出适用于不同领域的产品。同时,公司根据行业进展、市场客户的需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对通信和新能源产业的产能进行了策略性布局,“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将提升新能源、通信等领域产品的产能,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加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优化员工队伍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团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科学合理地配置和优化人才结构,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结构,健全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造性和主动性,使公司的发展成果惠及员工,营造人才引育用留良好生态环境。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对公司员工实行分层次、分专业的培训机制,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加强人才培养,持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六)推进募投项目,布局新产能

  公司于2023年3月份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投不超过11.6亿元,主要应用于“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旨在搭建集高效智能制造生产线与智能仓储为一体的生产制造基地,提升新能源、通信等领域产品的产能。在公司的有序推进下,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在2023年12月份,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对公司经营发展重点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董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季度计划与总结,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优化;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推动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国庆先生辞任后筛选并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提名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战略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销全资子公司恒铭达新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等重大事项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第二届及第三届独立董事毛基业先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蔚宏女士、林振铭先生、王涛先生以及辞任独立董事于国庆先生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充分地表达意见,并依法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出具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2项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共3项议案;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共19项议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项议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共2项议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共3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五)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并通过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透明度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未出现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公司及时登记并报备了各类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督促并约束相关人士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证券部热线、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组织现场调研及网络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在合规前提下为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公司经营信息,以此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高效沟通。

  三、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作为在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精密结构件领域深耕多年的企业,公司将在原有成熟业务稳扎稳打的同时,加速推进新能源和通信等创新领域拓展,持续拓展原有交换机、服务器等通信终端产品覆盖面,同时稳步推进充电桩、储能等新能源业务。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新市场,扩大产品覆盖范围,持续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提升品牌影响力,从而实现持续发展和长期盈利。

  (一)深耕主营业务,深化战略布局

  公司将持续深耕消费电子行业,凭借多年在消费电子行业的沉淀和积累,针对现有客户稳扎稳打,加深合作关系,不断夯实原有业务的基础,在确保稳定供应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持续导入新项目。此外,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把握通信、数通产业发展带给公司通信业务板块的机遇,同时积极布局新兴新能源业务板块,助力国家碳中和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将充分发挥所沉淀的技术能力、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扩大现有项目类型及体量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兴品类及客户。在新能源领域业务方面,公司聚焦储能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凭借多年在结构件领域所累积的精密制造能力、与行业优质客户配合研发设计及快速反应能力,为公司带去新的成长动力。

  (二)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公司“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公司将加快相关流程的推进,积极安排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提升通信、新能源等领域产品的产能,打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优化公司的生产流程和仓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

  (三)加大研发投入

  随着智能终端设备的发展,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正历经新的阶段,客户对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精密结构件的产品性能品质和可靠性要求日益提高。同时,随着通信,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客户对精密结构件的要求显著提升。在通信领域,随着技术进步和设备复杂度的增加,客户对精密结构件的精密度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能源领域,由于新能源设备在高压、高温等复杂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客户对精密结构件的耐腐蚀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一挑战,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创新,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持续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推动内部管理的优化和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水平。通过优化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员工培训和晋升机制、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助力业务的持续发展。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等问题,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建设,从维护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加强自身监督;同时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拓展,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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